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合理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07:00:23 219 人看过

劳动合同不合理可以是部分无效也可以是全部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但是若是存在欺诈、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形就是全部无效。

一、怎样去法院撤销协议

依据关于合同问题的法律规定,符合撤销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无效的合同撤销。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重大误解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

重大误解合同的效力的确定方式是:1、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2、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3、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继续有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合同无效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么

合同无效如果存在违约行为的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违约责任的约定属于争议解决条款。法律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6日 2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吗,有效吗
    《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35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劳动合同是可以变更的,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在原劳动合同未解除的情况下,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实质上就是双方协商一致变更了原劳动合同,变更后,原劳动合同不再履行,双方应当履行新劳动合同。一、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有: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2.社保转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离职证明,无相关证件可能无法办理;3.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离职证明,不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离职证明;4.未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下一家公司不能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可能新单位带来风险;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2023-06-24
    352人看过
  • 公司不法劳动合同怎么处理不合理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认为有某些条款不合理的,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已经签订的有不合理条款的劳动合同,违法的条款无效,其他有效的条款继续合法有效。一、劳动合同中规定了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否则要扣工资的约定有效吗?1、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注意: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所以,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了离职要提前一个月否则要扣工资,该条款因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劳动合同条款无效,劳动
    2023-03-12
    31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劳动期限没有填,有效吗?
    一、劳动合同劳动期限没有填,有效吗?劳动合同没有填写期限有效,但具有一定情况可能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二、劳动合同中要约定合同终止条款吗劳动合同中不需要约定合同终止条款,只要满足了劳动法的终止条款规定就能终止劳动合同。相关法律知识《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
    2023-06-04
    208人看过
  • 不缴纳社保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属于无效合同,只要您和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那么单位就有义务给你购买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没有给你购买社会保险是因为你在其他单位已经购买了,或者是因为你自己没有按照要求提供你本人应当提供的相关材料而导致的,那么单位就不用为此承担责任。如果并不是你自己的原因导致无法购买社会保险才和你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买保险。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该怎么办《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员工与用工单位产生劳动关系,不管是否签署劳动合同,都应为其办理社保,不办理社保属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这个时候员工要做的其实很简单:争取维权。可自主离职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3-23
    220人看过
  • 不交社保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还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交社保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因为我国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约定不交社保的合同条款违法的无效的。一、《劳动法》对劳动合同规定是什么?《劳动法》对劳动合同规定是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
    2023-03-07
    8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没盖章有效吗劳动合同无效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没盖章有效吗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法律划定的鉴证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也就是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治理部分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不能作为衡量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
    2023-02-19
    198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不符合劳动法的合同有效吗
    一、民法典中不符合劳动法的合同有效吗民法典规定,违反劳动法的合同,如果是违反强制性规定的,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员工工伤期间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按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形中公司不得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该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
    2023-04-18
    19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不符,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有没有效,要由仲裁或法院来认定,其他人的认定无效。合同工资与实际上发的工资不符的,如果少了,可以看下哪里克扣了工资;多了可能是没有什么问题。一、公司欠工人工资可以找劳动局吗?欠工人工资找劳动局,劳动局会管。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哪些区别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以下区别:1
    2023-04-02
    12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没有写岗位算有效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没有写岗位算有效合同吗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职能工资是不合法的,该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者而已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申请认定该劳动合同无效。上述条款都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必须写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
    2023-05-06
    231人看过
  • 私企盖章劳动合同是有效合同吗
    如果符合法律标准,那就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确立,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生效日期,那么以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如果没有约定生效日期,那么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就立即生效。不过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无效合同或者无效合同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
    2023-02-25
    276人看过
  • 合同只签了一份劳动合同有效吗
    无效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一份,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自己一份,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公司强迫员工调岗违法吗公司强迫员工调岗违法。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劳动合同企业不给员工如何处理劳动合同企业不给员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三、签了空白劳动合同后公司
    2023-03-30
    351人看过
  • 单位换不同公司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有效,但可以签新合同也可以维持原合同不变,因为原合同同样是有效的。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一、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合同主体不合法,即劳动者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或者用人单位不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合同缺少法定必要条款,或者合同条款违法,通常表现为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或低于法定最低劳动标准。3、合同形式不合法,即要式合同未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或标准形式。4、订立程序不完备,即订立合同未履
    2023-06-19
    309人看过
  • 缺少合同条款劳动合同有效吗?
    有效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就发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部分必备条款的缺失,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对缺失的部分,双方可以协商增加,不能协商的,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但因为劳动合同不具备必备条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公司怕员工告劳动局吗要看是因为什么事情被投诉到劳动局;1)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
    2023-06-24
    160人看过
  • 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如何处理无效劳动合同?
    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如何处理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如何处理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劳动者自始至终都无须履行无效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
    2023-06-10
    14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不平等劳动合同是有效合同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5
      1.不平等的劳动合同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不平等劳动合同如果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是没有效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
    •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后果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3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
      公司有和我们每个员工签订了合同,但合同上有些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那样的合同有用吗 答:违反了法律强制性的规定的劳动合同条款,当然没有效力. 另外合同中有一句"二年内不能从事同行".我们公司是销售产品的,比如说我们公司的业务员,离开公司后,就不能从事销售同一行业的产品了.我想知道,合同中"二年内不能从事同行".这条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呢 答:竞业限制是有条件的,如果公司支付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则
    • 可以有效解除劳动合同吗,只有劳务合同没有劳动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8
      1、对方属于公司,其行为属于用工,不能用劳务合同隐藏实质的法律关系,你们的法律关系应该属于劳动合同关系。2、这种说法不会,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服的再到法院起诉解决。3、公司的培训属于普通培训行为,不是针对某个学员进行的专项培训,公司应该支付培训费,你们在离职时无须支付违约金。4、他们的行为侵犯了学院依法获得证书的权利,是无效的。5、公司收取管理费的行为是违法的,违反了《劳动合同
    • 原单位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新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1
      如果在同一地市就业的话,原单位劳动合同未解除的情况,就代表原单位在法律上还付有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责任与义务。这种情况下,现单位自然不能跟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也就没办法办理社会保险。而且,如果原单位不做保险减员的情况下,新单位也没办法为员工做保险增员。 如果劳动者跨省就业的情况下,原单位合同不解除不影响在新地市办理社保缴纳手续,但是新单位一般为了避免新入职员工与原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情况出现,一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