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报请逮捕案件能否改变罪名批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10:33:24 199 人看过

一、在我国报请逮捕案件能否改变罪名批捕?

1、如果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逮捕证上的罪名仅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批捕确定的罪名,在案件起诉阶段和法院的审判阶段也是有可能改变罪名的,最终是以法院判决的罪名为准。

2、案件性质,与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强制措施,没有必然联系。

3、如果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对嫌疑人定罪不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更改。同样道理,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认为对嫌疑人定罪不准,也可以更改。

二、逮捕的条件

依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逮捕的实施程序:

1.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4.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从而保证逮捕任务的顺利完成。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的补充规定: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经审查不同意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逮捕意见的,分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应当征求分管侦查工作的副检察长的意见,意见一致的,作出不予逮捕决定;意见不一致的,提请检察长作出决定。

在我国报请逮捕案件一般是不会改变罪名批捕。所有的案件在起诉阶段和在法院的审判阶段都是有可能改变罪名的,但是最终的结果还是以法院判决的罪名为准。公安机关逮捕还是以法院判决的罪名去实施的,所以我国对逮捕的条件也是做了很明细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批捕后改变管辖重新逮捕需要不
    逮捕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必须严格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为了保证打击犯罪目的的实现,刑诉法已经为侦查机关侦查犯罪设置了充足的时间,如果侦查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将案件侦查终结,还可通过报请上级机关延长的方式延长侦查时限。犯罪嫌疑人实际羁押已达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拘留规定的期限,公安机关不按程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也不对其变更强制措施,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做法是错误的,其行为已造成了对在押人员的超期羁押,检察机关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二、公安机关批捕有哪些程序?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023-06-28
    158人看过
  • 案件在审查批捕时可以变更罪名吗
    案件在审查批捕时检察院可以变更罪名,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审查起诉阶段的更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这一条款支持了检察院变更罪名。审判阶段的更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一、批捕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
    2023-06-20
    149人看过
  • 侵占罪能否批准逮捕
    法律综合知识
    一、侵占罪能否批准逮捕侵占罪作为一种需要当事人主动发起告诉才能得到审理的刑事案件,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适用于实施逮捕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需由当事人亲自提出告诉方可进行处理的案件,倘若被害人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实被告方确实侵犯到了自身的财产权益,那么便应将该案提交给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而若被害人受到强制性的威胁或恐吓以至于无法向司法机构进行告知,则人民检察院以及被害人的近亲家属亦可代为提起告诉。因此,除非出现诸如被害人受到强制性威胁或恐吓以致无法告知等特殊情形,否则侵占罪通常并不会获得批准逮捕的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
    2024-07-07
    497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能否被改变?
    批捕以后也可以更改罪名,刑事诉讼法当中赋予了司法机关更改罪名的权利,而且在更改罪名的这件事情上,几乎没有规定任何的法定程序。即便现在已经进入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都可以直接更改公安机关已经确定了的罪名。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吗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如果证据不足是可以放人的。还可以要求补充侦查,补充后依然不足的,可以不起诉并释放当事人。刑事案件立案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决定不批准犯罪嫌疑人,并不等于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只要有犯罪事实,侦查机关就应当在立案后继续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2023-07-04
    120人看过
  • 是否可以在逮捕后改变指控?
    批捕之后可以更改罪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司法机关对变更罪名予以肯定的同时没有设定程序规则。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中对移送案件的审查起诉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对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当地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奥查明犯罪事实,证据是否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是否确定,这一条款支持了检察院变更罪名。逮捕后是不是立案就表明罪名是逮捕了不是罪名就落实。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实施逮捕说明的确存在犯罪事实,但并不代表已经定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
    2023-07-01
    326人看过
  • 在我国职工被批捕后能否开除
    一、职工被批捕后能否开除如果其被判有罪,可按辞退处理。如果是涉及到职业犯罪,还可开除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之前他的工资还是要发放的。发放到工作截止日。被刑事拘留,当事人已涉嫌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判刑以后才能解雇该员工。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
    2023-06-18
    410人看过
  • 被告人是否可以在逮捕后更改罪名?
