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侵权行为责任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09:11:07 359 人看过

(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在这里,过失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在这里,法律泛指宪法、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的法律文件。诊疗规范、常规不仅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中规定的规范,也包括医疗单位内部制定的具体操作规程。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要求等,即使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结果,也无需承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三)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

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

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

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

(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一、医疗侵权行为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赔偿标准规定如下:

(一)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三)住宿费: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四)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五)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六)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七)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八)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九)鉴定费: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止后根据当事人康复后身体状况进行评定进行的。

(十)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求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响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十二)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三)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医疗侵权行为民法典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5: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医疗侵权损害责任形式是怎样的,医疗侵权责任怎么划分
    一、医疗侵权损害责任形式是怎样的,医疗侵权责任怎么划分(一)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二)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提供病患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规则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在诉讼中,对于责任构成的医疗违法
    2023-05-06
    127人看过
  • 侵权行为的认定和民事责任的认定怎么区别
    一、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有侵权行为,不必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必须有侵权行为。2、侵权的程度决定了侵权责任的大小。当多人侵权造成同样的损害时,赔偿责任由其责任确定。3、《侵权行为法》规定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狗咬人的民事责任是如何认定的?狗咬人的民事责任后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没有特殊情况,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2.如果动物致人损害是因为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这样的则可以减轻饲养人的责任,甚至饲养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被遗弃的动物,或者因管理不善逃逸的动物,在外面伤着人了,原来的饲养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动物袭击人是因为第三者的原因造成的,这个时候,饲养者和第三者都要承担赔偿责任。狗咬人对于侵权者是需要承担起侵权的责任,对于侵权的金额需要由按规定依法的支付,但对于赔偿的固定金额这
    2023-08-18
    395人看过
  • 行为责任之侵权行为
    又称客观责任之侵权行为、结果责任之侵权行为,意思责任之侵权行为的对称。大陆法系德国等国学者对侵权行为依归类依据进行分类,以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作为归责依据的侵权行为,即行为人只要在客观上从事法律所规定的某种行为,即须对该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责任。这类侵权行为通常都是一些特殊的侵权行为。按行为的危险性的大小,又可将其分为结果责任之侵权行为和客观责任之侵权行为。凡危险性大的行为即应负结果责任,在这种侵权行为中,行为人即使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已作了客观且适当的防止,但仍未能避免损害结果发生的,仍应对被害人负损害赔偿的责任。学说上一般认为产品责任和公害损害赔偿责任等均应属于结果责任。凡危险性较小的行为可适用客观责任。即只要行为人如果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作了客观且适当的防止,就可免除责任,学者们认为,医生所为的治疗行为或汽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等均应属于客观责任之侵权行为。
    2023-06-07
    178人看过
  • 过失性医疗行为被责任认定,怎么区分医疗过失
    1.行为人有法定的注意义务医务人员之所以能成为救死扶伤的职业人,就是因为其具备了从事医务工作的必要条件,政府通过法律在允许其执业的同时也赋予其相应的执业义务,以此来保护患者的利益。2.行为人具有履行注意义务的能力法律只能要求那些有能力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所以行为人违反的这种注意义务必须是在当事人已经具有了相应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也就是当事人的职务身份具有了履行相应注意义务的能力(即使事实上当事人不具有,但为了保护患者的利益,也应视其为具有)。3.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履行注意义务负有注意义务的行为人除了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外,还要是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履行他负有的义务才可能成为有过失的行为人。4.行为人没有履行注意义务行为人有法定(或约定)的注意义务并不能构成法律上的过失行为,只有在违反了应尽义务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构成过失(包括作为或不作为)。一、怎样认定关于医疗过失医疗过失行为是根据当事医疗机构和
    2023-03-21
    495人看过
  • 医疗机构侵权责任的概念,医疗机构侵权责任的分类
    一、医疗机构侵权责任的概念医疗机构侵权责任的概念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二、医疗机构侵权责任的分类医疗机构侵权责任的分类:1.医疗技术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2.医疗伦理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提供病患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规则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3.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
    2023-06-19
    102人看过
  • 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区别,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关系
