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加班费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6:03:56 111 人看过

焦点·社会保险

争议法院受理了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无法弥补,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纠纷案件孙工说,本解释的背景是“这是审判实践中有争议的问题”,孙政才还介绍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改制呈现出越来越多元化的特点。根据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企业自主重组产生的争议。”

根据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应当处理企业无薪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前退休人员和与新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下岗职工。用人单位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养老金的职工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劳动关系处理,杜华解释说,如果再就业人员在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前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那么就不再是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而是劳动关系。因为再就业职工享受了社会保险和养老待遇。但在一些企业,如果员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会提前退休。在新企业中,职工与企业的关系是劳动关系

焦点·诉讼主体

无证单位如何起诉

根据司法解释,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及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无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还应当将借用营业执照的一方列为当事人。劳动者与其他单位所属的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纠纷时,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个人、所属单位列为当事人

孙*功说,很多用人单位类型复杂,主体不明确,劳动者往往在纠纷后陷入困境。司法解释还规定,如果发现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与诉讼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增设当事人集中·加班费,由当事人近期证明加班事实,工人起诉雇主要求支付加班费的案件明显增加。根据司法解释,劳动者要求支付加班费的,应当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一审判庭庭长杜玉华说,劳动者加班后,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企业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同时,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支付劳动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应当在最近几年内补发补偿金,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已成为数量快速增长、社会敏感度高、涉及面广、结案压力大的纠纷类型。最高人民法院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政才透露,2008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9.55万件,比2007年增长95.3%;2009年共收治病例31.86万例,同比增长7.82%;2010年1-8月,共收到新产品207400件。孙政才说,今后一段时间,劳动争议仍将是民事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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