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竞业限制有什么限制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8 23:10:17 340 人看过

竞业限制的实施客观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进而影响了劳动者的生存权,故其存在仅能以协议的方式确立。比如,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尽管用人单位因此支付一定的代价,但一般而言,该代价不能完全弥补劳动者因就业限制而遭受的损失。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强调约定的同时对竞业限制进行了必要的限制:

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不可能面对每个劳动者,企业每人给一份经济补偿金也无力承受。

2、竞业限制的范围要界定清楚。由于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竞业限制一旦生效,劳动者要么改行要么赋闲在家,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鉴于商业秘密的范围可大可小,如果任由用人单位来认定,难免有被扩大之虞。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约定竞业限制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自由竞争和贸易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竞业限制本身是对自由竞争的一种限制。因此,竞业限制的实施必须以正当利益的存在为前提。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首先是存在竞争关系,最重要的是不能夸大商业秘密的范围,劳动者承担义务的范围被无限制的扩张,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受竞业限制约束的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关于竞业限制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有具体的规定,其中具体说明了公司可以与哪些员工进行竞业限制阅读。而一般情况下,进行竞业限制约定的,一般也是不能超过2年的,此时可以给予相关员工一定的补偿。

一、竞业限制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限制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6: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竞业限制在什么条件下有效,如何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
    一、竞业限制在什么条件下有效竞业限制生效条件:采用书面的形式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如何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1、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
    2024-04-16
    62人看过
  • 如何合法制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有哪些分类
    怎样合法制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分类法律解读在该案例中,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欠付的劳动报酬,并支付延期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或者离任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的企业同类性质的行业,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在该案例中,用人单位尽管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和违反竞业限制劳动者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但是,由于用人单位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因此,该竞业限制义务就终止,即劳动者无需支付违约金。因此,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该案例中,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拖欠的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同时,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3-11-25
    420人看过
  • 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纳税,竞业限制适用条件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纳税目前对于竞业限制补偿金怎样纳税是存在争议的,如果竞业限制补偿金是一次性发放的,数额不超过当地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不缴纳个税。《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二)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24-01-24
    174人看过
  • 如何合法制定竞业限制约束条款
    竞业限制条款合法的制定应遵守以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其他。一、竞业限制离职不补偿是否生效劳动者离职后竞业限制就会生效,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是属于违约的行为,并不影响竞业限制生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
    2023-04-01
    167人看过
  • 竞业限制制权约定合法吗
    要想约定合法的竞业限制条款,就应注意以下方面:(一)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二)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原则上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三)用人单位给付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补偿数额应明确,支付方式是在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限内按月支付。(四)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责任要有明确约定。所约定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必须合理、可行,不能超过劳动者的经济承受能力。一、质检员与技术员可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吗一般技术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一般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
    2023-03-23
    97人看过
  • 竞业限制合同一定要约定限制期吗
    竞业限制合同一定要约定限制期,但不得超过两年。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与到竞争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一、怎样才能守法跳槽?守法跳槽需满足下列要求: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离职证明;约定竞业限制的,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其他。在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二、竞业限制应如何解释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
    2023-04-11
    379人看过
  • 竞业禁止条款中约定的条件有哪些限制?
    (1)雇主必须拥有商业秘密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秘密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商业秘密,不能以保护劳动者的商业秘密为借口要求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为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8年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的解释》,不为公众所知意味着不能直接从公开渠道获取信息;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是信息具有一定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实际手段;采取保密措施是指发包人已采取的措施,包括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和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技术信息和商务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制造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来源信息、产销策略、投标底价和投标内容,(2)用人单位要求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劳动者仅限于了解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3-05-07
    418人看过
