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债权人在无财产情况下的追偿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5 07:02:39 96 人看过

一、如何保障债权人在无财产情况下的追偿权利

债务人没钱,可以追偿其他的债务人或者其他合伙人。担保人在行使追偿权时应当满足特定的条件,否则不能够行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担保人已经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的追偿权只有在担保人已承担担保责任后才会产生,这是行使追偿权的前提条件。

2.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责任因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而部分或全部免除。担保人的实际履行、代位清偿、抵销,甚至担保人的财产被强制执行,如果使主债务部分或全部消灭,即可构成追偿权。相反,虽然担保人履行了担保债务,但并未使债务人免除债务,则担保人不能享有追偿权。

3.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须没有过错。担保人对债权人享有所有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若担保人怠于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不得对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二、追偿债务的方法

追讨欠款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当事人如果要提起诉讼,需要注意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追偿债务的诉讼时效

欠款在债权到期之日就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为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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