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将施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4:03:26 354 人看过

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昨天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最引人注目的电单车限行问题,终于有了法律意义上的结果:对电单车采用限行和禁行并用的规定。

电单车限行不禁行未实现

对审议过程中争议最大的电单车限行问题,最终通过的条例终于作出了明确的结果。第三十六条规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划定区域、路段、时段对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和其他非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

这意味着,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电单车采取限行或禁行的措施。此前讨论中限行不禁行的意见最终没有实现。

目前,珠海于2005年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助力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广州和东莞则分别在2006年、2007年通过公安局通告的方式不准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深圳市自2006年开始,以公安局通告的方式,分区域禁止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校车所有位置要安装安全带

最终通过的条例中,也有一些此前审议中没有规定的内容:如第四十条增加了新的规定:校车应当在所有座位上安装安全带,乘坐校车的学生应当系安全带;第一百一十五条中增加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校车不按规定安装安全带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校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以五千元罚款。

在条例四审时,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比较大,为了限制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应当对罚款幅度进行必要的限制。经研究,最终通过的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增加了规定:相关部门应当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对本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其他如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等重要规定均获通过。同时规定,临时停车收费管理、电动自行车限行、交通拥堵治理等交通管理措施预案应当公告,公告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天。涉及收费的,应当公开听证。

可采取五大措施治堵

《条例》专门设置了道路交通拥堵的预防和处置一章,规定市政府应当组织制定交通拥堵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交通拥堵治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条例》授权市政府可以采取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调控,高峰时段区域限行,限制机动车使用频率,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合理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等五大交通拥堵治理措施。

