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可以撤销案件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08:02:27 138 人看过

答案是肯定的。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检察院立案后怎样撤案

1、如果是检察院立的案件。经审查如果符合法律的规定,属于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那么检察院是可以直接撤销。如果是公安局立的案件,检察院可以通过向侦办公安机关提出建议撤销意见。最终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程序撤销案件。

2、检察院在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或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3、《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哪些案件由检察院直接立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侦查的刑事案件有四类: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包括12种,即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单位受贿案;行贿案;对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单位行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境外存款案;私分国有资产案;私分罚没财物案。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包括34种,即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徇私枉法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环境监管失职案;传染病防治失职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放纵走私案;商检徇私舞弊案;商检失职案;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动植物检疫失职案;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7种,即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刑讯逼供案;暴力取证案;虐待被监管人案;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08: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外执行相关文章
  • 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找检察院报案吗
    有报案经验的人都知道,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我们向公安报案的任何犯罪行为,公安都会立案。原因很复杂,有的是立案标准的问题,有的是证据和线索的问题,有的是其他问题。那么,如果我们认为立案理由充分,但公安不立案,我们能向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吗?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此作出了相关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因此,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我们有足够的证据和理由立案,可以找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不立案如何处理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复议应在七日内作出,复议不过向该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再申请复议;第二种方式是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向同级检察院申诉。
    2023-08-08
    190人看过
  • 公安机关可以不把案件移交检察院么
    公安机关可以不把案件移交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治安案件等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案件,案情不明、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刑事案件,不会移交检察院。一、合同诈骗起诉的流程是什么呢合同诈骗罪案件流程是:1、受害人需要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2、报案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报案材料,警察审核以后符合立案条件便可以立案;3、立案后公安机关便进行侦查以确定事实和收集证据;4、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便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5、检察院受到材料后会审查起诉,经审查若构不成犯罪(包括合同诈骗罪法定构成要件不满足或证据不足等情形)便不提起公诉,若初步认为构成犯罪变会向法院提起公诉;6、提起公诉后,最后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二、多次治安处罚可以转成刑事案件吗多次治安处罚是不可以转成刑事案件。治安处罚和刑事案件是不一样的,并不可以等同,刑事案件就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与治安案件有着本质的区别,除非刑事立案后,经进一步侦查,不构成犯罪的,才可
    2023-06-20
    166人看过
  • 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规定
    2001年4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五次会议通过,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六条规定:1、举报线索必须统一管理,个人不得私自处理,更不得瞒案不报、压案不查。2、立案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案件管辖、立案条件和程序;撤销案件,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不得违反规定立案、撤案。3、审查逮捕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依法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坚决防止该捕不捕、打击不力;公安机关认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要求复议的,必须更换承办人予以复议。4、变更、撤销逮捕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不得随意、私自变更、撤销逮捕措施。5、审查起诉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不得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要求复议的,必须更换承办人予以复议。6、办理申诉案件必须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依法进行,不得私自接待申诉人,不得私自处理申诉案件
    2023-06-28
    95人看过
  • 移交检察院的案子可以撤案吗
    一、移交检察院的案子可以撤案吗移交检察院的案子可以撤案。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辩护吗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辩护的。请律师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当然前提是如果有经济条件。但是对于事实清楚,定性无争议的小案件就没有必要请律师。但是事先就相关情况咨询一下律师也是有必要
    2023-06-11
    168人看过
  • 检察机关是否必须撤销对公安机关的起诉
    一、检察机关是否必须撤销对公安机关的起诉检察院不能直接撤销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情形如下: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
    2023-10-29
    164人看过
  • 上级检察院可以撤销下级检察院的决定吗
    一、上级检察院可以撤销下级检察院的决定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条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应当执行。如果认为有错误的,应当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报告。二、刑事诉讼立案管辖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另有规定的有:(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
    2023-06-17
    283人看过
  • 检察院撤销案件派出所不给我撤销案件怎么办
    检察院撤销案件派出所不给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一、定罪免处释义是什么定罪免处是指构成犯罪,但免于处罚。《刑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定罪免处的适用条件如下:1、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已经构成犯罪。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当然谈不上刑罚处罚问题,更谈不上免刑。2、犯罪情节轻微。所谓“犯罪情节轻微”是指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对国家和人民造成的危害不大,罪犯的人身危险性较小。如果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大或者罪犯的主观恶性较大则不能
