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里面的双重犯罪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8:12:21 139 人看过

双重犯罪,即请求引渡的国家和和被请求引渡国家两者都认为是犯罪的。引渡是指在他国犯罪或者已经被判刑,但是犯罪分子在别国境内,他国请求移交。一般,双重犯罪的罪行要有一定的严重性,如果只是较轻微的罪行,可以不用引渡。

一、刑事诉讼法必备的原则是什么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1、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

法院、检察院作为整体的独立,而不是法官、检察官个人独立;我国的独立只独立于行政,不独立于立法;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2、具体措施

立案监督权: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案件,检察机关有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若不成立,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不批准逮捕;侦查过程中的严重违法情况,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审判监督:一审和二审的抗诉进行监督;执行监督:法院执行死刑时,派员临场监督;执行刑罚减刑、假释时,检察机关有权认为减刑、假释不当提出意见,法院应在20天内对案件重新审查;每一个公民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法院要提供翻译,翻译费。少数民族聚居和多民族杂居地区,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发布公告、判决书以及其它文件。

(二)审判公开的原则

1、公开审理:除以下情形外,其余刑事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关国家秘密的案件;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我国主要指案件中主要情节涉及男女两性关系,次要情节无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16岁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18岁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共同犯罪中,有的被告成年,有的未成年,所有均不公开审理);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

2、公开宣判: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辩护权不受诉讼阶段的限制,受限制是辩护的方式;辩护权与犯罪种类无关;辩护权与案件情况无关。

3、侦查阶段:只能自行辩护,但可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律师进行咨询、控诉、取保后审等事宜;

4、起诉阶段:自行辩护、委托辩护

5、审判阶段: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庭前审查程序取削了实体审查,现为程序性审查;刑诉法增加了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的无罪判决方式。

(三)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的原则

1、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2、《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时效多长由实体法规定,老刑法规定如果采取强制措施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新刑法规定,立案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没有立案,诉讼时效不中断);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如果法院根据已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而被告人在宣判前死亡的,应当判决宣告其无罪;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3、已经追究的,应当按以下方法处理: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作出不立案决定(立案阶段);自诉案件,法院不应受理;已经立案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判决宣告无罪。对于其他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四)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1、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2、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3种: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要求派遣国召回;另行限期出境;驱逐出境)解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方式:代为送达诉讼文书;代为调查取证;引渡。我国没有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二、综述金融职务犯罪案件剖析

金融职务犯罪较一般犯罪有以下特性:

1、犯罪主体的特殊性。金融犯罪的主体绝大多数是高级管理人员和掌握信贷、财务、投资等实权的人员。

2、犯罪行为的隐蔽性。金融职务犯罪的明显特征就是其犯罪行为与其职务紧紧相关,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利用职务之便犯罪事实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等犯罪行为无不与职务紧密相连。由于有职务的掩盖,如果没有必要的、有效的监督机制,金融职务犯罪往往比较隐蔽,不容易被发觉。

3、犯罪后果的严重性。金融职务犯罪较一般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它更容易、更大范围侵犯国家、银行、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这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等多种权利。其中,对财产权的侵犯尤为突出,特别是容易造成国家、银行公共财产的严重损失。

三、提起公诉一定会被判刑吗

提起公诉不一定会被判刑。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需要进行审查,认为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实际上,公诉权的起源与打击犯罪过程中实现国家权力的制衡,确立统一追诉犯罪的司法基准,实现国家刑罚权和有效维护社会整体秩序有关,是人类社会解决纠纷从私力救济到公力救济的必然要求和理性选择。

公诉权具有两个方面的内涵:

1、实体意义上的公诉权,即犯罪侦查权;

