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项目的代理机构,其关联企业是否可以投标?近日,记者在参加某招标投标行业论坛时,发现这一问题在业内专家中引发了争论。
父亲招标儿子当然不能投标。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锋亮出观点,如果父亲是用自己的钱采购,别人无话可说,但父亲用纳税人的钱时,儿子就不可以投标了。
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61号部长令,以下简称61号令)、《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施行前,这个问题确实没有明确规定。某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专家表示,即便如此,允许项目代理机构的关联企业投标也有违《政府采购法》的三公原则。曾经专职从事政府采购法律事务多年的律师高虹静提出,此前,《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曾提出: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高虹静认为,在上述规定中,财政部将三公原则应用在了供应商的避嫌方面。
2010年10月签发的61号令第10条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代理其本身或者与其有股权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直接或者间接供应商参加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可以说,上述两条规定已经明确回答了专家们争议的问题。
然而海南某代理公司总工程师菲迪针对61号令的规定表示:代理在先,投标在后,要求投标人回避更加适宜。而某供应商受访时则表示,要求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有关系的供应商回避是不是侵犯了其权益?他认为,对于供应商而言,应当依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其投标权应当受到保护。
浙江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工作人员张旭东道出了操作的难题:如果代理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参加项目竞争,那么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须回避,项目具体操作怎么办?所以代理机构要解除代理协议,重新组织采购。
一些专业领域,有下属单位代理本系统项目的历史传统,很难被打破。尤其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可能所有的供应商都是该部门的下属单位,因为此类物资只在该系统使用。不让此类供应商参加投标几乎是不可能的。有地方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
那么问题该如何解决呢?菲迪提出,这一问题应通过代理机构内部协商来解决:代理机构的下属公司与代理机构是一个利益整体,应当自己内部协商解决。如果认为投标的利益大,代理机构可以选择主动退出。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是代理机构的执业之本,有良知的代理机构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菲迪同时提出,违约问题不可忽视,一个失信于采购人的代理机构,采购人还有信心与其子公司或分公司合作吗?
-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管理是什么?
269人看过
-
政府采购人是否可以投诉
390人看过
-
代理机构违法还可以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吗,代理的法定种类
84人看过
-
谁来指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312人看过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办法
281人看过
-
是否可以指定采购代理机构
148人看过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范围内代理采购事项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0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依法代理政府采购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拟在其工商注册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的,应当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证书》复印件向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
-
-
政府采购中对采购代理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组成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三)在询价采购过程中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的;(四)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定成交候选人的;(五)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