    2023-06-22
    486人看过
  • 检察院可以对立案或者撤销案件执行情况监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依法对立案或者撤销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六十四条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依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或者通知撤销案件书后超过十五日不予立案或者未要求复议、提请复核也不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仍不纠正的,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协商同级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立案后三个月以内未侦查终结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侦查工作进展情况。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1、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公安机关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
    2023-06-11
    191人看过
  • 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撤销案件通知有错误怎么处理
    一、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撤销案件通知有错误怎么处理1、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通知有错误的,可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审查。并且在收到要求复议意见书和案卷材料后七日以内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九十一条二、刑事案件撤销程序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所谓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是指经侦查查明的事实不是犯罪的事实;或者虽有犯罪事实而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或者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
    2023-04-12
    99人看过
  • 公安机关公诉案件可以撤诉吗
    公诉案件不能撤诉。公诉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 公权 。人民检察院不得随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案件,必须按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不起诉或者撤回起诉,比如检察院在提起公诉后,若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其他不应当起诉的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一、非法集资可以撤诉吗非法集资构成犯罪的,不能撤诉。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都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不可以撤诉的。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二、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三)情节
    2023-03-06
    467人看过
  • 案件已移交检察院,律师能去检察机关阅卷吗
    刑事案件提交到检察院后,律师是可以去查阅案件材料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2024-05-11
    415人看过
  • 公诉案件案卷在检察院,怎么撤销
    公诉案件如何撤销公诉撤回,是指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起诉条件,或者公诉请求的内容有错误,决定撤销、收回公诉请求的诉讼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1999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公诉案件撤回起诉后如何处理撤回起诉是检察机关处理刑事案件常用的一种方式,由于立法上的缺失和司法解释的不完善,各地做法呈混乱局面,不仅浪费了国家司法资源,而且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加了社会不和谐因素,
    2023-06-14
    54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拿到谅解书后是否可以撤销案件
    检察院批捕拿到谅解书后是否可以撤销案件要看具体案情。刑事案件不是受害者提起诉讼以后可以轻易撤销的了的。公诉案件只有人民检察院才可以作出不起诉的这种决定,而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法定条件当中不包括犯罪嫌疑人拿到了受害者的刑事谅解书。检察院批捕和逮捕的区别批捕与逮捕是两个概念,区别在于: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做出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做出的批捕决定,对嫌疑人实施收监等待公诉的具体行为。批捕是决定,逮捕是执行。批捕决定向公安机关发出,执行逮捕针对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
    2023-07-26
    112人看过
  • 检察机关可以对民事案件进行多少次抗诉
    在民事案件中,检察院可以多次抗诉对于判决,检察院只能抗诉一次,因为每次检察院决定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中,发现本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调解书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在本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中,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可以向本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要求上级人民检察院向本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就审判以外的其他司法程序中法官的违法行为向本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监督程序
    2023-05-07
    19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监外执行
    相关咨询
    • 2022年检察机关撤销案件的法律依据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30
      法律依据是: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检察院撤回补充侦查的案件, 检察院是否必须撤销案件以及撤销案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1
      不必要撤销案件,因为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 检察院撤销逮捕后可以撤销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4
      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的,如公安机关发现逮捕不当,依法是可以撤销的。 撤销之后,原则不能再次批捕。 对于案件,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对于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其它的强制措施。 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三条犯罪
    •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的案件, 检察院可以撤案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2
      一般的2此补充侦查的机会,否则就会撤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
    • 浙江省轻伤案件具备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撤案吗检察院撤案意见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6
      浙江省轻伤案件具备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撤案,检察机关可以作相对不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 关于当前办理轻伤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4年5月24日) 轻伤犯罪案件是多发性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占有较高比例。为正确适用法律,及时打击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高诉讼效率,现就当前办理轻伤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