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如何处理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一般不可以要回,但是如果没有交付或者登记,那就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那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收回赠与的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有哪些
1.赠与人与受赠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赠与协议撤销有时间限制吗
赠与协议撤销时限是1年;如果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6个月。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必须在财产转移之前才能行使,而且可以行使撤销权的赠与合同,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或者非履行道德义务的合同。
《民法典》规定,如果赠与人自己行使撤销权,期限是1年;
如果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6个月。
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必须在财产转移之前才能行使,而且可以行使撤销权的赠与合同,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或者非履行道德义务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n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n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n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n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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