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联合体的组织与管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6:30:33 474 人看过

由数家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组成的投标联合体,其是否能够统一协调、有序高效地运行,是其能否获得招标人的信任并中标、中标后能否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投标协议的要求按时合格地完成招标工程项目的关键因素之一。而这又取决于管理组织工作的优劣高下。

在实践中,因为组成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方的情况迥异、招标的工程项目千差万别、投标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内容也因此不可能统一,所以不同的投标联合体的组织与管理具有不同的方式和内容。但不管其组织与管理如何地千变万化,其目的只有一个:中标并按时合格地完成招标的工程项目。下面,我们将结合在实践中遇到的招投标案例及我们的思考,提出一种较为合理、具有某种普遍适用性的招投标联合体组织与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可称之为“2C-IL”模式。

管理委员会由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的授权代表组成,是联合体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负责人(或称“主任”、“首席委员”等等)一般由牵头单位的代表担任;专家委员会由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的专家代表或者非成员方的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造诣的专家组成,是招标的工程项目质量监控的最高权威机构;牵头单位是指经投标联合体推选出来的、具有领导地位的成员,对招标的工程项目既具有完全的或主要的实际实施能力,又具有承担因投标联合体之过错责任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的全部或大部分赔偿能力。

“2C-IL”模式的运行机制可以概述为:

1、为了实现投标联合体组建之宗旨及目的,各成员方在本工程项目投标期间接受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并接受专家委员会的全程的质量监控及其技术指导,各成员方按投标联合体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工作安排进行该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

2、在此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中,各成员方为此次投标投入的人员均同意接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调配。如果某成员方认为管理委员会的指示不合理或与本次投标活动不相关联,可以要求专家委员会召开监时会议并就此作出评判,在评判作出前该成员方应按指示执行,直到专家委员会作出否定或修正指示的评判;

3、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以协商的方式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议,决议一经作出,各成员方均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当决议无法形成时,由牵头单位的授权代表行使最终决定权;

4、专家委员会是投标联合体的质量监督与审核组织,在工程项目的质量鉴定方面有最终决定权;

