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都是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标准来补助。其陪护人员不享受此项赔偿。这个标准能够与受害人当地的生活水准保持可比性,比较公平合理。在伙食补助费的实际认定上需要注意的是,首先是当地国家机关,这一点要注意是受害人当地;其次是一般工作人员,不能把此任意扩大;最后还应当注意是“可以参照”,并非必须参照,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来确定伙食补助费,如果有比“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更合理的标准确定,如在某些时候由于特殊的自然灾害导致伙食费用的高涨,此时再依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显然有失公允,应当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确定。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期间。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3、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对于此规定的理解,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1)、适用此款规定的前提条件。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是赔偿义务人赔偿此笔费用的前提条件。对于是否有必要到外地治疗,赔偿权利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例如,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到外地治疗的书面文件,或者当地确实没有条件治疗而需要到外地治疗的证据等。法院对此要从严审查,同时,允许赔偿义务人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当地医院完全能够治疗的,而受害人决定到外地治疗,由此发生的住宿费等,赔偿义务人不予承担。
2)、关于不能住院的客观原因。这是指:受害人能够住院的,应当住院;受害人不能住院而在医院外住宿,必须因为医院已无病床等客观的情况引起,而不是受害人或其亲属等自身的原因造成。
3)、关于“合理部分”。对于受害人到外地治疗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合理部分。何为合理,应视具体个案而定。比如,要考虑不同地区之间的物价和消费水平。住宿费的赔偿标准,原则上是按照公务员出差住宿标准,但是,由于实际的出差标准过低以及住宿标准过高的原因,赔偿标准可以适当高于公务员出差标准。
4)、受害人在外地治疗,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也应该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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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3-3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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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扣留车辆的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限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依据规定交警只有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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