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已解除,共同债务是否仍应偿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9:36:44 50 人看过

朱某某、张某某原系夫妻。1995年8月30日,两人向史某某借款3万元。1998年12月21日,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协议将欠史某某的3万元债务归朱某某偿还,但未征得史某某的同意.此款经史某某多次索要,朱均无力偿还为由拒付.为此,史某某诉到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古塔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遂判决朱某某、张某某偿还史某某欠的3万元及利息。宣判后,张某某不服,以离婚时已协议欠史某某的3万元由朱负责偿还为由,向锦州市中等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锦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此笔债务是朱、张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由他们共同偿还,驳回张某某的上诉请求。

朱某某、张某某的借款行为发生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应认定为他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出于家庭的生活、生产、经营等的需要,对外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所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应由双方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不知情或另一方无权处分为由拒绝负担债务。夫妻对于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离婚时以共同财产清偿。如该项财产还偿不能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之间实行完全的分别财产制的,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同样处理。但本案中朱、张两并没有用共同财产来清偿债务,而是将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离婚时,张某某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从另一个方说,即便他们夫妻达成了还款协议,也是他们两对债务承担的一种内部约定。除非取得债权人史某某的同意,否则,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不知情或另一方无权处分为由拒绝负担债务。所以,此案中,夫妻双方对史某某的债务负连带责任。夫妻双方都有义务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当然,夫妻一方清偿债务后,可以向他方求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8: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手续相关文章
  • 夫妻共同债务是否仅限于婚姻关系?
    通常,我们说夫妻在结婚之后,那么产生的债务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但实际也会存在例外的情况。并且最近几年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对夫妻婚后债务的认定作出了规范。一般来说,在婚内一方借债,另一方没有签字,而事后也没有追认的,那么不能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对待处理。非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的认定是怎样的非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的认定即非因共同生活而生的担保之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
    2023-07-19
    289人看过
  •  夫妻关系破裂,借款是否仍需偿还?
    夫妻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偿还借款。依据法律规定,只要双方存在借款合同的签署意愿,且在签署借款合同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标准,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且已实际支付借款,那么双方之间便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该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债务到期时,债权人就可以凭借有效的借款合同要求债务人依法偿还借款。夫妻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偿还借款。依据法律规定,只要双方存在借款合同的签署意愿,且在签署借款合同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标准,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且已实际支付借款,那么双方之间便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该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债务到期时,债权人就可以凭借有效的借款合同要求债务人依法偿还借款。 夫 妻 借 款 离 婚 : 如 何 确 保 双 方 真 实 借 款 关 系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借款合同的相关内容。根据该条款,借款合
    2023-09-16
    130人看过
  • 离婚后仍需偿还的贷款: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婚内的贷款应该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用的,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都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会形成共同意思,从而属于夫妻共同所负的债务。如可以证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钱但超出家庭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民法典婚内贷款离婚还是共同债务吗根据民法典对于婚内贷款的具体规定,婚内贷款在离婚之后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除非在形成贷款时双方明确约定了该贷款属于夫妻其中一方债务,具体而言夫妻在离婚期间一方的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键要看所贷款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法律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具有明确的规定的,具体而言,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2023-07-15
    269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与以贷还贷的关系
    该段内容讲述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和除外情况。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贷款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借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借的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贷款,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借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借的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借的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
    2023-08-27
    444人看过
  • 诉讼期间的债务是否应由夫妻共同偿还
    诉讼期间的债务是否应由夫妻共同偿还,要看夫妻有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有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在诉讼期间产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或者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属于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反之,则属于一方债务,由借款方一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吗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能够证明是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第三人知道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应当清偿。夫妻可以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或者部分所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约束力,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的,第三人知道约定
    2023-07-23
    422人看过
  •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应如何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具体包括:1、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2、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4、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5、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6、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然后才能分割剩余的财产。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或者双方约定财产各自归其所有的,则由双方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至于夫妻内部按什么比例承担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经济状况作出判决。作者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4-22
    182人看过
  • 夫妻一方借款用于赌博,夫妻是否应该共同偿还债务
    案例简介:夫妻一方借款用于赌博夫妻是否应该共同偿还债务。2009年10月28日,被告A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000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该笔借款被告A至今未归还。另,二被告于1986年11月13日登记结婚。被告A因涉嫌赌博罪于2010年6月5日被海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2日被执行逮捕。H县人民检察院于同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A犯赌博罪并判处相应的刑事处罚。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出示(2010)嘉盐刑初字第298号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表明被告A因犯赌博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二被告未到庭,也未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应视为放弃进行举证、质证的权利。本院只能根据原告的举证及其当庭陈述进行认证。本院认证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均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对其证据资格和证明效力本院均予以确认。法院判决: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023-04-26
