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地能建厂子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7 06:40:43 382 人看过

一、农村承包地能建厂子吗

关于农村承包地能否用于建设工厂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农村承包地的核心属性是用于农业生产。

1.《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承包方有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农村承包地不能直接用于建设工厂等非农业用途。

2.这并不意味着农村承包地完全不能用于建设。如果需要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这一规定为农村承包地的非农业用途提供了一定的可能性,但前提是需要符合严格的审批流程,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农村承包地用途限制

1.农村承包地的用途限制主要体现在其必须保持农业用途上。这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保护农村土地资源、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2.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符合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条件,将农村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限制。例如:

(1)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要求.

(2)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必须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等。

三、农村承包地建设审批权限

关于农村承包地建设的审批权限问题,《土地管理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而言:

1.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3.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4.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这些规定明确了不同情况下农村承包地建设的审批权限和流程,确保了农村承包地建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0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承包地能不能调整
    如果是农村承包地,承包地能否调整?有三种情况可以调整承包地。在第一种情况下,为了便于耕作或自身需要,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在承包人之间交换。也就是说,同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可以交换土地!因为交换地块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当然,当农民交换土地时,他们必须签订一份书面合同,以防止在将来的土地征用中发生纠纷。如果在征地过程中只征用了一块土地,谁来补偿?有了合同,就没有纠纷了!在第二种情况下,农村流动土地主要是指第二轮承包前保留的土地,以及家庭在城市定居后返还的承包地。流动土地可分配给新生儿,如果第二轮承包没有土地分配,原则上每年授予一次合同。第三种情况,土地承包人有稳定的非农业占用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农民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新的合同关系,原承包人与用人单位在土地上的合同关系终止。也就是说,张三
    2023-05-02
    248人看过
  • 承包地建厂土地期限
    工业用地为5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土地承包期】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承包经营权表现为对土地等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承包人基于承包合同而实际占有、控制、使用土地,对土地行使直接支配的权利。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
    2023-04-04
    98人看过
  •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权能继承吗?
    问:我父亲与村委会订立了为期20年的林地承包合同,他在林地上栽种了许多树。今年年初,父亲去世,但林地承包期还有12年,村委会通知我,要收回林地并进行重新发包。请问,林地承包权能继承吗?答:林地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林地承包投资期长,见效慢,收益期长的特点,如果不允许继承,会损害承包方的长期利益。现在,村委会提出要终止合同并收回林地,是不符合现行的法律规定的。如果村委会要强行终止合同的话,你可以向本县人民法院或基层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赔偿你基于合同期内的可得利益。
    2023-04-25
    457人看过
  • 承租农村土地修建厂房拆迁能否获得补偿
    承租农村土地修建厂房拆迁可以获得补偿,但不是要求政府支付补偿费,而是要求出租人退还土地租金,因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前签订了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其主张相应的补偿费用。一、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吗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否则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约,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一)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
    2023-06-22
    257人看过
  • 农村土地可否兴建工厂?
    1、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农村土地建设企业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不允许私自改变土地原有用途。2、《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的土地的除外。3、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加名字吗农村土地使用证是可以加名字的。根据宅基地规定,宅基地是以户为对象的,证件上写一个人的名字其实也就代表了一个家庭。而土地证也是如此,农村按照每户几个人来分配的土地
    2023-07-02
    323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建厂房规定
    农村土地建厂房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宅基地本村村民买卖能过户吗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必须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条件,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至于非本村经济成员,自然是不能过户的。农村村
    2023-03-22
    83人看过
  • 父母死亡子女能否继承农村承包地
    1、家庭承包草地、耕地由于家庭承包的土地是按照“户”为单位承包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子女已经和户主分户,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承包耕地、草地子女是不可以继承的。如果老人去世后,户口上没有其他人,村集体会收回去世老人的土地。但承包地上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2、家庭承包的林地、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家庭承包的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权在承包期内是可以继承的,包括土地上的收益。一、宅基地能否继承《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宅基地是不能被继承的。但宅基地上的建造的房屋属于村民合法财产,因此是可以继承的。关于继承房屋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可以继承房屋,同时也可以把宅基地使用权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如果继承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已经转为城镇户口,虽然他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依然没有资
    2023-02-25
