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前小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9:34:35 399 人看过

保护改制企业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方法如下:

1、在《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下,可以在章程中制定更严格的规定,以制约大股东的行为。

2、公司法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义务等简单或不完善的地方可以细化,可操作。

三、建立公司财务政务公开制度。

4、赋予普通股东更多的知情权和调查权。

5、当公司董事和经理违反《公司法》第六十条的强制性规定时,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企业改制有哪些模式的咨询

企业重组是对企业本身的生产力诸要素进行分析整合以及内部优化组合的活动.

法律咨询:企业改制有哪些模式的咨询

律师回答:

企业重组一般有业务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权重组人员重组管理体制重组等模式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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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4日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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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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