    一、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区别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区别:1.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是因果关系,只有先发生侵权行为。才需要负侵权责任。2.侵权行为是行为动作,而侵权责任是一个名词,是需要负的责任的称谓。3.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则依民法典和有关民事法规的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4.责任构成要件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特殊侵权责任的成立不能按照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它由法律根据具体情况规定。5.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不同一般侵权责任的证明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赔偿权利人负举证责任。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二、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关系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有侵权行为,不是必
    2023-04-14
    33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包括的失职行为
    (一)对急、危、重病员,片面强调制度、手续而拒收病人,或不负责任地转院、转科,或不采取应当采取的急救措施,以致贻误抢救时机的。(二)诊治工作中,知道或应当知道病情疑难而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的;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认真处理的。(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器械、纱布等异物在病员体内,或不按操作规程而错伤重要器官的。(四)护理工作中,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医嘱、护理不当,或其他违反制度、操作规程的。(五)助产中,违反接产原则和操作规程的。(六)用药过程中,违反药物禁忌或药物过敏试验等使用规定的。(七)在医疗工作中,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毒、麻、剧药品,开错或用错药的。(八)生物制品的接种途径、剂量、部位错误或操作中消毒不严的。(九)药剂工作中,配错处方、发错药、写错用法、贴错标签或制剂含量错误,以及其他违反操作规程的。(十)检验、放射、
    2023-04-03
    454人看过
  • 请求医疗行为的过错责任认定是什么?
    一、请求医疗行为的过错责任认定是什么?请求医疗行为的过错责任认定是必须在医疗过程当中存在着过失。(一)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具体表现在:第一,《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和医疗管理损害责任都必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这两种医疗损害责任类型要求构成赔偿责任必须具备过错要件,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第三,对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也必须以过错为要件,只是过错要件的证明实行推定而已;第四,即使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中,对于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产品损害的最终责任也必须有过错,医疗机构如果对于缺陷医疗产品致患者受到损害没有过错,则只可以承担中间责任而不承担最终责任,其可以向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二)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的
    2024-02-04
    449人看过
  • 医疗侵权责任是哪种?
    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对就医患者造成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害结果。在诉讼实践中,因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视情可构成刑法上的医疗事故罪,则由刑法对其进行调整;因医务人员的一般过失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属民事侵权行为。一、怎样才能认定是医疗事故第一,从行为主体上看,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医疗机构以及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首先,除医务人员外,与诊疗护理有关的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后勤人员,他们不具有从事医疗护理的资格,故不能成为该责任的行为主体。二是不具有行医资格的人在行医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即非法行医所造成的损害,也不能产生医疗事故责任。第二,从主观方面上看,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的过失。医务人员没有这种过失的,不构成医疗事故责任。第三,从其性质上看,构成医疗事故过失行为必须具有违法
    2023-06-21
    217人看过
  • 医疗过错行为是什么,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一、医疗过错行为是什么医疗过错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一种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条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4、危害行为和危
    2024-01-21
    222人看过
  • 医疗行为过失应承担哪些责任,认定医疗行为是否过失的条件
    一、医疗行为过失应承担哪些责任医疗行为过失应承担的责任如下: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四种责任程度划分仅仅是定性,而没有完全解决定量的问题,即具体应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主要责任应承担60%~90%,次要责任承担20%~40%,轻微责任比例不超过10%。对于医务人员过失造成的医疗过失,可依据《医师法》第37条规定执行,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违反医师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认定医疗行为是否过失的
    2022-07-09
    420人看过
  • 医疗侵权的侵权行为是什么
    我国《民法典》医疗事故侵权责任规定为:【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紧急医疗措施】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医疗过错的认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疗过错的推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
    2023-02-04
    140人看过
  • 医疗合同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行为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9、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10、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无过错责任。1
    2023-04-10
    130人看过
  • 医疗纠纷应认定为民事侵权吗?
    医疗纠纷是民事侵权,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民事医疗纠纷能不能仲裁我国《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依据其规定,有两大类争议不能适用仲裁,一类是婚姻、监护、收养、抚养、继承纠纷;另一类应当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的行政争议。显然,民事医疗纠纷不属于第一类范畴,对于是否属于第二类范畴,有学者认为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发生的争议。在民事医疗纠纷
    2023-07-31
    205人看过
  • 医疗侵权损害责任形式是怎样的,医疗侵权责任怎么划分
    一、医疗侵权损害责任形式是怎样的,医疗侵权责任怎么划分(一)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二)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提供病患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规则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在诉讼中,对于责任构成的医疗违法
    2023-05-06
    127人看过
  • 侵权行为的认定和民事责任的认定怎么区别
    一、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有侵权行为,不必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必须有侵权行为。2、侵权的程度决定了侵权责任的大小。当多人侵权造成同样的损害时,赔偿责任由其责任确定。3、《侵权行为法》规定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狗咬人的民事责任是如何认定的?狗咬人的民事责任后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没有特殊情况,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2.如果动物致人损害是因为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这样的则可以减轻饲养人的责任,甚至饲养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被遗弃的动物,或者因管理不善逃逸的动物,在外面伤着人了,原来的饲养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动物袭击人是因为第三者的原因造成的,这个时候,饲养者和第三者都要承担赔偿责任。狗咬人对于侵权者是需要承担起侵权的责任,对于侵权的金额需要由按规定依法的支付,但对于赔偿的固定金额这
