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在拆迁中能够主导拆迁工作的进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1:41:12 419 人看过

近年来,随着各地拆迁工作的进行,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被纳入了拆迁范围,但很多农村地方都是由村委会来主持拆迁工作的进行,今天爱土律师就带你来盘点盘点村委会有没有权利来做这些事情,如果没有权利为什么又要参与到拆迁工作中呢?

今天先看一位农村拆迁中受到村委会以及村干部影响的当事人,刘女士,辽宁某村的一位农村的被拆迁人,其三百多平米的房子,现给一千多一平米,周边房价都四五千了,但其表弟是村委会的副主任,看看刘女士是怎么收到村委会的影响而丧失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拆迁协商中每次都是村委会来和村民协商,刘女士一直没有同意其给的方案,在之后也一直在咨询律师,在准备去北京咨询律师的途上被其表弟和表弟的母亲拦截下来,苦口婆心的谈了两个小时,一边略微提高了几百块钱,一边以其表弟的工作为由要求刘女士配合,无奈之下,刘女士签字妥协了。

刘女士的经历让我们看见了村委会的对村民的影响,村委会的人员都是本村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大部分还是沾亲带故的亲戚关系,他们来找村民谈补偿协议的时候,碍于平时的关系,大部分村民都不好意思拒绝,这也是政府选择把拆迁工作交给村委会来开展。

然而,村委会真的有权利在拆迁中扮演拆迁主体的资格吗?答案是否定的,村委会没有这个权利!村委会成立的初衷是保护村民的合法利益,维护本村的治安,为村民的利益向政府提意见、要求和建议,而不是代表政府来侵犯村民的权益的,村委会不是行政机关,没有行政主体资格,没有权利主导拆迁工作的进行。

