将公司资料带到竞争公司是否构成犯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1:15:55 411 人看过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这里所说的公司的核心的技术资料和客户资料,符合“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条件,可以视为商业秘密;而这名员工曾经和公司签过保密协议,又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带到另一公司使用,则当事人的行为侵犯了您公司的商业秘密。具体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还要看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罪首先要认定对象是否商业秘密。

因此必须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秘密所规定的要件。所谓“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所谓“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有确定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所谓“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签订保密协议;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通过反向工程破解出他人的技术秘密,算不算侵权?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所谓“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2号)的规定,通过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的,不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但是,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知悉了他人的商业秘密之后,又以反向工程为由主张获取行为合法的,不予支持。

关于通过反向工程破解出他人的技术秘密,算不算侵权的问题,一些地方高级法院也有类似规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业秘密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苏高法审委[2004]第3号)第十六条规定,通过反向工程获取商业秘密的,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但产品系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除外。

(二)客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客观要件包括: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五)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三)主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窃取公司资料未造成损失构成犯罪吗?
    窃取公司资料未造成损失构成犯罪,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
    2023-03-23
    157人看过
  • 如果公司赔钱支付工资是否构成犯罪
    1、公司赔钱支付工资是否构成犯罪?公司赔钱支付工资不构成犯罪,但用人单位赔钱,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是一种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每月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无故扣减或者拖欠。除以下两种情形外,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一)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的原因,用人单位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二)因生产经营困难和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经用人单位工会同意,可以暂缓支付劳动者工资。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有下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责令赔偿:(一)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因延长工作时间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补偿标准按
    2023-05-31
    235人看过
  • 公司无法按时发放工资是否构成犯罪?
    如果公司确实没能力发工资,也没有转移财产、逃匿等情况的,那么公司亏损没钱发工资不会构成犯罪。不过,公司亏损需要破产处理的,应该在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所欠的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也应该在破产中优先予以支付。公司没钱发工资告老板有用吗有用,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进行破产清算,员工的工资和社保是第一赔偿对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公司的破产将在法院受理,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
    2023-07-18
    139人看过
  • 公司犯罪哪些资料
    公司犯罪的类型有:1、金融业务中的犯罪。如洗钱罪、逃汇罪、贷款诈骗罪等。2、纳税中的犯罪。如逃税罪、抗税罪等。3、知识产权使用中的犯罪,如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等。4、商品交易活动中的犯罪。5、生产销售商品中的犯罪。6、公司设立管理中的犯罪。7、进出口贸易中的犯罪。一、金融犯罪的危害有哪些金融犯罪,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诸如洗钱、金融诈骗等均是我们日常生活里所熟悉的金融犯罪类型。从中国过去五年审判金融犯罪实践看,金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金融犯罪案件总体数量下降,但绝对数量大,发案率较高。2006年,全国各级法院审判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案件1607件,金融诈骗犯罪案件是1633件。第二,犯罪总额很大。金融诈骗犯罪,包括信用证诈骗、票据诈骗、贷款诈骗、集资诈骗等案件,犯罪总额都很大,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
    2023-03-13
    332人看过
  • 公司员工私卖货物是否构成犯罪
    公司员工私卖货物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相关处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职务侵占罪立案条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及与职务有
    2023-02-19
    279人看过
  • 侵犯我公司的包装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
    一、侵犯我公司的包装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如下特征: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既包括违反了第二章关于禁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规定,也包括违反了该法第2条的原则规定。经营者的某些行为虽然表面上难以确认为该法明确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只要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或违反了
    2023-04-29
    101人看过
  • 分公司犯罪能否影响到总公司
    1.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因此分公司的刑事责任与总公司有直接关系。但具体还要看总公司与分公司犯罪有无牵连。一、分公司股份是否可以重新分配分公司股份不可以重新分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既然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那么其股权自然只能由总公司进行分配,自行是不能分配股权的。二、总公司破产分公司怎么处理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两者之间债务承担如下:1.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2.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保证合同,一般应当认定
