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借不予执行制度恶意拖延履行债务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0:10:55 379 人看过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的被申请人在收到裁决书后除了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外,在撤销申请被驳回后还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而目前对于被申请人启动不予执行审查程序未有任何条件性要求,而且对于不予执行申请的审查未有任何收费方面的规定。不管是否有理由,只要向法院提交一纸申请,法院就要启动审查程序。这就为债务人拖延履行裁决、恶意启动审查程序大开方便之门。目前大多法院为了体现执行公正,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不予执行均要求通过类似于开庭审理的听证程序进行审查,且对执行法院的驳回申请或不予执行裁定还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这就使许多本已超负荷运转的执行法院感到力不从心。而且由于审查程序和复议程序均无明确的期限规定,实践中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审查一般要长达数月甚至更长。不予执行审查程序启动的低门槛、零成本已成为债务人拖延履行债务的手段,且给法院执行工作增加了沉重的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颁布实施后,其中第二十六条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对于当事人以不同理由提出的申请仍然要进行审查,况且当事人为规避该条规定,往往会在申请理由方面作些变更,因此该规定仍不能有效解决问题。笔者建议在修改仲裁法或民诉法时,对申请撤销程序和不予执行程序进行有机整合,或者对不予执行申请的审查程序启动设置一些必要条件,甚至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一定的审查费用,以有效遏止债务人恶意拖延履行债务的现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是否可以通过强制执行来解决?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报告当前和收到执行通知前一年的财产。强制执行会对被执行人个人信用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拘留。有资产不履行债务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呢有资产不履行债务的,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我国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
    2023-07-07
    467人看过
  • 在合同债务中的恶意履行
    签订了一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行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行的情况,一般有:a、借口产品质量差而拒付货款;b、产品有质量问题而故意不告知;c、在发生多交货时不予通知;d、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e、出卖人工作人员收货后以工作人员非本企业员工为由拒绝支付货款。一、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没有违约条款怎么办只要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就是法律对违约方采取的强制制裁措施。(一)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
    2023-03-15
    481人看过
  • 解决债务人不去执行庭的问题
    执行庭传债务人,债务人不到的,法院可以拘传。债务人经法院通知后未出席诉讼的,法院可以审理违约案件,依法作出判决。债务人经法院通知后,应当出庭参加诉讼。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参加诉讼的,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法院可以缺席审理案件,并根据原告在审判中提供的证据作出判决。债务人招到恐吓怎么办债务人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保护自己,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债权人应当通过合法的手段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的义务,但是不能通过恐吓或者其他方法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有恐吓以逼迫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行为的,受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约束。当然债务人也要及时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
    2023-07-01
    381人看过
  • 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如何进行合法维权?
    欠债人恶意不还款,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申请支付令也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胜诉后对方仍不偿还债务,拒绝履行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银行卡不还款还会被恶意约定还款日吗银行卡突然被扣钱约定还款一般有两种原因,一是使用的借贷平台开通了自动还款并将该银行卡设置为还款卡,如果说没有进行提前还款的话到还款日会进行自动扣款;二是可能会出现恶意还款的情况,没有借贷记录但是莫名扣款,可以咨询银行款项去向并且进行报警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
    2023-08-12
    492人看过
  • 债务人可能利用重整制度执行不力逃废债务
    因为重整程序的启动就意味着包括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诉讼和要求都将被自动冻结,而原企业经营管理层可能被法院选任为重整人,继续控制企业,继续经营,学者们将这类重整人称之为“占有中的债务人”,如果对这类重整人称之为“占有中的债务人”,如果对这类重整人限制经营的范围监督不力,则可能由于企业重整的公示信息的有限、企业外部的利害关系人的信息不对称,如果原企业管理层并不是真诚的想挽救债务人企业,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趁机剥离优良资产转移到法律上没有关系的暗公司,或者以获得重整资金的名义低价转让给关联企业;当重整失败转入清算程序时,还可以通过有限责任,在清算程序中逃避债务。这个问题在实行破产重整制度的美国也同样存在,正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区联邦破产法官拉塞尔博士指出:“可以清楚的看出,第11章程序(《美国破产法典》的重整一章)是迎合了债务人的需要,债务人可以从自动中止执行中获得收获,借以摆脱严重的经
    2023-06-05
    6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的债务不履行问题
    “债”相关的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调整范围,按照其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约定欠债不还的违约金,赔偿责任,以及单方解除权等;债务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
    2023-07-03
    476人看过
  • 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
    债权人应当经过债务人的同意,成立契约,并且第三人也接受。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这种合同的主体不变,仍然是原合同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第三人只是作为接受债权的人,因此,第三人不为合同当事人。(2)合同的当事人合意由第三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这种合同往往是基于债权人方面的各种原因,所以,债权人应当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向第三人履行的约定而生效力。(3)债务人必须向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不能产生履行的效力。(4)向第三人履行原则上不能增加履行难度和履行费用,如果增加履行费用,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而是债权人的原因所致,债务人并无过错,故从公平和诚实信用的角度讲,应当由债权人承担增加的费用。一、怎么区分债权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1、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
    2023-02-12
    348人看过
  •  债务人拖欠债务,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依据法院判决,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来清偿债务。若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债权人可以同意或法院裁决后,债务人需分期偿还。若债务人有能力偿还但拒不偿还,则法院可以判决强制偿还。根据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来清偿债务。债务人有义务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债权人可以同意或者向法院申请,让债务人分期偿还。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偿还但拒不偿还,法院可以判决强制偿还。 债 务 人 无 力 偿 还 债 务 , 如 何 进 行 强 制 清 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采取强制清偿措施。其中,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强制清偿:1. 拍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这是最常见的强制清偿方式,债权人可以通过拍卖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以获取优先受偿的权利。这种方式可以快速地实现债权人的权益,但需要注意避免损害债务人的合法利益。2. 申请人民法院强
    2023-09-14
    281人看过
