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重组和债务重组的意思区别是什么
1.债务重组和债权重组的目的不同,但它们都涉及到重新安排债务结构和支付方式等方式,以减轻财务负担或风险。此外,它们都需要与债权人或企业进行谈判,以达成一致意见。
2.债务重组和债权重组的主要区别在于其焦点。债务重组的重点是企业,旨在减轻其财务负担,从而重获经济稳定。而债权重组的重点是债权人,旨在保护其投资,减轻其财务风险。
3.债务重组和债权重组的结果也有所不同。在债务重组中,企业可以获得一定的财务缓解,以便重新获得经济稳定。而在债权重组中,债权人可以减轻其财务风险,并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上市公司债务重组需要多长时间完成
上市公司债务重组一般需要7个月的时间完成。
其中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提出债务重组计划草案需要六个月,向法院申请批准重组计划需要十日,而法院裁定批准重组计划需要三十日。在法院批准后,重组程序就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
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三、债务重组的条件
债务重组应具备的方式是:
1.必须是债务人处于持续经营状态。这是区分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的主要标准。
2.必须是债务人发生了财务困难。只有债务企业在经营上出现困难,或因资金调度不灵而又筹集不到足够的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时,才有债务重组的必要。
3.必须是债权人作出了让步。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六条 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n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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