    2023-04-04
    133人看过
  • 股东烧毁公司账本是否构成犯罪
    股东烧毁公司账本会构成犯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四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
    2023-04-01
    385人看过
  • 能否将分公司犯罪视为单位犯罪?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隶属于总公司。一般而言,分公司与子公司不同,它实际上相当于公司的代理人,因此,在分公司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如果能查明该犯罪行为是总公司决定、授意或批准的,便可认为是总公司自身的犯罪,这种情况下的分公司,当然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但这并不意味着,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相反,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分公司完全有可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构成单位犯罪。非单位犯罪和单位犯罪而非单位犯罪情形主要看:犯罪主体是否是单位,单位是否支配个人意志,单位负责人是否构成犯罪倾向等等。单位犯罪是有法定性的。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2023-07-20
    248人看过
  • 高管离职后拷走前公司数据库资料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一、高管离职后拷走前公司数据库资料是否构成违法犯罪1、构成犯罪,构成商业秘密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
    2023-06-19
    151人看过
  • 商业竞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吗
    商业竞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行为。“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一旦有被侵犯的行为的,并且确实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后果或者损失的,就可以认定为是已经构成了侵犯个人信息罪。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六
    2023-04-02
    326人看过
  • 公司拖欠多少工资会构成犯罪
    一、公司拖欠多少工资会构成犯罪1、公司拖欠工资一般不会构成犯罪,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申请支付令、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追讨工资。2、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达到较大,就会构成犯罪。3、数额较大的标准如下:(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二、被拖欠工资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首先,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未支付工资的,即属于拖欠员工工资。(二)其次,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后,只要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其实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时间不受限制。(三)不过,实践中发现公司有故意拖欠工资的行为,拖欠一周以上的就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并且,投诉之后还是继续拖欠的,员工即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四)
    2023-04-20
    292人看过
  • 公司收到合同公司提成是劳动争议吗
    劳动者与公司之间因业务提成引起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而发生的争议;其他。一份“业务提成协议”引发的劳动争议劳动报酬本报讯劳动者小张向南湖区劳动部门提出,某建筑装饰材料公司没有依照协议给他业务提成,要求劳动仲裁。但企业主却否认曾答应过给他业务提成,更记不起来曾签订过什么业务提成协议。至此,整个事件的焦点集中在了那份业务提成协议的真伪上。去年底到这家建筑装饰材料公司当业务员的小张,工作近两个月后因病请假,此后尽管企业按劳动合同付清了工资、奖金、补贴等劳动报酬,但小张多次上门讨要业务提成未果。当初进公司前老板答应有业务提成的。已经半年没到企业上班的小张今年8月向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仲裁科提出了仲裁要求,并出示了一份盖有企业公章的业务提成协议。这份提成协
    2023-08-11
    300人看过
  • 挪用公司的公款是否会构成公司挪用公款罪
    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本法第93条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如果缺少上述三个条件之一,该行为人也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确认。2、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3、考察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具有三性。即从事非法活动性、进行营利活动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性。4、考察所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范围。这里的公款作广义解释,既包括货币,也包括有价证券和特定款物。5、对于营利型、未退还型的挪用行为而言,还要考察被挪用的公款数额是否属于数额较大,即一万元至三万元范围。其中,公款数额不包括挪用时至案发前所生的利息;营利的多少并不影响对营利目的的认定;案发后行为人是否积极退还公款,并不影响对挪用公款罪的认定,但退赃行为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6、对于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行为
    2023-02-12
    99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分公司单位犯罪是否构成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3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隶属于总公司。一般而言,分公司与子公司不同,它实际上相当于公司的代理人,因此,在分公司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如果能查明该犯罪行为是总公司决定、授意或批准的,便可认为是总公司自身的犯罪,这种情况下的分公司,当然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但这并不意味着,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相反,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分公司完全有可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构成单位犯罪。
    • 法定代表人挪用公司资金70万元并将其交给全资子公司, 是否构成犯罪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7
      涉嫌挪用资金罪。七十万属于数额巨大,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刑罚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详情依法判决。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
    • 贷款公司拖车是否构成犯罪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8
      借款公司是无权拖走债务人车辆的,借款公司拖走债务人车辆,情节严重的会构成,会构成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是否构成犯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2
      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私利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 公司倒闭的员工没工资是否构成犯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10
      公司亏损没钱发工资不构成犯罪,但用人单位亏损的,其不发放其工资是不合法的,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对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