    逮捕后的罪名能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逮捕后的相关程序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但经批捕后逮捕,则可继续羁押,一般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但经批准后可延长。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时间可达一个半月,期间还可退查两次,每次补充侦查时间是一个月,审判阶段一般是一个半月的时间。具体如下: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
    2023-07-12
    247人看过
  • 逮捕后能否移交案件
    会,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一)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二)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一、批捕后的程序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
    2023-03-28
    158人看过
  • 1秒视频改变司机批捕罪名
    案发现场监控录像中的一秒钟细节,经检察官的反复求证,改变了一名肇事司机的批捕罪名,由涉嫌故意杀人,变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这是今天下午来自北京三分检的消息。今年10月1日晚,马小玉和马小兰(均为化名)两姐妹经过人行横道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突然撞上马小玉,将其撞入车底。司机冯某在停车下来查看情况后,重新启动车辆,却将当时在车底企图拽出马小玉的马小兰碾压致死。11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以冯某涉嫌交通肇事、故意杀人罪向三分检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认定:冯某撞人后下车查看情况,看到被害人马小兰钻入车底后仍驾车前行,涉嫌故意杀人罪。此案承办检察官张某某在审查过程中,反复回放现场录像发现了疑点:冯某回头时马小兰的身体正向下蹲,还未钻入车下,在其转身向驾驶室走的瞬间,马小兰钻入车下,这之间只有短短一两秒钟的时间差。其究竟是否看到马小兰钻入车下存疑。张某某随后通过审查冯某的先后8次供述,发现了其中有前后不一
    2023-06-11
    416人看过
  • 不批逮捕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综上,被批准逮捕后,被法院宣告无罪而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反之则不能。一、刑事赔偿的项目内容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
    2023-03-26
    407人看过
  • 案件正在申请会逮捕吗
    如果符合逮捕条件,可能会被逮捕。依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逮捕的实施程序:1.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
    2023-06-14
    169人看过
  • 关于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可否侦查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文号:高检发释字(1998)2号颁布日期:1998年05月12日关于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可否侦查问题的批复高检发释字(1998)2号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你院琼检发刑捕字〔1998〕1号《关于执行〈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经审查,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中如果认为报请批准逮捕的证据存有疑问的,可以复核有关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以保证批捕案件的质量,防止错捕或漏捕。
    2023-06-11
    346人看过
  • 逮捕通知书是谁下发的,逮捕后罪名是否可以改?
    逮捕通知书是谁下发的?公安机关负责案件的侦查,检察院负责案件的公诉,逮捕证由公安机关申请,检察院批准。涉嫌何种罪名,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侦查阶段的期限一般为37天,案件有可能已移送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作为家属,你们是无法会见当事人的,需要委托律师会见,详细了解案情,提出具体解决的方案。逮捕通知书公安局或者检察院都可以发出。公安局或者检察院逮捕通知书发出去后,由公安局执行逮捕。发逮捕通知书是办案的一种程序。逮捕后罪名是否可以改?可以变更罪名。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相关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
    2023-05-01
    179人看过
  • 不批捕案件提请复议改变原决定吗?
    一、不批捕案件提请复议改变原决定吗?(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二、申请复议申请复议是当事人和公民的诉讼权利之一。对司法机关作出的决定,当事人或其他公民有权申请重新复查处理。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可以申请复议的范围较广,如控告人在司法机关不予立案时可要求复议,对司法机关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免予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都可以在认为有错误的时候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还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由于司法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即司法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司法行政相对
    2023-06-04
    88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报请逮捕罪名能否变更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29
      报请逮捕案件能否改变罪名,是可以更改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这一条款支持了检察院变更罪名。
    • 变更涉嫌罪名审批能否批准逮捕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2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这就说明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
    • 在批捕之前改变罪名罪名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30
      批准逮捕时存在变更罪名的情况,一般按批准逮捕的罪名移送审查起诉,个人也因证据变更按新罪名移送审查起诉。
    • 请求延期批捕案件可以改变罪名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4
      申请逮捕的案件可以改变罪名进行逮捕。申请逮捕案件可以改变罪名进行逮捕,但前提是必须具备合法条件,变更时必须得到上级机关的同意。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肯定了司法机关变更罪名,没有规定程序。
    • 我申请逮捕已成功批准逮捕的案件我有可能判缓刑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0
      公安机关在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有机会等待审判或释放,有可能被法院审判缓期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嫌疑犯被检察逮捕后,如果符合等待审查的条件,公安机关、检察和法院有可能对嫌疑犯进行等待审查,不是被逮捕后不能等待审查。嫌疑人被捕后,公安机关需要调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无论是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在法院审理阶段,如果发现被拘留的嫌疑犯确实不构成犯罪,或者不追究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