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认定对赔偿的影响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08:21:09 283 人看过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主要分为五大类,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直接关系到相关的赔偿内容,所以我们应该重视交通事故责任。但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应该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进行认定。事故责任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应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对方车辆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偿,剩余部分,按事故责任划分进行分担,对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

一、如何认定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安全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一起事故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交通事故”,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车辆。

构成交通事故,必须有车辆参与。包含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在轨道内运行的火车、城市轨道列车、地铁列车等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中的车辆范围。此类交通工具运行中所造成的损害,不按照交通事故处理。

2、道路。

发生事故的地点是提供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形式的道路及相关场所。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

属于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如:厂矿道路、机场道路、港区道路等。凡是社会机动车可以自由通行的,均按照道路进行管理。

除《道路交通安全法》定义的“道路”以外的道路。如:矿区、厂区、农场、林场等单位自建的不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乡间小道、田野机耕道或排房之间的甬道、以及机关、学校、住宅小区内的甬道等均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范畴。

实践中,有的事故受害人受伤地点,不属于道路范围,其维权应按照一般民事侵权程序进行。

3、损害结果。

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是构成交通事故的必然条件。

日常行车中,相互间的行驶冲突十分常见。通行顺序,停车障碍等。如果事件本身没有引起直接可观的损失,譬如车辆损坏,人员受伤等,则侵权行为即因缺乏必要的法定要件而无法成立。则应持宽容的心态处理,没有必要费时费力,否则极有可能徒劳无功。

4、过错或意外事件。

“过错”侵权行为成立的法定要件之一。交通事故发生后,也是也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确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是较为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其行为的成立并不必然要求行为人有过错。无法归责于一方的“意外事件”同样可构成交通事故这一侵权行为。受害方可依法获得相应赔偿。

5、法定程序的认定。

一起事故发生后,需经过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处理。交警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向事故的双方送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叙述事故双方信息、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双方应负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最终确定了“交通事故”的性质,也是双方解决争议时的重要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7: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异地拆钢板对交通事故赔偿什么影响
    异地拆钢板对交通事故赔偿基本上不会产生什么影响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也不是固定统一的,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项目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主要项目。每年7月左右,各个省份会根据本地的统计数据公布统一的标准。当事人需要根据自身的户籍情况、伤残等级、家庭成员中被抚养人情况、个人收入情况、住院治疗护理情况等因素提供证据予以确定赔偿数额。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注意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发票和清单、个人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家庭成员户籍情况、交通费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适用。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
    2023-02-22
    35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影响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地位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中已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地位及重要性主要取决于其形成的科学性,它是通过对现场的勘察、检查、调查、检验、鉴定以及经过技术分析得出的结论。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主要内容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了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等主要内容。基本事实方面,描述了交通事故发生前后以及当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状况以及交通设施的状况,还有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损毁状况。交通事故的成因就是引起交通事故的依据,主要解决因果关系的问题,也是认定当事人责任大小的依据之一。当事人的责任主要解决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与当事人的关联程度。除此之外,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的其它信息也是值得关注的。有时候,不同的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载信息的完整程度是不一样的。三、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的时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限在道
    2023-03-29
    6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超速对定责的影响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一、超速导致交通事故怎么定责1、报警定责。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是当场出具,也可以在事故发生起10日之内出具。2、向保险公司报案定损,确定赔偿金额。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和保险单证和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3、车辆维修,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二、四川江油发生严重车祸致8死19伤2日下午3时许
    2023-04-04
    258人看过
  • 起点对交通事故赔偿程序技巧的影响
    人人都不希望交通事故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你不一定总是那么幸运。如果有一天交通事故降临到你身上,你将如何面对?你首先要做的仍然是选择最合适的法院我在《准确选定管辖法院》中已经谈到了选定受诉法院的重要性了,它关系到你获赔金额的多少,其基本原则概括一下: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地的赔偿标准高,就选择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赔偿标准高,则选择被告住所地管辖,记住,这不是投机!而是技巧!你千万不要因此觉得羞愧!呵呵:)千万别忘了自己是从那里来的当你处心积虑的选择了一个赔偿标准高一点地方的法院起诉,这时候是不是松了一口气,然后就慢慢的打官司呢?我提醒你,你要时刻记住自己是从那里来的,不要只顾着哼唱“不要问我从那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而忘了自己的根。记住你的故乡,说不定你的赔偿金额将翻个跟斗往上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赔偿权利人
    2023-07-02
    352人看过
  • 交通事故对车辆价值的影响是否需要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车辆贬值一般不需要赔,因为车辆贬值不属于受害人获得赔偿的理由,车辆因事故而受到损害的,如果自己是无过错方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可以获赔吗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一般不能获得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23-07-04
    416人看过
  • 死亡赔偿标准的变化对于交通事故的影响
    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除此之外,还要计算赔偿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标准如下: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3.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
    2023-07-06
    457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后对方的工伤认定是怎么赔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6-26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对方保险公司赔偿规定是由对方保险公司根据具体的生产程度来进行一些工伤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既发生工伤又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受害者可以得到双重赔偿,即可以得到肇事司机的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多数地区,没有明确规定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但对医疗费不能重复赔偿进行了规定。
    • 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是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来确定赔偿的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0
      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确定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当事人要及时报警,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规定如下: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
    • 工伤认定交通事故上双重赔偿有影响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2
      可以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两部分的不同的赔偿。但医药费是应该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参看《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七、因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待遇处理办法。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其享受待遇的相对应项目中应当扣除第三人支付的
    • 客运出租车的赔偿,逃逸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影响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客运出租车交通事故的赔偿1、客运出租车所有的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2、出租车系个人购买,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出租车公司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其财产不足清偿时,不足部分由出租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3、出租车由司机个人所有,司机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自己的责任有多大影响?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3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