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债权债务终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16:01:27 290 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

(二)债务相互抵销;

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提存,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

债务人履行债务需要债权人协助,如债权人不协助债务人的履行,对债务人的履行拒不接受,或者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人就不能清偿债务。于此情形下,债务人将因债权人不受领而继续承担着清偿责任,这对于债务人是不公平的。通过提存,债务人得将其无法给付给债权人的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保存,以代替向债权人的给付,从而免除自己的清偿责任。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使债务人的债务消灭的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免除成立后,债务人自不再负担被免除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也就不再存在,债即消灭。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是指混同,发生混同的原因可分为两种:一是概括承受,即债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受他人权利与义务。例如,因债务人继承被继承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或者债权人继承被继承人对其负担的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为一人。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最主要原因。二是特定承受,指因债权让与或债务承

担而承受权利义务。例如,债务人自债权人受让债权,债权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此时也发生混同。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的原因

1、概括承受

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

(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

(2)债权人继承债务人,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子继承父亲的债权和债务。

(3)债务人继承债权人,比如儿子向父亲借钱后,父亲死亡,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

(4)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比如儿子甲向父亲乙借钱后,因意外事件二人同时死亡,由甲的儿子丙继承他们二人的财产。

2、特定承受

特定承受主要包括:

(1)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比如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签订合同后,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乙。

(2)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比如甲乙二人签订合同后,债务人乙的债务转移给债权人甲。

