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的法定期限多久可以强拆,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8 17:32:33 61 人看过

一、征地的法定期限多久可以强拆

征收国有土地时,征收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在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

补偿项目按规定,我国的房屋拆迁补偿项目主要包括下面几项: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补助、奖励。

所以,你在跟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如果是对方给补偿方案的,那么你就要围绕这几个项目核对下具体数额,要是不对的就要及时跟对方说下。

不过,要是你们现在已经确定好补偿协议的话,那么你发现有漏补偿的东西的话,也可以及时找对方说下。

要是双方协商不下来的,造成你实际损失的,建议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径维护你的权益:

1、你们只是说好补偿方案,还没签定协议,那这种情况就稍好的。

你现在就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避免因为签了会造成违约而遭受损失。

因为一旦在协议上签字,你在反悔的话,就是违约,即使合同不利于你,那你在维权的时候还得找这方面的证据。

所以,只要你们之间还没签协议的,就尽量别签。

2、要是签好了协议,你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你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3、若是去申请行政复议依然没有解决纠纷,那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8: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城市房屋拆迁相关文章
  • 城市房屋强制拆迁的前提及措施有哪些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四、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明显不
    2023-06-08
    315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与征用集体土地的不同点有哪些?
    城市房屋拆迁与征用集体土地的不同点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区别。那么,城市房屋拆迁与征用集体土地的不同点有哪些?城市房屋拆迁与征用集体土地的不同有哪些表现?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与征用集体土地拆迁行为相比,主要有以下四点区别:(1)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之上,而征用集体土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虽然可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但一定是在非国有土地之上,即集体所有制土地上。(2)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人房屋对所占土地享有使用权,拆迁时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征用集体土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一般占有宅基地,归当地农村集体所有,拆迁时需征为国有,改变所有权。(3)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主要依法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而征用集体土地拆迁则是依《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4)城市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而在征用集体土地拆迁中,主要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
    2023-06-03
    439人看过
  • 征收房屋可以强拆吗,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一、征收房屋可以强拆吗国家征收房屋时,如果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决定的期限内不搬迁,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房屋拆迁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
    2023-04-18
    94人看过
  • 拆迁房屋没有合法手续能否补偿,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
    一、拆迁房屋没有合法手续能否补偿拆迁的房屋没有合法手续,如果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超期临时建筑,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二、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项目按规定,我国的房屋拆迁补偿项目主要包括下面几项: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补助、奖励。所以,你在跟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如果是对方给补偿方案的,那么你就要围绕这几个项目核对下具体数额,要是不对的就要及时跟对方说
    2023-04-18
    404人看过
  • 征地拆迁怎么拆房,国家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一、怎么拆?1、先补偿后拆迁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的直接利益,补偿又是拆迁的关键,二者都是容易引起矛盾和摩擦的激发点。在保护被拆迁者利益上,必须遵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过去拆迁都是先腾空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今后,被拆迁人先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再搬迁,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房屋被拆却拿不到补偿款甚至‘拆了旧房没新房’的局面。补偿方式多样选择,尊重被拆迁人的选择,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以市场价格作为补偿标准,那么对市场价格的认定就成为关键。根据立法精神,对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同区位房屋的价格,以被征收人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体现了公平补偿原则。2、不得进行非法拆迁、不得停水停电逼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2023-04-04
    196人看过
  • 哪些法定的拆迁程序可以强制拆迁
    强制撤销的法定程序具体如下:(1)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5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应以书面形式制作,注明以下事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关于金钱的支付,必须有明确的金额和支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36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记录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时,行政机关应采用。第37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未履行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书面制定,必须明确记载(1)当事人姓名或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姓名、印鉴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如果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隐藏财产的迹象,行政机关可以立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和第
    2023-08-07
    157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搬迁期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有关部门强制搬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四条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裁决,应当出具裁决书。裁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三)裁决的依据、理由;(四)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五)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复议期限、起诉期限;(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第十七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怎么写被拆迁人和拆迁
    2023-04-17
