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提出刑民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1:01:59 134 人看过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主要有:1、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在案件审查起诉的阶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在案件诉讼阶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即在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提起诉讼。总之因犯罪嫌疑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受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起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理论上说,在这三个阶段被害人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在侦查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侦查阶段是否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个问题有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侦查是诉讼过程的一个阶段,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然包括侦查阶段。

另一种意见认为: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对被告人提出,侦查阶段没有被告人,只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最后是否被起诉,侦查机关无权决定。因此侦查阶段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的公安机关接受被害人的附带民事诉讼状,侦查终结后一起移送检察院。有的公安机关不接受被害人的诉状,告知他们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再提交。

2、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告知被被害人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与公诉书一起移送人民法院。

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在公诉书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而不需要另行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3、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没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最好在法院审判前提出,法院好安排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

被害人在法院开庭后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的,法院仍应当受理,有审判刑事案件的同一法庭另行开庭审理。

法院已经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不能再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4、在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

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被害人仍有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过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理。被告人在监狱服刑的,法官可以到监狱提讯被告人。

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的,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被告人主动赔偿的可以从轻判刑。刑事案件结案后,单独起诉民事赔偿的,被告人不会再接受调解,法院的判决又难于执行,属于对原告人不利。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不受时效的限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刑诉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刑诉解释》第90条规定: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06: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强奸罪受害者什么时候可以民事诉讼?
    可在刑事审判的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1、强奸罪可以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叫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强奸罪由于造成了女性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所以在审判强奸罪的过程中是要涉及到对于女性伤害的赔偿的。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一、犯故意伤害罪如何赔偿《刑法》的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
    2023-03-06
    82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还是刑事诉讼程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
    一、附带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还是刑事诉讼程序附带民事诉讼适用刑事诉讼程序审理,这样能提高司法审判的效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部分属于刑事案件,民事部分属于民事案件,但是出于对司法效率的考虑,由刑事审判庭一并裁判。但是刑事审判庭在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时候,也要参考相关民事法律、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进行审理。刑事案件与相关联的民事案件一起审理,但是先开始审理刑事案件再审理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立案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什么条件提起附带
    2022-07-06
    26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被告人什么时候可以答辩
    一、民事诉讼中被告人什么时候可以答辩1、在收到起诉书副本15日内可以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答辩,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二、答辩状的写作要求1、双方当事人情况;依次写明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答辩人有诉讼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也应写明其身份事项。案由部分,写明答辩人因何案的
    2023-06-17
    375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何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何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刑事案件与相关联的民事案件一起审理,但是先开始审理刑事案件再审理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立案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哪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
    2023-06-22
    377人看过
  • 诉讼离婚中什么时候提出损害赔偿
    1、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赋予无过错方离婚时所享有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为法律所特定。2、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人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丈夫是同性恋妻子起诉离婚能获得赔偿吗丈夫是同性恋妻子起诉离婚一般不能获得赔偿,能获得补偿的是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二、能否向“第三者”索赔离婚时不能向第三者索赔,离婚后损害赔偿只能向有过错的配偶索要。夫妻因为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结婚后双方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有以下内容:1.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2.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3.
    2023-03-19
    24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证据应在什么时候提供
    一、民事诉讼中证据应在什么时候提供民事诉讼中,证据一般是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九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二、民事诉讼有效期是多久?民事诉讼有效期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而,在一般情况下,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即对于受到
    2024-02-01
    43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什么时候能提笔迹鉴定