  • 竞业限制违约金有什么标准,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是什么
    一、竞业限制违约金有什么标准对竞业限制违约金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额的上下限法律都没有规定,所以谈不上合法与否的问题,只有是否合理的问题。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是不合理的。经济补偿在司法实践中最低不会低于本人工资的20%,一般在30-50%之间。如果以后仲裁经济补偿可能会调高,违约金也会相应高低到合理的金额,由于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只能做一个靠近司法实践的回答。续聘一般情况下不能调岗、调职和调薪,如果要调整的话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当然企业单方提高待遇和职级肯定是可以。这只是一般做法,但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这也是《劳动合同法》留下的遗憾之一。劳动仲裁实践中,对企业擅自单方变更合同或续订新合同时降薪降职和不合理调整岗位员工拒绝签订合同而提起仲裁的,企业一般会败诉。二、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负有保
    2023-04-03
    224人看过
  • 拒领竞业限制补偿也要遵守竞业限制约定吗
    拒领竞业限制补偿也要遵守竞业限制约定。约定竞业限制应满足哪些条件竞业限制的实施客观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进而影响了劳动者的生存权,故其存在仅能以协议的方式确立。比如,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尽管用人单位因此支付一定的代价,但一般而言,该代价不能完全弥补劳动者因就业限制而遭受的损失。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强调约定的同时对竞业限制进行了必要的限制: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不可能面对每个劳动者,企业每人给一份经济补偿金也无力承受。2、竞业限制的范围要界定清楚。由于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竞业限制一旦生效,劳动者要么改行要么赋闲在家,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鉴于商业秘密的范围可大可小,如果任由用人单位来认定,难免有被扩大之虞。原
    2023-04-17
    331人看过
  • 竞业限制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没有到期怎么办
    签订竞业限制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不给予补偿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签署竞业限制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合同可否约定管辖竞业限制合同中可以约定管辖,但必须与法律的规定一致。竞业限制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2023-08-07
    391人看过
  • 竞业限制条款有没有地域限制权
    竞业限制条款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但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一、什么是竞业限制中的同行1、竞业限制协议的同行,一般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例如与原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3-03-12
    144人看过
  • 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要注意什么?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在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有些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会规定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中支持两种情况下员工违约要承担赔偿的,就是违反竞业限制条款及服务期约定。如果员工个人违约,承担的赔偿数额以公司提供服务费用为上限。公司可以将员工辞退并追究违约责任。在我国的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此时用人单
    2024-01-24
    471人看过
  • 竞业限制协议怎么解除,约定竞业限制的双方义务
    一、竞业限制协议怎么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有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用人单位请求单方解除的,法院会支持主张。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九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竞业限制的双方义务1、用人单位的义务约定竞业限制的,企业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没有对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做出具体规定,可以由企业和劳动者双方进行协商。但是,企业不能预订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已包含在劳动者现有的工资报酬中。2、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
    2024-01-13
    369人看过
  • 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主张竞业限制违约金吗?
    肖女士问:我在成都某广告公司担任业务主管助理已经两年了,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的人事经理拿着一份新的劳动合同让我签,我发现新的劳动合同与以前劳动合同相比多了一条:“乙方若合约期满不再续签或离职,乙方自离开甲方公司之日起两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所做项目相关联的相同工作。如发现乙方在本约定期内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所做项目相关联的相同工作,将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内总收入的三倍作为违约金进行赔偿”当时感觉违约金太高,很想不愿意签订,但为了工作也就签了。后来一位朋友叫我到她公司工作。我想到现在的公司经常加班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加之公司也正在动员裁员我就打了辞职报告,公司领导同意我的报告。到了那家公司上班工作后,广告公司却以违反了合同中关于竞业限制的约定,要求我停止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并支付总收入三倍的违约金,我说停止工作可以,但必须给我竞业限制补偿金,广告公司说合同中没有约定,我没有依据提出,请问
    2023-06-09
    7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竞业限制协议中的限制期限如何约定,竞业限制协议约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2
      第一,什么是竞业限制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同意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也就是说,竞业限制条款规定,劳动者离职后不得在约定的竞业限制期内进入与本单位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 其次,劳动者离职后,在竞业
    • 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签订,竞业限制需要哪些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0
      有效的竞业限制协议(主要是指狭义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 2.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 3.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与只
    • 竞业限制是什么?竞业限制有哪些,竞业限制可以指定竞业单位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8
      竞争限制可以指定居业单位。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其他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或者自行开业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 什么是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9
      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 2022年竞业限制违约金有什么标准,怎么确定竞业限制违约金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12
      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违约金应按下列方式处理: 1、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大小及损失性质,对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进行合理计算; 2、合理推算的具体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