  • 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遇到债款被恶意拖欠怎么办
    2004年4月至2007年4月间,国内出口企业A公司以D、A方式向美国买家S公司出口金属管件,同时向中国XX公司(下称中国XX公司)投保出口信用保险。A公司与S公司历史合作记录良好,但S公司从2007年3月开始停止向A公司支付货款。A公司于2007年10月就其应收账款损失50万美元向中国XX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委托中国XX公司介入追偿。遇到债款被恶意拖欠怎么办本案涉及贸易主体不符、《竞业禁止协议》法律效力的认定以及知识产权侵权等多重纠纷,案情较为复杂。美国买家S公司利用A公司法律知识欠缺、英语水平有限和内部管理不力等漏洞拖欠货款。A公司负责人由于对买家过于信任而任人摆布,最后面临货款无法收回甚至工厂都将不保的困境。因此,中国出口商应充分认识到,出口贸易风险无处、无时不在,必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本案中,美国买家S公司通过A公司的前员工B,掌握了A公司的许多内部情况。其中,A公司法人主体曾发生
    2023-06-08
    235人看过
  • 解决执行款不足的债务问题
    强制执行债务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那么法院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而如果债权人在发现债务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之后,可以立即申请恢复执行。除此之外,还可以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对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限制,还可以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支付宝、养老保险金、银行理财账户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总结: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我国的公司法以及破产法对于公司破产的清算顺序都有详细规定,至于公司破产清算交税员工工资的清偿顺序是,先清偿员工的工资以及其他各项补偿金,员工工资清偿完毕以后在缴纳欠下的税款,一般都是按照这个顺序清偿的,如果破产财产清偿所有的破产费用时不足的话,可以按照一
    2023-07-06
    252人看过
  •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是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债务能不能强制执行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是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权利人在诉讼时效中主张权利的,就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其债务是能强制执行的,只要权利人有相关证据就可以向法院提起。一、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是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是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1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二、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能不能强制执行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权利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部分履行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执行没有履行的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
    2022-09-20
    302人看过
  • 推行债务人公示制度
    法律综合知识
    三角债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为防止债务人在没有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作为另案的申请执行人取得执行款物,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日前推行了《债务人名单公示》制度,通过制度保障有债务的债权人在兑现债权前必须先还清债务。该法院在实践中发现,同一企业同时涉及多起诉讼、既当债务人又当债权人的现象非常多,特别是房地产、建筑施工、商业流通、金融等企业,三角债问题更为普遍。然而,由于各合议庭平时独立办案、互不通气,造成经常出现同一企业取得了执行款物,却没有偿还另案中作为债务人应偿还的债务的情形。针对这一问题,该院推行了《债务人名单公示》制度,通过自行开发的《债务人名单》电脑软件将未执结财产案件的债务人在院内进行公示,保证具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双重身份的企业在兑现债权之前先还清债务。这项制度主要有四项具体规定:一是在执行程序中,凡因被执行人规避法律、逃避债务、不主动配合法院履行债务的未执结财产案件,一律将债务人信息登记
    2022-04-19
    394人看过
  • 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
    我国破产法中规定的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的行为即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由于该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破产管理人或清算人可通过侵权损害赔之诉或不当得利返还之诉追回财产。一、债务人的无偿行为债务人的无偿行为是指破产债务人将本属于破产财产或权利的以无价或几近无代价的方式过度给第三人的行为,具体包括:1、无偿转让财产,如赠予。2、放弃财产或权利,作为的放弃,如免除债务人的清偿义务不作为的放弃,如对将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依法律规定方式中断。3、对外提供无偿担保。二、可撤销的非正常交易行为非正常交易行为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按过低价格与他人进行交易而侵害债权人的行为。我国破产法明确规定了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的行为可撤销行为。判断非正常压价的标准,从理论上讲,应与出卖时的市场价格水平大体相当。在实务中,应考虑在市场经济中,存在市场交易的风险性,对于稍低于市场价格的出售行为,一
    2023-04-01
    167人看过
  • 执行债权凭证制度过程中不得不注意的问题
    执行案件中,向申请人发放债权凭证是在执行工作改革中产生的一项新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祝铭山副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中,肯定了这项制度,要求各级法院努力探索包括执行债权凭证制度在内的各种加强执行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以进一步优化执行措施,确保有执行能力、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都能依法及时地执行完毕。笔者结合执行工作的实际,谈几点关于在执行债权凭证制度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一、要树立新的执行工作理念。执行债权凭证制度是一项执行新措施、新方法,它的施行与多年来形成的法院应当为债权人实现债权负责到底的观念相冲突。我们建立并施行执行债权凭证制度,就要树立新的执行工作理念,如要树立执行穷尽理念,一旦出现执行穷尽情形,法院就应给债权人发放债权凭证,暂且停止执行。如果不树立这样的新理念,仍遵循旧的观念,沿用旧的做法,在债务人根本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依然抱着为债权人负责到底的态度,坚持无效执行的做法,就
    2023-04-23
    401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务人的债务法院是否不予执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6
      法院能直接执行债务人的债权。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如果第三人没有异议但是又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债务的,则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 如何应对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4-11-09
      债务人若出现恶意逃避债务行为,包括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放弃债权或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则债权人可以起诉要求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代位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此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需要承担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能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0
      债权人依法起诉主张债权,取得生效的法院判决胜诉的判决书之后,债务人如果拒绝执行判决,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执行机构申请对债务人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
    •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行为能否认定为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5
      不能。但是,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
    • 如何规避债务迟延履行利息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02
      债务延期履行的利息: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在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支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在延期履行期间加倍支付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在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