    447人看过
  • 信用卡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偿还方式有哪些
    一、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1、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2、其次是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有真实的消费记录、有相关原件证据、消费来源于该信用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足以证明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提示大家的是,信用卡债务虽然可以界定偿还方,但是由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则只会记在持卡人一人名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由于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也会对另一方申请贷款等行为产生影响。比如丈夫因信用卡逾期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妻子以个人名义申请房贷也会受到影响,甚至贷款被拒。但是脱离夫妻关系之后,对另一方的不良影响也会相应消除。二、夫妻共同债务偿还方式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
    2023-05-05
    456人看过
  • 未婚同居30余年夫妻共同债务仍被判偿还
    因不想承担丈夫生前留下的,哈尔滨的吴某被人告上法庭。近日,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吴某与权某属事实婚姻,权某生前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吴某需偿还。现年51岁的吴某与权某没有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0余年,并生有一子,现已27岁。2003年4月,权某为做生意向朋友张某借了10万元钱,并出具借据一份。内容为:“今借张某拾万元整,并约定在2005年9月份还清。”2005年5月,权某因心脏病突发死亡。权某死后,张某多次要吴某偿还借款,均被吴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无奈张某只得将吴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吴某给付10万元。法庭上,吴某辩称,自己与权某没有登记,不属合法夫妻。10万元是权某个人借的,借据是权某个人写的,应属权某,与自己无关,不应承担。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与权某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30余年,况且双方子女也证实吴某与权某是其父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已构成事实婚姻关系。
    2023-06-05
    110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仍需担责
    8月12日,江西遂川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决被告金遂华、冯春香共同归还原告李根生借款13万元。原告与被告金遂华是朋友关系。2007年8月,被告金遂华因生意周转需要,分三次向原告借款13万元,并于2007年9月12日出具了一张借条给原告,并口头承诺一个月内偿还。之后,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均以经济困难为由拒还。2008年1月23日,两被告协议离婚,协议中绝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归被告冯春香所有。原告认为,该13万元的为两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被告冯春香应当承担偿还责任。为此起诉,请求判令两被告偿还借款13万元。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金遂华的借贷关系明确合法,应受法律保护。此借贷关系发生在两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之规定,该债
    2023-04-23
    152人看过
  • 丈夫借钱称与妻子无关妻子应当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家住重庆万州的李某在外做生意,为不让妻子担惊受怕,他和合伙人一起向妻子写下承诺书:在外以李某或合伙人名义产生的债权债务,都与妻子无任何关系。李某因病去世后,收债人拿着李某写的20。8万元借条找到李妻还债。据悉,2006年7月,李某因生意资金周转较紧,向朋友陈军借款10万元,约定月息2分。2011年2月,陈军向李某催债,经结算本金与利息,李某重新出具了一张借条:借到陈军20.8万元整。2012年7月,李某因病去世。去年8月,陈军将燕子起诉到重庆万州区法院,要求其替夫还债。陈军称,这笔借款是李某夫妻共同债务,夫债妻还天经地义。李某借款一事我不知情,是他在外包工程时的借款,与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燕子说,并出示李某和赵东的《承诺书》。丈夫去世,妻子应当偿还夫妻共同债务重庆万州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涉及的借款,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燕子应当继续履行偿还义务。办案法官解释,燕子与李某是夫妻,虽有李某2
    2023-06-08
    296人看过
  • 除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清偿的例外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清偿的例外为:非法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
    2023-07-23
    393人看过
  • 劳务关系解除应否补偿
    解除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经济补偿的规定。所以终止劳动关系后,用工方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拒签合同有什么影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员工没签合同单位如何处理员工不签合同的,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日,需要通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经过通知之后,劳动者仍然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其之间的劳动关系,且不需要支付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是仍然需要支付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工资。三、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公司必须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2023-03-25
    495人看过
  • 妻子借款是夫妻关系存续期夫妇共同担债务
    陈女士以借条系其一人签名,不应有其夫妇共同还款的辩称未获法院支持。日前,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陈女士夫妇归还费先生借款5万元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2000年3月26日,陈女士夫妇以在上海开办公司需要资金为理由,向费先生借了5万元。陈女士当天出具借条一份,承诺借款五年内全部还清。但是,在借款到期后,陈女士夫妇未能按时还款,费先生无奈将陈女士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陈女士夫妇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但陈女士夫妇却辩称费先生出具的借条上面只有陈女士的签字,不能因为两被告是夫妇关系,就要求其丈夫在本案中也承担还款责任。法院认为,陈女士所借款形成于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丈夫未能向提供能够证明该债务确系陈女士的个人债务,因此对于本案中的债务应认定为其夫妇共同债务,故费先生要求陈女士夫妇共同归还借款,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2023-04-22
    499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手续的办理有两种: 第一种为,双方自愿离婚,且达成共同意思表示后,夫妻双方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第二种为,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 更多>

    #离婚手续
    相关咨询
    • 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是否仍要共同偿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7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借钱做生意欠下上万元债务。离婚后,债权人将夫妻双方告上法庭要求还款。日前,福州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偿还。2002年7月,福州市民先生向林先生借款14000元做生意,先生向林先生出具借条并约定借款月利率为0.2%。借款后,先生一直没有偿还本息。2006年9月,林先生将某及其前妻林女士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法庭查
    • 夫妻虽约定债务负担方式仍应共同对外偿还债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5
      此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有义务偿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所以债权人要求你偿还此欠款是合法的,你有义务偿还。但根据法律规定,你在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你前夫主张追偿。
    • 合同纠纷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亲子关系债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1
      1、买卖合同纠纷是夫妻共同签订的,或者只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夫妻因未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或因原财产处理和子女抚养而产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 信用卡还不上夫妻有关系不解除属于共同债务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信用卡债务虽然可以界定偿还方,但是由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则只会记在持卡人一人名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由于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也会对另一方申请贷款等行为产生影响。
    • 夫妻共同偿还欠款是否应准备其他共同债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