2、程序意义上的公诉权,即司法请求权,也就是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请求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审判的权力。这种司法请求权属于一种程序性权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2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庭前审查相关文章
  • 什么是双重犯罪
    刑事责任年龄
    双重犯罪原则,成为引渡理由的行为必须是请求引渡国和被请求引渡国双方法律都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双重犯罪在该两个国家都属于违法了国家刑法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什么情况下共谋不构成共同犯罪两人以上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主要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目的。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1、主体要件:有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作为共同犯罪人中的任何一人,都必须具备责任能力,达到责任年龄的一般主体资格。未达到责任年龄参与共同犯罪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二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只要其中一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也就是说只有一人具有犯罪主体资格,就不认为是共同犯罪。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目标,被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竭诚一个犯罪行为整体。共谋实行犯罪,在场没有直接实行犯重罪行为,但在一旁站
    2023-04-02
    498人看过
  • 刑法的罪刑法定意思是什么
    刑法的罪刑法定意思:我国及其他世界各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原则之一,对于什么是犯罪、什么不是犯罪,对于犯罪怎样进行刑事处罚,必须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事先的明文规定,禁止不成文的罪刑法定和事后的罪刑法定,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符合刑法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1997年修订的《刑法》废止了类推原则,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即《刑法》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刑法》第65条规定的“一般累犯”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在此,《刑法》只规定了构成累犯的后罪,应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却没有明确后罪是法定刑为徒刑以上,还是综合各种量刑情节确定可能判处的宣告刑为有期徒刑以上适用累犯。《刑法》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
    2023-07-29
    295人看过
  • 渎职犯罪是属于刑法里面的吗
    渎职犯罪有可能是过失犯罪,具体的主观构成需要根据罪名的情况来进行确定。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渎职犯罪经济损失怎么认定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认定为渎职犯罪经济损失;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失职渎职构成要件有哪些(一)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各级立法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
    2023-03-09
    241人看过
  • 危险犯,片面的对象犯是什么意思?
    对向犯,又称对合犯,也称对立的犯罪,是以存在二人以上的行为人互相对向的行为为要件的犯罪,重婚罪等即是。从处罚的形式来看,有三种情况:⑴双方罪名法定刑相同,如重婚罪;⑵双方罪名与法定刑不同,如贿赂罪;⑶只处罚一方的行为(片面的对向犯),如贩卖淫秽物品罪,其中不处罚买主。另外举例比如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对象犯一定不是共犯,而是分别定罪量刑,受贿和行贿,还有重婚罪,都是分别定罪量刑的。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定的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为既遂标志的犯罪。比如,破坏交通工具罪,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的危险,就认为犯罪既遂。并不要求必须实际造成这些交通工具倾覆,才是犯罪既遂。危险犯是与实害犯相对应的概念:以对法益的实际侵害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称为实害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是危险犯。危险犯的社会危害性
    2023-03-10
    269人看过
  • 犯罪中止是什么意思,刑法怎么规定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犯罪中止的阶段是怎么规定的犯罪中止的阶段是在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1、时间条件: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实行阶段。2、主观条件:中止的自动性。必须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包括两种情况:(1)自动放弃犯罪。(2)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023-07-21
    81人看过
  • 刑法里面犯罪客体!!
    刑法理论通常将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与直接客体。(一)一般客体刑事辩护律师认为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整体。一般客体反映着犯罪行为的共同本质,说明任何行为都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刑法第2条关于刑法任务的规定,刑法第13条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从不同角度说明了犯罪.一般客体的主要内容。(二)同类客体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或者说是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部分。例如,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决水等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公共安全是这类犯罪的同类客体。正确认识犯罪的同类客体,有利于对犯罪进行合理分类,有利于正确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我国刑法分则根据犯罪的同类客体,将犯罪分为十大类:(1)危害国家安全罪,其同类客体是国家安全,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安全。(2)危害公共安全
    2023-03-04
    336人看过
  • 双重除斥期间什么意思
    一、双重除斥期间什么意思除斥期间,也称不变期间,是指法律对某种权利规定的存续期间。其法律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超过除斥期间怠于行使该权利的,则该权利消灭。它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二、除斥期间的法律特征(一)它是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不同,它是权利的存续期间,在该期限内权利才能存在。法律设立除斥期间有利于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撤销权是当事人请求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权利;解除权是当事人主张解除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二)它可以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一方面,除斥期间可以由法律规定。例如,《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三)它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所谓知道,是指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当事人知晓了权利产生。所谓应当知道,