    2023-08-18
    395人看过
  • 行为责任之侵权行为
    又称客观责任之侵权行为、结果责任之侵权行为,意思责任之侵权行为的对称。大陆法系德国等国学者对侵权行为依归类依据进行分类,以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作为归责依据的侵权行为,即行为人只要在客观上从事法律所规定的某种行为,即须对该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责任。这类侵权行为通常都是一些特殊的侵权行为。按行为的危险性的大小,又可将其分为结果责任之侵权行为和客观责任之侵权行为。凡危险性大的行为即应负结果责任,在这种侵权行为中,行为人即使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已作了客观且适当的防止,但仍未能避免损害结果发生的,仍应对被害人负损害赔偿的责任。学说上一般认为产品责任和公害损害赔偿责任等均应属于结果责任。凡危险性较小的行为可适用客观责任。即只要行为人如果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作了客观且适当的防止,就可免除责任,学者们认为,医生所为的治疗行为或汽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等均应属于客观责任之侵权行为。
    2023-06-07
    178人看过
  • 过失性医疗行为被责任认定,怎么区分医疗过失
    1.行为人有法定的注意义务医务人员之所以能成为救死扶伤的职业人,就是因为其具备了从事医务工作的必要条件,政府通过法律在允许其执业的同时也赋予其相应的执业义务,以此来保护患者的利益。2.行为人具有履行注意义务的能力法律只能要求那些有能力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所以行为人违反的这种注意义务必须是在当事人已经具有了相应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也就是当事人的职务身份具有了履行相应注意义务的能力(即使事实上当事人不具有,但为了保护患者的利益,也应视其为具有)。3.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履行注意义务负有注意义务的行为人除了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外,还要是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履行他负有的义务才可能成为有过失的行为人。4.行为人没有履行注意义务行为人有法定(或约定)的注意义务并不能构成法律上的过失行为,只有在违反了应尽义务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构成过失(包括作为或不作为)。一、怎样认定关于医疗过失医疗过失行为是根据当事医疗机构和
    2023-03-21
    495人看过
  • 医疗机构侵权责任的概念,医疗机构侵权责任的分类
    一、医疗机构侵权责任的概念医疗机构侵权责任的概念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二、医疗机构侵权责任的分类医疗机构侵权责任的分类:1.医疗技术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2.医疗伦理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提供病患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规则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3.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
    2023-06-19
    102人看过
  • 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区别,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关系
    一、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区别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区别:1.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是因果关系,只有先发生侵权行为。才需要负侵权责任。2.侵权行为是行为动作,而侵权责任是一个名词,是需要负的责任的称谓。3.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则依民法典和有关民事法规的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4.责任构成要件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特殊侵权责任的成立不能按照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它由法律根据具体情况规定。5.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不同一般侵权责任的证明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赔偿权利人负举证责任。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二、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关系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有侵权行为,不是必
    2023-04-14
    33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那么,医疗行为侵权举证责任如何认定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6
      医疗行为侵权证明责任认定:(1)受害者(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证明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者必须对自己受到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损害包括患者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支付费用等诊疗手续证明。(二)医疗机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指医院或卫生行政机构批准或认可的各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
    • 如何认定医疗过失行为,医疗过失行为责任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9
      一、医疗过失是指什么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上有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行为。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表现为未能预见并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认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失的关键在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有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是否存在主
    • 医疗行为侵权举证责任如何认定,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2
      医疗行为侵权举证责任认定为一般应当由提出权利请求和事实主张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患者就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和过错部分进行举证;依照法律规定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 认为不侵权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2
      根据法律规定,共同侵权行为认对受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他即可以将全部加害人作为被告,请求他们承担对全部损害的赔偿责任;他也可以将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作为被告,请求他(或他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从加害人的角度看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加害人的任何一个人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在共同加害人之一人对全部损害承担了责任之后
    • 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认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7
      根据法律规定,共同侵权行为认对受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他即可以将全部加害人作为被告,请求他们承担对全部损害的赔偿责任;他也可以将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作为被告,请求他(或他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从加害人的角度看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加害人的任何一个人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在共同加害人之一人对全部损害承担了责任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