同时,根据市民意见,《条例》增加规定了预防交通拥堵、提高通行效率的措施,如:交通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增设、调整、更新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牌、交通标线等交通信号;道路施工作业应当在非交通高峰时段进行;社会车辆可以在非交通高峰时段使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安全相关文章
  • 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治安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出租屋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出租屋,是指除旅馆业外以营利为目的向他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出租屋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公安机关是出租屋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出租屋治安管理。劳动、工商、税务、城管、房屋租赁、计划生育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出租屋的治安管理工作。各物业管理公司、股份合作公司、居(村)民委员会必须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出租屋的治安管理工作。第四条出租屋实行治安管理责任制。出租人、受委托管理人、承租人均为治安责任人,必须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机构签订治安责任书。第五条出租屋应当悬挂由市公安局统一制作的出租屋标牌。第六条出租人的义务:(一)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履行出租
    2023-06-10
    91人看过
  • 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
    发布部门:广东省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家庭服务业的发展,适应家劳动社会化的需求,规范家庭服务经营行为,保护家庭服务消费者、家庭服务人员和家庭服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家庭服务业的经营和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的家庭服务,是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以家庭事务为服务内容的有偿服务,包括家庭保姆、家庭清洁、家庭护理、家庭教师以及其他有偿家庭服务活动。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主管家庭服务业的行政部,依法对家庭服务业进行统一指导、监督和管理。市、区政府劳动、工商、物价、民政、公安、教育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家庭服务业实施监督和管理。第四条政府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家庭服务业,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庭服务和社区服务协调发展。第五条从事家庭服务经营活动应
    2023-06-07
    332人看过
  •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将实施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2006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维护昆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安全条例》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发展的需要。针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等要求,昆明市公安部门采取全面修订的方式,对原《安全条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本条例,删除了与上位法重复及抵触的29项条款,同时新增了18项条款。体现便民理念突出本地特色在便民方面,《安全条例》修改了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一是取消了对财产损失金额的限定,二是增加了经各方自愿协商并提出申请的即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条款。此举既便于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方便、快捷、合理地解决纠纷,又极大地节约执法成本,提高道路通行效能。从交通管理的实际需求出发,本条例在修订中突出昆明本地化特色。比如,对接送幼儿园
    2023-06-08
    495人看过
  • 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失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保障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深圳经济特区内各种类型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以及在上述用人单位工作并领取薪金的职员、固定工、合同制工、劳务工(以下简称员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它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也适用本条例规定。第三条本条例所调整的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第四条本条例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劳动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市、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最低工资的确定与公布第五条最低工资由基本工资、奖金及以工资形式支付的津贴、补贴构成。但是,下列各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
    2023-04-22
    226人看过
  • 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21
    2021年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其中有:1、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3、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4、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5、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
    2023-08-12
    226人看过
  • 深圳经济特区陆路口岸和特区管理线检查站物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陆路口岸(以下简称口岸)和特区管理线检查站(以下简称检查站)物业管理,有利于口岸、检查站的安全畅通,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使用,维护口岸、检查站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口岸,是指供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货物出入境的特定区域。本规定所称检查站,是指供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货物进出特区管理线的特定区域。本规定所称物业,是指口岸、检查站区域内,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查验场所、办公业务用房、公共场地及相配套的设施设备。本规定所称查验现场,是指用于即时办理通关业务手续的特定场地。第三条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口岸行政部门)是口岸、检查站物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口岸、检查站的规划、建设、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物业的管理。第四条口岸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查验业务需要,将物业分配给口岸、检查站有
    2023-06-08
    329人看过
  • 深圳经济特区生育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物质和医疗帮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所有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按本条例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本条例所称用人单位,是指本市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用人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本条例所称参保单位,是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本条例所称参保人,是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在职职工。第三条生育保险制度应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主管本市生育保险工作,市社会保险机构(以下简称市社保机构)具体经办生育保险工作。市计生、卫生、民政、财政、价格、药品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协助做好生育保险工作。第五条市人大、市政府审计等相关部门依
    2023-05-01
    361人看过
  • 违反《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规定罚款处罚的实施标准(试行)
    关于发布《违反〈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规定罚款处罚的实施标准(试行)》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98号为进一步规范违反《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罚款处罚的行为,根据《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及《深圳市关于发布《违反〈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规定罚款处罚的实施标准(试行)》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98号为进一步规范违反《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罚款处罚的行为,根据《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及《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的规定,结合特区实际,我局制定了《违反〈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规定罚款处罚的实施标准(试行)》,现予以公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违反《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规定罚款处罚的实施标准(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违反《深圳经济特区
    2023-06-09
    328人看过
  • 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
    发布部门:广东省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1993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0年1月11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内因工伤残员工的基本生活,对因工死亡员工的亲属进行抚恤,根据特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下列员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一)所有企业的员工;(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除公务员及参照享受公务员待遇的人员以外的员工;(三)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招用的人员。第三条工伤保险应当与工伤预防及康复相结合。用人单位和员工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程,积极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发展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事业,为因工伤残员工重新走上工作
    2023-05-03
    150人看过
  • 深圳经济特区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旧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的管理,制止非法交易,维护旧机动车辆交易的正常秩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旧机动车辆,是指有合法来源,资料齐全,已使用半年以上的汽车、摩托车及其他机动车辆。第三条凡在特区内进行旧机动车辆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旧机动车辆交易应在旧机动车辆交易市场内进行,禁止场外私下交易。旧机动车辆交易市场必须依法向深圳市(以下简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未经注册登记,不得营业。第五条旧机动车辆交易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公安交通管理、运输、海关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申请设立旧机动车辆交易市场,除应有广东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物资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核准的名称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合法有效的场地使用证明;(二)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
    2023-06-08
    301人看过
  •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9〕第9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已于2009年3月26日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3月26日(2006年5月19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9年3月26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与交通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公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第四条各级人
    2022-11-24
    266人看过
  • 【格式合同】深圳经济特区格式合同条例
    (1998年7月2日第二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998年7月2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深圳经济特区的经济秩序,防止滥用格式合同条款牟取不正当利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使用人)使用预先拟定的合同文本与不特定的相对人订立的合同。?在处理有关格式合同的争议时,应当优先适用经格式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修改后的个别商议条款。?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深圳经济特区订立或履行的格式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格式合同的订立、履行及其相关事项应当遵守公平、诚实信用和等价有偿原则。第五条在格式合同条款可以作出两种以上的解释时,以有利于相对人的解释为准。?第六条格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但运输、邮政电报和经国家批准发行的奖券、彩票等特殊合同形式可除外。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传真、计算机互联
    2023-06-09
    318人看过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一项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表现为不遵守交通规则,受到交警的处罚。而我国,对有关的处罚还是比较人性化的,违停罚单可以网上交。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该规定详细地列出了相关的规则。尤其是如果机存在动车在道路上要临时停车情况,
    2023-04-12
    415人看过
  • 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六十三条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六十三条是什么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
    2023-04-12
    248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时,要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 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更多>

    #交通安全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