    2023-06-06
    373人看过
  • 双重股权结构什么意思
    一、双重股权结构什么意思双重股权结构,指上市公司可以同股不同权,不同股东每单位的股票所代表的权利是不一样的。通常是一般股东一票一股,但公司少数高管可以一股数票。双重股权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高管实现对企业的绝对控制,但是其违背现代公司的股东治理结构,不利于股东利益保障,容易导致管理中独裁发生的可能。双重股权结构其实是各种类型股东博弈的结果,一些股东希望尽可能的保持决策权,而另一部分股东仅仅只想享受更多的收益。如果前者因为控制权获得的利益大于后者减少的股票价值,那么就有采用双层股权结构的谈判空间了。二、双重股权结构的特点由于高级管理人员较理解公司的价值,在与收购公司谈判中,若有高级管理者充当悍卫战士的角色,往往可得高收购金额,有利于目标公司股东。但是,双重股权结构存在一个根本性的缺陷,即其违背现代公司的股东治理结构,不利于股东利益保障,容易导致管理中独裁发生的可能。有学术研究表明,推行双重股权结构
    2023-06-16
    445人看过
  • 诽谤意思是什么?出处是哪里?诽谤罪的意思是什么?
    诽谤意思是:说人坏话,诋毁和破坏他人名誉。诽是背地议论,谤是公开指责。 示例:诽谤朋友,实在令人讨厌诽谤罪概念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特征 诽谤罪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诽谤罪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
    2023-02-19
    456人看过
  • 严重犯罪案件的意思
    重大刑事案件是刑事案件分类的一种。指犯罪情节严重的案件。如杀人致死或重伤的;爆炸、放火、决水、投毒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财产损失严重的;强奸妇女已遂或奸淫幼女的;故意伤害他人造成死亡的;残害妇女的;拐卖人口情节和后果严重的;制造贩卖毒品的;以及使华侨、港澳同胞、来华外国人遭受人身伤害。重大刑事案件标准认定标准如下:(一)由中级以上(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诉讼案件;(二)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三)新类型案件;(四)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港澳台或涉外案件;(五)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案件;(六)案情复杂、涉及三个以上(含三个)法律关系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
    2023-07-13
    22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疑罪从无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疑罪从无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疑罪从无主要体现在三个环节,包括侦查、起诉和审判等。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事实不清、证据材料不足的,公安机关应该释放犯罪嫌疑人,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也应该做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回避的意思是什么?在刑事案件当中,由于侦查人员与案件所涉及的敏感关系,或者是案件的特殊性,往往会需要做出回避。但是许多人对于回避的范围并不是十分了解。回避也是有着一定的内容与针对性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回避的意思是什么这一问题在本文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刑事诉讼法回避的意思是什么?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回避制度是现代各国刑事诉讼法普遍确立的一项诉讼制度。西方传统的诉讼理论中有一项著名的“自然公正”
    2023-08-13
    428人看过
  • 刑法对共同犯罪是怎么规定的,主犯是什么意思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于主犯的处罚,法律有非常具体的规定。1、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2、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类型犯罪中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一、犯罪集团的主犯会不会加重处罚犯罪集团的主犯会加重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组织和领导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将受到集团所犯罪行的处罚。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由三人以上共同犯罪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除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二、一百个人打死一个人都判什么罪一百个人打死一个人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需要分辨主犯从犯,根据情节定罪量刑。共同犯罪分为
    2023-03-20
    258人看过
  • 刑法里面传授犯罪方法罪怎么判的
    刑法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构成是:客体是社会秩序和不同的社会关系;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主体是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一、哪些情况下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构成条件:1、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2、客观要件,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023-03-25
    206人看过
  • 租房合同里面的违约金是什么意思
    租房合同违约金是指按照租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一、买房违约金20%是否有法律规定我国并没有关于买房违约金20%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一般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两者均属于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二、违约责任的形式是哪五种?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
    2023-03-23
    4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是指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庭前审查,以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活动,是以程序性审查为主,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可分别作出退回检察机关和开庭审判的决定以及终止审理或不予受理的裁定。... 更多>

    #庭前审查
    相关咨询
    • 刑法里关于胁从犯的意思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2
      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是受一种外来的力而被迫参加的,或者是因受蒙蔽而参与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法律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里面是什么意思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05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交通法里面的说1208是什么意思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8
      关于交通违法1208是什么意思有何规定有如下回答代码1208罚款100扣分2违章内容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 缓刑是什么意思刑事犯罪是什么意思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30
      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 厂子里面是什么意思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4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贷款利率要比银行的贷款利率低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