村民碍于平时的关系,一方面没法和村委会及相关村干部撕破脸,另一方面也不愿意相信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会坑自己,正是由于这种心理,不少拆迁户在没有进一步了解法律的情况下就被村委会忽悠签字了,政府也是深知村委会参加到拆迁中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违法要求村委会参与其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人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能否委托公司进行拆迁
    一、房屋拆迁能否委托公司进行拆迁可以,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对委托征收与拆迁行为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
    2023-06-17
    110人看过
  • 村委会是不是拆迁的主体?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村委员并不是土地征收拆迁的主体,土地征收拆迁的主体是国家,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村委会是不是政府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法条可以我们可以知道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的服务对象本村村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因此村委会并不是真资
    2023-08-01
    74人看过
  • 旧村改造是否属于拆迁,村委会能否作为拆迁人?
    旧村改造是否属于拆迁,村委会能否作为拆迁人?按照房屋拆迁实行拆迁许可证制度。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不得实施拆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才有权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这样看来,村委会不能作为拆迁人。如果是城市房屋拆迁,那么适用于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拆迁,而村委会是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如果按照征地程序,那么征收主体是国家,也不是村委会。政府这样做的核心是回避行政行为。村民可以起诉决议。但在实践案例当中,我们可以看到村委会打着旧村改造或者新农村建设的旗号,在进行拆迁。政府这样的做法实在“高明”:一来与被拆迁人发生关系的是民事主体(村委会),不是行政主体,被拆迁人或被征收人想诉讼也只能进行民事诉讼,无法进行行政诉讼。以村委会名义拆
    2023-06-25
    251人看过
  • 进行拆迁工作一定要有拆迁项目吗
    进行拆迁工作,公众享有知情权,并且拆迁工作有具体的对象、具体的流程,进行拆迁工作一定要有拆迁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流程一、征迁前期准备1.区**公司、区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拆管办)按区征地拆迁领导小组时限要求与用地单位对接并完成项目的立项批复、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等手续的办理。2.国土分局牵头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及用地指标审批等相关手续;区**公司按项目负责办理拆迁公告或房屋拆迁许可证。3.根据市规划局确定的项目规划红线,区市容局、街道办事处对项目所涉地块,逐户摄像,制作完整的每户原状影像资料;区市容局根据市查违领导组确认的地形图和*政办〔**〕*号文,核查违法建设户及其面积。规划分局负责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拆迁地块违法建设的界定;配合办理被拆迁项目的规划审批文件等资料。二、摸底丈量、复核1.区**公司按程序确定进场摸底丈量的拆迁公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拆迁地块的丈量摸底工作。2.区拆管办牵
    2023-04-30
    167人看过
  • 村委会是拆迁人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村委员并不是土地征收拆迁的主体,土地征收拆迁的主体是国家,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
    2023-03-25
    438人看过
  • 在房屋拆迁中,被拆迁户怎样进行拆迁维权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不少地方都会进行城市现代化规划。这样的话,很多旧房、危房都会被拆迁、甚至会被强拆。那么,在实践中究竟会遇到纠纷有哪些情形,纠纷中怎么维护自身权益。本文就相关内容作相应介绍。在房屋拆迁中被拆迁户怎样进行拆迁维权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二、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三、诉讼期间无权裁决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
    2023-06-02
    360人看过
  • 能否允许拆迁人自主进行强制拆迁?
    不可以。拆迁人不得自行实施强制拆迁行为。对于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经行政机关裁决的,行政机关有权根据裁决实施强制拆迁或申请法院强制拆迁。对于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依法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或待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拆迁人如何自行起诉拆迁补偿安置?案例:李女士是某房屋业主,1996年与某用地单位签订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约定2000年在原来地段回迁安置,其间自行解决临时安置问题。但由于用地单位自身的经营原因,该地块自1999年起烂尾,用地单位无法履行协议按时安排陈女士回迁,并从2002年开始拖欠临迁费。李女士决定通过向房屋所在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问题。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并于2006年成功拍卖了李女士原房屋所在地块。李女士也于2006年10月份领取了50多万元的房屋作价补偿款及拖欠多年的临迁费本金
    2023-07-04
    422人看过
  • 拆迁许可证的影响:拆迁进行中
    拆迁房屋的单位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拆迁单位申请拆迁许可证,应向主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不认同拆迁许可证怎么办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生效的效力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并生效后
    2023-07-07
    183人看过
  • 村委会在征地拆迁中有什么权利
    村委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哪些权利?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村委会只能受权协助政府行政机关完成征地拆迁的具体工作,而不能作为征地主体直接组织实施征地活动。它不能直接代表政府行使行政权力,也不能不征求村民的意见就自己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处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事纠纷,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村委会无权组织征地拆迁。1。村委会无权组织征地拆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因此,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权进行土
    2023-05-31
    299人看过
  • 拆迁是由村委会判处的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村委员并不是土地征收拆迁的主体,土地征收拆迁的主体是国家,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村委会可以代作股东吗?村委会可以作为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8-05
    162人看过
  • 被拆迁人在拆迁中的合作策略
    被拆迁人当然也完全可以在拆迁活动中采取合作的态度,因为拆迁完全可能符合被拆迁人的主观意愿,有利于被拆迁人;也可能心底尽管并不情愿,但不愿或不敢与强大的势力顶撞。在合作中,可通过讨价还价对自身利益进行维护和争取,而这又一般基于对以下部分或全部规则的承认或默认:I.拆迁的政策法规。打算合作的被拆迁人一般不会再就根本的法律问题较真,直接可以用来指导操作的就是国务院、部位、再到省级市级的法规、规章、办法、规程等等这些或政策或法规的文件,然而绝大多数人也不可能仔细地研读所有这些文本,甚至根本没有完整的文本可供他们研究,大多数被拆迁人也不相信拆迁会完全按照法规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但他们还是会援引有针对性的法规政策来争取自己利益。援引法规政策是博弈策略的一种,也是最常见的一种。II.攀比:另一种公道的规则除按政策法规办事外,被拆迁人要求对所有同等地位的人一视同仁,不能有双重或多重标准。在拆迁中他们经常要
    2023-06-05
    141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村委会可以干涉吗?
    一提到村委会,很多拆迁人会觉得非常熟悉,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往往认为村委会代表着政府,他们会代替拆迁人签协议,会分配拆迁人的补偿款,看似权力很大,但他们究竟是不是狐假虎威?村委会真的有这些权力吗?今天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就带大家看一下在拆迁过程中有哪些事项是村委会无权干涉的。首先晏清律师事务所在这提醒各位拆迁人,村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不是政府,在征收中村委会主要是配合政府部门与拆迁人沟通,并没有行政管理职能,更没有征地拆迁权力。一、村委会无权征收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耕地面积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需要由国务院批准。其他的土地征收需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所以拆迁人们要警惕征收文件上印章,一旦看到是村委会的印章,那么这个征收肯定是违法的,村委会虽然可以协助征收方与村民沟通,组织村民腾退房屋,但其绝对无权进行土地
    2023-06-24
    258人看过
  • 村委会可以取拆迁款吗
    不可以,拆迁款是直接下发给当事人的,因为是和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村委会不是拆迁方,不能签订合同。如果村委会侵占你的拆迁款,或者村委会胡来可以起诉。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一)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二)区
    2023-04-01
    440人看过
  • 拆迁纠纷可以在村委会解决吗
    可以通过村委会调解、申请仲裁及发起诉讼等办法解决农村征地补偿分配纠纷。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根据规定,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对我国农村公民来说,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权是一项法定的财产性民事权利,对该民事权利的侵害是一种侵权行为,应当依法由侵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再说,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行为,也是依法行使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权的具体体现,本身就是一种民事行为。因此,集体
    2023-02-15
    369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人
    词条

    拆迁人是指根据城市规划或土地开发需要,对土地、房屋等进行拆迁并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需要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达成拆迁协议,并按照规定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拆迁人通常需要具备相应的拆迁资质和许可证,以确保... 更多>

    #拆迁人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能否委托公司进行拆迁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3
      房屋拆迁不可以委托公司进行拆迁。 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但其自身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农村村委会能否作为拆迁安置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
      铁路等是可以强拆的,一般都属于地方性的法规,农村房屋同样受法律保护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我国还没有具体的法律。如商业开发需双方达成一致,是不能强拆的、法规来规范、政策。凡拆迁属于公益事业,如修公路
    • 到底村委会能否成为拆迁行为的主体?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4
      村委会是不能成为拆迁行为的主体的,应该说村委会在农村拆迁项目当中所扮演的角色只是辅助乡镇级人民政府部门落实拆迁政策的,可农村集体土地权并不是归国家所有的,实际操作中却让国家行政单位来主持农村的拆迁工作,所以农村的拆迁工作也很混乱。
    • 棚户区改造拆迁时能够进行强拆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6
      强制拆迁的问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大家通常所说的强制拆迁,是政府或开发商未经法律程序擅自进行的强制拆迁,侵犯了群众的居住权,是绝对不允许的;另一种强制拆迁是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的行为。比如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棚户区改造而实施的房屋征收,如果少数被征收户和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订期限内达不到补偿协议,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政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
    • 拆迁的协议是在村委会签的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1
      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领导班子产生依赖民主选举,每三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