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劳动合同能够变更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9 21:32:10 403 人看过

一、无效的劳动合同能够变更吗

无效的劳动合同一般是不能够变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来劳动合同无效。如果之后双方还想签订合同的,则能够直接重新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有什么

劳动合同变更的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决定变更劳动合同。但变更后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决定变更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

(四)出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等情况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者继续履行违背公平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有哪些

劳动合同变更程序如下:

(一)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二)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三)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n(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n(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n(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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