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两提一规范”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6:59:57 385 人看过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厅属各单位: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两提一规范”有关问题的规定》已经2005年5月8日第三次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监督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两提一规范”有关问题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实施“两提”工程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把我厅“两提一规范”工作引向深入,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积极推进省建设厅重点工作开展。对省建设厅确定的重点工作,要及时报告进展情况,重要事项一事一报。对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暨责任制中明确的各项工作,年中报告进展情况,年末报告完成情况。

二、抓好省建设厅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厅党组会、厅常务会、厅长办公会、厅季度工作调度会议定事项,都要认真抓好落实。要按省建设厅《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规定》(冀建办[2003]94号)的要求,严格按时限办理。

凡会议原则通过,需以省建设厅名义发文,要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抓紧进行补充完善,在会议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按程序报批。

会议审议提出较大修改意见,需提请下次会议审议的事项或以省建设厅、省建设厅办公室名义制发文件的,在会议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补充工作,并报厅办公室列入下次会议议题或审核发文。

三、切实做好各级领导批办事项办理。要按照“严细深实快”的要求,从交办、督办到协调、落实、反馈每一个环节都要规范运行,严格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加强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的意见》(冀建办[2005]4号)的规定办理。

属本处室、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承办事项,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需要主办处室、单位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办理的,要在8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需要调查论证和协调处理的事项,主办处室、单位要积极主动协调办理,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因情况复杂、短期内不能办结的,应及时向作出批示的厅领导报告原因,明确办理时限。厅主要领导批办事项办理实行“月通报”制度。

四、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公文运转。各类公文运转,都要按照规定程序和工作标准及时办结,不得拖压、误办、漏办。对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部门及厅属单位的呈报件,厅办公室要加快内部运转,一般事项当日转出;省建设厅或省建设厅办公室制发的文件,办公室要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印发,紧急文件即审核即印发;重要事项即收即办,及时呈报;处室之间的转承件和会签件,一般事项应于3个工作日内转出;紧急事项,即办即转;情况比较复杂,需沟通协商的,应及时向转办部门说明情况。

五、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效率。对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要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办结。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要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也要本着及时、快捷和方便申请者的原则,明确规范合理的审批程序和时限。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将2005年确定为厅行政审批“规范运行年”,重点规范申报程序、组卷质量、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公告等。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实现一口进一口出,切实杜绝“体外循环”。严格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指导意见》(冀建[2005]11号)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六、在工作中切实加强民主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公示、听证等科学民主的监督机制。在履行职责或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事项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防止工作的随意性。涉及建设事业长远规划、报请省政府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需上级审议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厅发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须经厅常务会审议,并事先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七、扎实推进厅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优化厅机关政务网站,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对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城镇拆迁、拖欠工程款等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等执法活动,公开职责权限、依据标准、程序时限、办理结果、工作纪律、监督渠道,以及违诺追究等内容,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八、继续积极推进机关标准化的建设。引入ISO9000管理模式和理念,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达到完善制度、控制流程、提高素质的目的。按照省建设厅《关于机关办公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冀建[2005]37号)的要求,厅机关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厅属单位同步推进。

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再清理,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年底前形成制度建设汇编。按照省建设厅《建立机关“两提一规范”新机制实施意见》(冀建[2005]194号)要求,重点探索建立绩效考核制,既包括制定机关部门的绩效评议工作方案,也包括干部个人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失职追究制、违诺责任追究制等纠错制度和规定。

九、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转变工作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压缩会议和文件,控制检查评比活动,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严格落实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规范检查评比培训工作的若干规定》(冀建[2005]123号)的精神。对违反有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召开的会议,开展的滥检查、滥评比、滥培训、滥收费等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搞好政务值班。按照《信访条例》要求,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及受理投诉等工作。政务值班要做到反应迅速,联络畅通,报告及时,处置妥当。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有事必录,有件即办,急件快办,不压不误,实行值班报告工作定期分析制度。值班记录要定期归档。凡在建设系统发生重大事件、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准确地报告厅主管领导和厅主要领导,并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告上一级主管机关。

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事件的原因、发展进程和产生的后果,采取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内容要客观准确、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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