合同关系的存在,必须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当事人双方混同,合同失去存在基础,自然应当终止。合同终止债权消灭,债权的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同时消灭。但当债权是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债权不能因混同而消灭。比如甲与乙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甲交纳了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后,取得了对预售的房屋的权利。随后甲将取得的预售房屋抵押给了丙。半年后,甲乙二公司合并,如果此时合同终止,甲不必取得对于预售房屋的所有权,就会损害抵押权人丙的利益,此种情况,甲乙二人的合同不能终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混同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才能消灭那些债务,债权债务
    在下列情况下,债务将被消:一、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务人清偿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达到债务目的,债务当然会被消灭。这是债务消除最常见的情况。第二,债务抵销。当事人互相负债,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抵销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到期债务。第三,债务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后,或者因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况而终止,债务自然消除。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哪些(一)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1、当事人按照双方之间的约定,到期清偿债务;2、抵销,双方之间按照法律规定,相互抵销债务;3、提存,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志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
    2023-08-09
    233人看过
  • 债权债务终止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有: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属于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终止合同的,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不能达到合同目的;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主要债务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形债权债务终止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
    2023-07-11
    354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债务人有权利向他人索要债务金
    找人借钱的债务人具有下列权利:在与债权人互负债务时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以及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向受让人主张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等权利。一、转让合同权利有什么外部效力转让合同权利的外部效力有:1、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后,应当将受让人作为债权人而履行债务。2、债务人接到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到期债权的,债务人可以依据抵消规则向受让人主张抵消。3、合同权利转让后,债务人可以因某种事实取得对于受让人的抗辩权。二、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的构成要件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的构成要件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的对待给付。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成立
    2023-02-21
    309人看过
  • 债务终止有哪些情形需要考虑?
    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有: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属于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终止合同的,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不能达到合同目的;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主要债务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形债权债务终止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
    2023-07-11
    60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
    债务人恶意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可因其不能履行约定的到期债务,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未到期债务,提前还款。比如:1、经济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一、借款人不能履约当债务人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的情形时,就可以认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二、双务合同有哪些抗辩权双务合同
    2023-06-21
    60人看过
  • 债务人可以终止债权吗
    可以。债务人可以放弃到期债权,但如果对债权人造成了侵害,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行使撤销权有什么情形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强制执行期间债务人转移了自己名下的财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二、债务人转移财产应该怎样处理(一)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
    2023-06-29
    156人看过
  •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在哪些情况下能扣押债务人财产
    一、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在哪些情况下能扣押债务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例如:运输合同中托运人不交运费;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产品的人不交加工费,承运人和加工人作为债权人就可依法扣押托运的物品或定作物,以敦促债务人交付有关费用,如果债务人仍不交付超过规定期限的,承运人和加工人就可以依法以扣押的财产折价或以变卖扣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这即民法上的留置权。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
    2024-01-18
    454人看过
  • 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企业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企业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企业名义起诉应诉。该企业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企业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2.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例外情况有的企业在起诉、应诉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而在诉讼开始之后发生终止的情况,此时诉讼是否应继续进行,是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如果依法成立了清算组织,可以将诉讼主体由终止企业变更为清算组织。因为清算组管理的是原企业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来源于企业法人,对原企业具有完整的继承性,可以延续原企
    2023-06-01
    379人看过
  • 导致双方债权债务终止的事由是哪些
    一、导致双方债权债务终止的事由是哪些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处理是怎样的1、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基本原则(1)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
    2023-04-20
    405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什么情形债权债务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024-05-14
    361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在哪些情况下是个人债务
    夫妻债务为个人债务的情况是:夫或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并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一方擅自所负担的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以及一方独自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等。一、丈夫借钱妻子不知道有义务还吗如果丈夫借钱,所欠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生活的,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所欠款项用于个人支出,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例如: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此外,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比如赌博、吸毒等所欠债务等,也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债务。二、离婚后女方不需要承担的债务有哪些男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后女方不用承担。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
    2023-02-26
    8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可以转移债务
    一、哪些情况下不可以转移债务不可以转移的债务有以下几种:1、债权人不同意转移的债务;2、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移的债务;3、当事人约定不能转移的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二、在哪些情况下债务消灭下列情况下债务会消灭:一、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这是债务消灭最常见的情况。二、债务抵销了。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三、债务解除了。双方协商一致后,或因为出现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后合同解除了,债务自然随之消灭。《民法典》第五
    2024-01-14
    163人看过
  • 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有哪些情况?
    有下列情形可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2、解除合同;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5、债务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终止合同后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1、清偿清偿是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行为,即按照约定履行。2、解除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
    2023-07-02
    140人看过
  • 继续收购在哪些情况下终止
    终止继续收购的情况:1、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届满;2、收购数量已达到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3、要约或认购协议约定单方终止继续收购事宜出现时,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继续收购。一、公司被收购后是不是要注销公司被收购后是不是要注销,要看公司收购的形式。如果是合并收购,那么是要注销的。公司被收购后要注销。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合并收购后公司应当注销,但其他形式不用注销。二、应怎么接受要约收购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收购人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转让。三、要约收购的主要程序(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2023-02-20
    18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混同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方式之一,它是指合同项下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二为一。 一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二是权利义务终止。 其他的方式还有清偿,抵消,提存,免除,履行,履行不能等方式,这是狭义的混同,是专指合同法上的情况。 广义的混同,包括权... 更多>

    #合同混同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债权债务会终止,法律怎么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08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债权债务会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债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13
      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原因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0
      中止债权债务的原因有: (一)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二)终止合同;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债券的上市交易?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3
      按照我国证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该公司债券上市: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公司违背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约定的义务,给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害的;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公司不按批准的资金用途使用发行债券所募资金,以及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限定的期限内未予改正,没有消除上述情形的;3.上市的公司债券的期限届满进入还本付息阶段的;4.发行债券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 债权债务情况包括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30
      第一类:债权债务纠纷,讨还财物。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所负担的债的义务,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是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基本目的。如要求欠款人交还欠款,要求欠货人交付货物,要求运输合同承运方提供运输的服务,要求加工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提供劳务及其成果等等。 第二类:债权债务纠纷,讨还公道。债权人通过债务人履行债的义务,从而体现或维护社会公平与合理。 第三类:债权债务纠纷,树立形象。债权人通过债权债务纠纷活动,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