    笔迹鉴定应该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并预交鉴定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对需要鉴定的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待证事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一、笔迹鉴定的流程有哪些?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二、做笔迹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
    2023-03-02
    131人看过
  • 诉讼标的的管辖异议什么时候提出
    当事人一方对人民法院已受理的案件有权提出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一、诉讼标的金额管辖权规定是怎样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二、法院管辖权如何确定?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级别管辖是在我国法院系统内部确定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的法律制度。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是根据案件标的额
    2023-03-25
    197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提起民事附带诉讼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一般是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法律规定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因此在刑事诉讼程序开始之后,当事人就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收买被拐卖儿童案件中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收买被拐卖儿童案件中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在逃同案人除外);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事实上,正是因为有不少人以抚养没目的想要买孩子,才会有人贩子去贩卖孩子,我国法律制度中,对于贩卖儿童罪规定的最重的量刑标准有死刑,但是相较于贩卖孩子,在拐卖儿童案件中,对买家的处罚力度不算
    2023-07-01
    455人看过
  • 诉讼时效抗辩权什么时候提出比较合适?
    诉讼时效抗辩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
    2023-02-08
    413人看过
  •  提出离婚诉讼时未提出赔偿,还可以在以后提出吗?
    在离婚诉讼中,若原告在起诉时未提出赔偿请求,则视为其放弃该权利,且自始丧失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是过错方为原告起诉离婚,无过错方为被告的,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被告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离婚诉讼中,若原告在起诉时未提出赔偿请求,则视为其放弃该权利,且自始丧失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是过错方为原告起诉离婚,无过错方为被告的,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被告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离 婚 后 一 年 内 , 无 过 错 方 可 再 提 离 婚 损 害 赔 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离婚后无过错方在一年内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果离婚后另一方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一年后提出赔偿请求。因此,离婚后无过错方想要提出离婚损害赔偿,需满足特定条件。与此同时,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也会根
    2023-09-11
    64人看过
  • 诉讼时效过了在什么时候提出抗辩,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诉讼时效过了要在一审期间提出抗辩,即答辩的过程中或者一审程序的庭审过程中,当然,二审如果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的,也可以提出抗辩。诉讼时效的计算一般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开始计算,如果适用20年的长期诉讼时效的,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一、诉讼时效过了在什么时候提出抗辩诉讼时效过了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如果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即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并且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持。二、诉讼时效如何计算诉讼时效的计算应当遵循以下规则:1.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2)明确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期满的次日起算。若约定分期履行债务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
    2023-07-31
    382人看过
  • 为什么刑事案件提出诉讼时效
    因为规定刑事诉讼时效具有预防犯罪、保障人权、保证量刑制度的实施、实现法律正义等诸多价值。《刑法》第八节时效第八十七条犯罪经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连续或者继续的,从犯罪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内犯罪的,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前的追诉期限。刑事案件诉讼时效司法解释1、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
    2023-08-08
    496人看过
  • 民事诉讼反诉在二审提出可以吗?
    我们大家都知道民事诉讼在法院的判决是可以有一审和二审的,对于一审和二审我们国家是有着相关的规定条文的。在其他的类型的案件中二审基本上都是可以提出的,但是在民事诉讼反诉在二审提出可以吗?我们国家的规定是什么呢?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二审时当事人不能提出反诉。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如果在二审中提出的,法院会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反诉在诉讼进行的哪个阶段提出,我国民诉法没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倾向最好是在答辩过程中提出,最迟也应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因为反诉提出时,庭审辩论尚未结束,原告还有
    2023-04-19
    22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 这种诉讼旨在保护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并为其提供... 更多>

    • 民事刑事行政分别什么时候可以提出变更诉讼请求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8
      民事和行政案件知道诉讼请求不实或是有变动的,就可立即变更。但是刑事案件一般都是泛指刑事公诉案件,是证据不足还是引用法律条款不当等因素,一般都是退回补充侦察或是变更公诉事因,依法程序为1个月内办结,遇上特殊情况或是需要作证据鉴定等的,经依法程序审批可再延长1个月。
    • 离婚诉讼简易程序什么时候可以提出?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30
      在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会根据局诉讼的具体情况决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或者采取普通程序审理,简易程序是指: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简易程序要简单的多,因此,实际上简易程序就是普通程序的简化,即将普通程序中一些繁索的程序予以简化或者合并,使诉讼程序更加简洁适用。 只要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受害人何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8
      1、受害人既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在任何时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从案件在公安局刑事立案之日起,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院,再由检察院移送给法院。 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最高人民
    • 提起刑附民诉讼应当在什么时候提起,应该什么时间提起刑附民诉讼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7
      【法律意见】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向人民法院提起,提起刑附民诉讼要准备起诉状即可。【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
    • 什么时候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4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9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出,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了公安或者检察院进行刑事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因此任何一个阶段都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