5、专家委员会的委员均为与本次投标有关的高级专家学者,在相关领域有坚实的理论功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投标项目的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专家委员会在整个过程中均可以就所发现的质量问题做出对投标联合体各方有约束力的指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招标文件相关文章
  • 联合体投标责任
    甲乙两家公司联合投标某一工程,甲公司由于自身原因没有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其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1.甲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甲乙两家公司共同承担违约责任3.乙公司承担一部分连带责任4.甲乙公司协商承担违约责任答案是哪个?为什么?问题补充:我认为答案是2但是参考答案是1呢不知道为什么最佳答案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2023-06-14
    116人看过
  • 合同管理是不是组织措施?合同管理组织设置是怎样的?
    一、合同管理不是组织措施合同管理不是组织措施,二者含义也有所区别。具体如下:1、合同管理(ContractManagement),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2、组织措施,分析由于组织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项目组织结构、任务分工、管理职能分工、工作流程组织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等。二、合同管理的组织设置合同管理的任务必须由一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完成。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必须使合同管理工作专门化和专业化,在承包企业和建筑工程项目组织中应设立专门的机构
    2023-06-01
    94人看过
  • 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竞争机制有力推动企业重组与联合
    市场经济本质是竞争,竞争是市场经济生机和活力的源泉,也是把物业管理推向一个更新境地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不仅要追求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而且要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面临着优胜劣汰的抉择,若不成功,就被淘汰。一、物业管理企业要有危机感通过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平等竞争的前提下开拓业务,扩大市场份额,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管理水平,树立企业形象,因此,物管企业参与招标活动的积极性也随之高涨,物管市场竞争也越发激烈。一些较早实施了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的经营型物业管理的地区,物管企业水平较高,已形成一定品牌,开始积极地在外地区参与竞争。随着物业管理企业的增多,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要求和选择性加大,政府对行业不断以法规、监督、资质等来规范物业公司行为,同时,面临住宅建设日益科技化、智能化,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在人才、技术以及设施设备上实行再分工再组
    2023-06-10
    116人看过
  • 联合体投标资质如何办理
    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应具备与其承担工作内容有关的相应资质。但对牵头人无相关规定资质规定的,不影响联合体协议效力。2、牵头人单独与业主签订合同,违反了以下规定:(1)所签署合同实质背离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2)牵头人不具备承担合同内容资质,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3、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招标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要求宣布前述所签合同。一、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解释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违法转包、分包的;(5)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筑工程挂靠协议是否有效合同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合同内容合法,不具备下列情形的,则挂靠协议就是有效的: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
    2023-06-19
    127人看过
  • 投标联合体的法律性质
    为大型复杂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而成立的投标联合体,在存续上具有鲜明的特征。首先,其成立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在了解到有关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后,有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的优势、实力与其他有专长优势的法人或组织之间进行信息交流,依据优势互补的原则,针对具体的招标项目,经过谈判,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成立投标联合体。其目的非常明确,即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争取对该项目的投标成功。其次,投标联合体的存续时间与招标项目的完成具有相关性。一般情况下,投标联合体因针对特定的招标项目而成立,在开标评标定标之后,如果联合体未中标,则联合体即解散;如果联合体中标,则联合体依照联合体协议确定各方在招标项目中承担相应的工作和责任,在完成招标项目并经有关方面验收后,联合体解散。再次,投标联合体的存续以联合体内各方对招标项目某方面具有专业优势为内在根据。对于大型复杂的招标项目,没有各具专业优势的各方组成的
    2023-06-14
    361人看过
  • 什么叫联合体投标
    一、什么叫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实践中,大型复杂项目,对资金和技术要求比较高,单靠一个投标人的力量不能顺利完成的,可以联合几家企业集中各自的优势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内部成员是相对松散的独立单位,法律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要求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的资格条件,而不能相互替代。二、联合体投标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法或者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这是对投标联合体资质条件的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等。(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在三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两
    2023-06-16
    255人看过
  • 联合体协议书(仅适用于投标联合体)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仅适用于投标联合体)我们是作为联合体申请参加投标并提交资格预审文件。一、联合体基本信息二、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的管理四、授权委托书五、共同投标协议的有效期六、联合体名称和成员数量七、牵头人名称和地址八、另一成员名称和地址九、两成员有关本次投标的责任十、如联合体中标,联合体两成员有关本项目的责任。联合体成员一名称(公章):联合体成员二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格式鉴于,我司己决定作为(联合体成员名称)联合体的成员之一参加汕头市海滨路中段(利安路—华侨公园)市政综合改造工程BT项目(下称“项目”)的投标,(授权公司名称)是一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法定地址位于,特此正式授权(被授权公司名称)作为(联合体成员名称)联合体的牵头人,全权代表我公司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参加答疑会议、澄清投标文件、签署相关的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
    2023-06-14
    120人看过
  • 联合体投标时标书盖谁的章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对中标的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采购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一、什么是共同投标?共同投标又称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法或者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这是对投标联合体资质条件的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等。(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在三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两个是甲级资质等级,有一个是乙级,则这个联合体只能定为乙级。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促使资质优等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防止货商或承包商来完成,
    2023-03-21
    177人看过
  • 慈善组织投资保值增值管理
    慈善组织进行投资活动必须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下简称民政部门)依法登记、认定。慈善组织应当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在确保年度慈善活动支出符合法定要求和捐赠财产及时足额拨付的前提下,可以开展投资活动。慈善组织开展投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慈善组织在什么情况下会被降低评估登记?慈善组织被降低评估等级的情形:连续2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的;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上年度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评估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涂改、伪造、出租、出借评估等级证书,或者伪造、出租、出借评估等级牌匾的;受相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其他。《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慈善组织的投资活动,防范慈善财产运用风险,促进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
    2023-07-02
    378人看过
  • 投标人如何获得联合体投标的付款?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分别共同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投标协议在联合体成立后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的,所以在该协议里已经有约定。履约担保可以牵头人一个人支付,也可以由成员组成员按约定比例支付,这是都允许的。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的比较买房涉及金融宠大,一般很少有人能在短期内凑足大笔资金,所以很多房屋的买卖都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当然也有人喜欢一次性付足购房款,从而彻底解决问题。那么一次性付款与分期付款各有什么优劣呢下面我们不妨比较一下:1、从支付的金融来说,一次性付款人金融要少于分期付款的总金融。这是因为,分期付款未缴纳部分,实际上等于出售方给予购买者在将来的缴付金额中不仅包括未付足的款项,同时包括该笔资金的应付利息。所以,分期付款最后的总支出一般要大于一次性付款的金额。2、从投资人掌握资金的灵活性来说,这里的比较有一个前提,即分期付款者同样持有一次性付款的资金,只是他不愿意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而已。
    2023-07-11
    499人看过
  • 投标联合体-法律依据
    现实的需要促使了法律的相关规定的产生。我国组成投标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联合体标法》第31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此条是中国对投标联合体共同投标活动的唯一的直接法律依据。它对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对中标项目承担的责任、不得强制共同投标等做了
    2023-06-14
    202人看过
  • 文著协与英国复制权集体管理组织达成版权合作
    9月2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英国复制权集体管理组织——英国著作权许可代理机构(CLA)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国书报刊文章和图书片段的影印复制权和数字化复制权将在英国受到版权保护。据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介绍,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学校的合理使用范围,但是学校的很多复制行为已经超出了法定的合理使用范畴。而在英国、美国等一些国家和地区,大中小学等影印复制和数字化复制受版权保护的报刊文章和图书章节,或制作电子教材,都要向本地的复制权集体管理组织获得许可并交纳使用费,涉及海外著作权人作品的,还要根据与海外同类机构签订的单边或相互代表协议,获得海外同类机构的授权,并向其转付使用费。此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即是这种情形。英国版权许可代理有限公司CEO凯文·菲茨杰拉德表示,在英国境内,该机构向超过3.9万个组织发放授权并收取版权费,此次合作协议签署后,将保证中国权利人的作品每次被这些组织影印复制权和数字化复制
    2023-06-08
    419人看过
  • 基金的组织形式与托管
    1、公司型基金基金的组织形式恰当与否直接影响到基金的运作效率,这与基金的类型密切相关。基金从其组织形态上看,可以划分为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两种。公司型基金由于存在完整的法人结构,如股东会、董事会,因而能够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特别是对私募型风险投资基金而言,公司型基金是其唯一可选择的组织形式。一是由于基金持有人本来就不多;二是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常就是它本身,故在工商登记注册时采用公司制形式也顺理成章。公司型基金的一个弊端是运行成本较高,而且还不利于规避双重纳税。2、契约型基金无论是公募还是私募,契约型基金都是另一种可选择的基金组织形式。与公司型基金不同,契约型基金一般要约定8至10年的存续期限,存续期满,基金清盘解散。契约型基金一般由基金管理公司通过要约形式向投资者定向募集。作为风险投资基金,通常都要求管理公司充当普通合伙人,负无限责任,而基金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负有限责任。契约型
    2023-06-06
    338人看过
  • 公共管理组织
    行政主体
    在中国行政法学领域,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行政主体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主体的概念在我国行政法学界,行政主体概念的确立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时间,人们普遍认可的说法是: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能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组织。我们使用的“行政主体”概念与日本等西方国家所使用的“行政主体”概念有所区别。他们所使用的“行政主体”,通常仅限于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或者还包括非国家的公法人,如公共组织、公团、公库、公共会社等,而不包括作为政府部门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关系一方当事人的行政主体具有下述特征:其一,能依法行使
    2023-07-12
    64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招标文件是招标工程建设的大纲,是建设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的工作依据,是向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投标所需要的一切情况。 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深度,关系着整个招标工作的成败。招标文件的繁简程度,要视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而定。... 更多>

