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纪检部门移送的案件都应认定为自首,下列情形会被移送纪检部门,1.主动向纪检部门投案自首。2.纪检部门收到线索后,通知被审查对象到纪检部门,被审查对象到案后在审查过程中主动交代了自己涉嫌犯罪事实等等。
如何认定职务犯罪中的自首立功
职务犯罪认定自首立功的处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向办案机关投案的,是自动投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犯罪嫌疑人属于特殊自首的情况
72人看过
-
特殊自首特殊自首
441人看过
-
特殊情形下的自首
127人看过
-
特殊自首认定有那几种情况
237人看过
-
关于三种情况下特殊自首的问题
381人看过
-
特殊自首的七种情形
341人看过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
特殊假释与特殊减刑的情况为?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32006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问题作了如下规定: 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即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其减刑的幅度可以适当放宽,间隔的时间可以相应缩短。符合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的,可以假释。未成年罪犯在服刑期间已经成年的,对其
-
如何区分特殊自首与一般自首?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3一般自首与特殊自首的区分方法是: 1、一般自首的主体是人身自由未受到剥夺的犯罪分子;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一般自首的成立须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两个条件;特殊自首的成立须犯罪人主动供述其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为条件。
-
属于特殊累犯的情况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1行为人符合以下情形的,属于特殊累犯: 1、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 3、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
毒品犯罪如何构成特殊自首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9毒品犯罪构成特殊自首可参照如下:(1)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
-
特殊自首与普通自首有什么区别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5特殊自首是自首的一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是对“特别自首”的对称。刑法总则中规定的对一切犯罪共同适用的自首。主要特点是: (1)由刑法总则规定。 (2)对于一切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