    483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前期工作步骤有哪些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程序是:拆迁计划管理、拆迁许可审批、拆迁补偿安置;必要时,行政裁决或者强制拆迁应当依法进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应当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如果前一个程序没有进行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则不得进入后一个程序。宣城市宁国市交通违章处理有哪些必要的步骤第一步:违法处理。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
    2023-08-08
    285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重要法律问题
    城市房屋拆迁主要涉及三方主体,即政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政府对于房屋拆迁负有管理责任,具体表现在:(1)对建设单位的拆迁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拆迁许可证。(2)发布拆迁公告,载明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主要内容。(3)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补偿安置问题进行裁决。(4)根据已经作出的裁决实施强制拆迁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5)对拆迁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拆迁行为进行处罚。2.房屋拆迁范围确定:答:房屋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确定。为保证房屋安全确须跨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的,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3.拆迁范围确定后,不得从事哪些活动:答: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租赁房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
    2023-06-15
    351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就是小产权房吗,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
    一、拆迁安置房就是小产权房吗拆迁安置房是不是小产权房,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能办理房产证的,一般是小产权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
    2023-04-18
    261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有什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一、拆迁时调查年营业额多少与补偿有关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商铺进行拆迁时,调查年营业室额多少与拆迁补偿是有关的,关系到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一、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三、城市房屋拆迁程序是怎样的(一)领取
    2023-04-12
    182人看过
  • 城市修路是否可以强制拆迁居民房屋?
    (一)政府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权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只有在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乡镇政府才享有行政强制权。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二)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告诫;2、陈述和申辩;3、制作执行决定书;4、送达;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左拐时发现修路可以掉头吗在没有禁止掉头的指示牌的左转车道是可以掉头的,需要等左转灯亮起之后方可掉头,因为按照规定,在掉头的时候是不允许妨碍其他行驶的车辆和行人的,如果左转灯为红灯,通常会有斑马线的行人或对向的机动车要通行。此时掉头会妨碍行人。
    2023-07-07
    85人看过
  • 政府征地拆迁如何走法律程序,城市房屋拆迁怎样评估
    一、政府征地拆迁如何走法律程序征收土地拆迁房屋的,需要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经征求意见讨论通过后,制定征收补偿决定并公告,进行征收调查,实施土地征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
    2023-04-18
    192人看过
  • 房屋征地拆迁合同的有效期
    按协议执行,如果没有明确,协商确定。同时,作为民事诉讼程序,可以起诉随时要求履行。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一、征地拆迁涉及哪些法律法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
    2023-03-31
    30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拆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企业和个人,因政府实施城市规划需要而进行的拆迁活动。 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城市房屋拆迁
    相关咨询
    • 城市拆迁,对被拆迁房屋有哪些补偿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7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包括三个部分,即:房屋所有权、附属物所有权、收益权。(1)房屋。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所谓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①所有权人合法所有;②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2)附属物。被拆迁房屋的
    • 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农村房屋强制拆迁,是否违法?如何强拆?拆迁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07
      强拆分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的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强拆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和程序的,强拆不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
    • 地铁拆迁城中村拆迁补偿可以参考城市房屋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4-20
      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非常的明确的,就举一个例子来说,如果境外投资是股阿奴与一带一路的项目的话我们国家肯定是会大力支持的,而且对于支持的情况也是有着相关的规定的,对于限制来说一般都是不利于国家发展的都会进行限制。
    • 征地拆迁房屋如何强拆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09
      可以向当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因为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各区域内的房屋征收负有监督义务,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对被拆迁人的房子进行强拆,已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被拆迁人是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
    • 其他征地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的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0
      依《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的概念是指拆迁人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拆除,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予以搬迁,并给予相应的补偿的活动。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与征地拆迁行为相比,有以下四个不同的特征:第一、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之上,而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虽然可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但一定是非国有土地之上。第二、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对所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