    #招标文件
    相关咨询
    • 投标文件要组成联合体投标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6
      必须要的。首先,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将视为废标。因此,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组成联合体(需要不同相关资质)投标的话,那么,贵司则必须满足其要求;如果招标文件未强制要求投标人须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话,则证明题述《联合体协议书》系投标文件格式文本内容之一,即无需放入投标文件当中。联合体投标指的是某承包单位为了承揽不适于自己单独承包的工程项目而与其他单位联合,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去投标的行为。
    • 组成投标联合体的现实根据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
      招标项目的复杂性是组成投标联合体的现实根据。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某些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巨大,所涉及的科学技术及其应用的范围非常广泛。成功完成此种项目的建设,往往需要多个各有所长的实力雄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密切合作、优势互补。现代的社会分工愈来愈精细,虽然某些集团公司的经营范围非常广泛,但其往往也只在某一领域具有相对优势,对大型复杂的工程建设项目,这些集团公司一般也无法成功完成。因此,几个在不同领域各
    • 什么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对于联合投标可作以下理解: (1)联合体承包建筑工程的联合各方为法人。形式可以是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组成各方应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这一规定的目的是防止资质较低的一方借用资质等级较高的一方的名义取
    • 政府采购中由哪些组织参加项目的招标,为什么要经过联合体投标公开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 联合体投标的优势 目前市场经济全球化程度越来越高,政府采购规模越来越大,特别是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对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数家企业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的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成为填补企业资源和技术缺口,提高企业竞争力以及分散、降低企业经营风险,适应当前市场环境
    • 投标公司可以否与其他法人公司联合体投标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8
      可以的。联合体承包的联合各方为法人或者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形式可以是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两个以上非法人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或者是法人与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