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房子一般是哪些部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31 20:29:30 260 人看过

一、强制拆房子一般是哪些部门

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3.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4.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房屋被强制拆迁如何起诉

房子强拆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三、强拆房屋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拆迁补偿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经法院的立案审查,做出的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而且必须具有依法取得裁决职权的部门作出。

3.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向被强制拆迁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

4.只有在被拆迁人不自动拆除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5.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经过合法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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