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烈士子女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高考作弊的行为有哪些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10、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11、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12、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13、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14、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黑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7.改进高等学校评价。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分类发展实施方案,完善分类发展过程管理、动态监测、绩效考核等制度,将评价结果与财政拨款、招生计划、学科建设、学位点申报等挂钩,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加强“双一流”建设过程管理和成效评价,以“双一流”建设引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师范类院校质量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学科专业。探索开展应用型本科评价,有序推进工程类、医学类、师范类等专业认证。改进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评估,建立分层次、分阶段、分类型的评估体系。深化学科建设评估改革,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改进高校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引导高校加大对教师教育教学、基础研究和服务振兴黑龙江的支持力度。改进高校国际交流合作评价。探索建立高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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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考政策改革方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2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两门全国联考。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黑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东北财经大学。专业综合考试用时180分钟。试卷满分为300分。试卷题型含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试卷中各部分内容所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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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最新高考改革政策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28江苏高考改革内容主要如下:1.科目设置。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选择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生根据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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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新政策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16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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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考政策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3报名人员应当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地)司法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农垦、森工系统的考生,可到农垦、森工总局司法局指定的地点报名。考生须在网上预约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局确认预报名信息、交费、照相、审核报名证件。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一年以上的人员,可在其工作、学习地报名。出差、探亲等情形不得异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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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最新社保补缴政策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5为贯彻落实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要求,省人厅印发了《关于办理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补缴人员跨省转移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7〕18号),进一步明确了参保人员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3年)时,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