    20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承包可转租吗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承包可转租吗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1、出租(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2、入股,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成为公司、合作经济组织等股东或者成员,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3、承包方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二、土地承包的期限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
    2023-05-06
    285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地户主死亡后儿子能不能继承
    一、农村承包地户主死亡后儿子能不能继承农村承包地户主死亡后,儿子是否能继承承包地需根据承包地的类型而定:1.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林地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但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直接继承的。2.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如个人或企业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是可以继续承包的。二、农村承包地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农村承包地继承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民法典》中。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2.《民法典》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这些法律规定明确了承包地继承的条件和范围。3.《民法典》中关于用益物权的规定
    2024-07-24
    367人看过
  • 承包期内村上能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吗
    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因此,除法律对承包地的收回有特别规定的外,在承包期内,无论承包方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只要做为承包方的家庭还存在,发包方都不得收回承包地。包括:承包家庭中一人或者数人死亡;子女升学,参军或在城市就业;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还未取得承包地;承包方在农村从事各种非农产业;承包方进城务工等情况,发包都不得收回其
    2023-06-14
    255人看过
  • 承包土地能不能建农家乐
    在自家承包地建农家乐违法,建筑可能被拆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只能用于兴建住房,如果用自家的宅基地建农家乐的,是属于违规使用宅基地的情形,可以认定为违法建筑。一、农村宅基地多年未使用可以收回吗农村宅基地多年未使用可以收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多年未使用的宅基地如果确定使用权的,可以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可以收回农民宅基地的情形有:(一)无特殊情况,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两年未动工兴建的;(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后又未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四)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五)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六)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其他情形。二、原住房拆除后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归谁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别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拆除原有房屋,则不能再享有原
    2023-06-27
    28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要交承包费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出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入股是出资的一种方式,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1、互换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2、交租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
    2023-03-09
    69人看过
  • 在农村自家宅基地建厂违法吗
    一、在农村自家宅基地建厂违法吗1、违法。2、农村宅基地的作用,是为了解决农村村民建房居住问题,不能建厂房用作生产,如果出卖、出租住房后,不予批准新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二、老宅基地上建房属于违建吗老宅基地上建房是否属于违建分下列情况:1.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2.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
    2024-02-04
    226人看过
  • 农村分的地是承包地吗
    是承包地,是家庭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基本上按人口分配,由村(组)统一分配。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分地钱是按什么分的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三块,一是土地补偿费,二是安置补助费,三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一般来说,村集体提留土地补偿费的20%-30%,其余分配到农民个人手上,常见的分配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谁家的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归谁。另外一种是在全体村民中平均分配,但不管采取哪种分配方式,都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安置补助费按照谁安置支付给谁的原则,如果被征地农民自愿放弃安置,则将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2023-08-10
    19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承包村建设土地建房,还能继续承包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6
      展开全部能继续,因合同到期,在招标承包,首先是优先原来承包人的。
    • 农村建厂房能用地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31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一)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农村土地建设企业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不允许私自改变土地原有用途。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三)建设占
    •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建房子分承包地用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3
      在我国农村,农田一般属于农业用地,是用来耕种的,任何人不能在农田上进行集体建房,只有宅基地才可以用于建设房子。如果你承包的土地是在国家划定的基本的农田范围,那是绝对不可以用来建房子的。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否可以建厂?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30
      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于耕地内建厂的, 要经过办理审批手续。 将耕地性质依法变更为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 才可以建厂进行经营。
    • 承租农村村梁建厂房能得到补偿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2
      如今,工业用地日益紧张,我们国家存在着许多中小型企业租用农业用地修建厂房的情况。如:租赁他人的土地承包经营地或宅基地建设厂房,进行投资经营;在自己家的土地承包经营地或宅基地上投资建厂;租赁或拍卖村委会的集体土地进行经营投资活动。有的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却没有房产建筑规划等手续的,还有的取得了国有工业土地使用权却没有房屋建设手续的。 我们国家上个世纪8 0、90年代集中发展经济过程中,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