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的法律定义和认定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08:11:29 359 人看过

医疗事故罪和非罪的认定如下:

1、医疗事故罪和医疗差错的认定,医疗事故罪和医疗错误的后果不同,医疗差错是未造成患者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和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的后果,但是,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错误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2、医疗事故罪和医疗事故的认定,医疗事故罪与医疗事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是否有过失,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者诊疗常规造成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的,构成医疗事故罪,如果患者死亡或健康损害是由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预防的因素造成的,属于医疗事故,不能以犯罪论处。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

医疗事故罪与其他罪的认定界限: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2、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界限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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