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22:03:05 222 人看过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发[2002]17号各拟公开发行证券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7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第一条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发行人为公开发行股票而编制招股说明书时,除应遵循中国证监会有关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的一般规定外,还应遵循本规定的要求。第三条发行人应详细披露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一)依赖境外原材料供应商、境外客户以及境外技术服务的风险。(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的法律、法规、政策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三)外国股东住所地、总部所在国家或地区向中国境内投资或技术转让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四)汇率风险。第四条发行人应披露持股5%(含)以上的外国股东的住所地、外国股东总部所在国家或地区对于向中国投资和技术转让的法律、法规。若公司章程中对股东转让股份作出限制的,发行人应作出披露。第五条发行人应详细披露其与股东的关联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一)发行人的业务与技术是否依赖外国股东,是否存在商标、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方面的限制。存在上述情况的,还应说明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措施。(二)过去三年与外国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技术转让费的提取、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分摊情况及有关价格的确定标准、执行本次发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出具的意见、保证关联交易公允的具体措施,并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说明下一年的关联交易总量。属于生产加工型的发行人,还应披露原材料来源、产品销售渠道。(三)发行人与其外国股东签定的市场分割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具体执行情况。第六条发行人应详细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国籍、境外永久居留权的情况,在境内、境外其他机构担任的职务。第七条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9: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须包含哪些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6)资金用途。证监会修订招股说明书等内容与格式准则证监会修订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准则北京消息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降低信息披露成本,中国证监会最近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了修订。修订后的招股说明书准则规定,招股说明书
    2023-07-03
    146人看过
  • 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保险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各保荐机构:为规范公开发行股票的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现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保险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六年十二月八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保险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6年修订)第一条为规范公开发行股票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保险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编制招股说明书时,除应遵循中国证监会有关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外,还应遵循本规定的要求。第三条保险公司应披露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2022-04-05
    488人看过
  •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招股意向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公司字[2000]44号各上市公司:为规范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行为,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招股意向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说明(一)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公募增发”),应按照本规定编制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是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的必备文件。(二)招股意向书的内容与格式包括:1、封面;2、目录;3、正文;4、附录;5、备查文件。本规定适用于上市公司编制向投资者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报送的招股意向书文本的内容和格式,其中,本规定第一部分封面中的重要提示和第三部分正文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公布,并同时公布本规定第三部分附录和第四部分备查文件中的全部文件的索引。(三)上市公司对本规定列举的各项内容应当进行披
    2023-05-05
    181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减持股份特别规定
    1、外国投资者减持股份使上市公司外资股比低于25%,上市公司应持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除提交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并购境内上市公司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外还应就股权变更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2、外国投资者减持股份使上市公司外资股比低于10%,且投资者非为单一最大股东,自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注销证明30日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参照本网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
    2023-06-09
    338人看过
  • 招股说明书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招股说明书包括的事项: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2、每股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3、无记名股票发行总数;4、募集资金的用途;5、认股人的权利和义务;6、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认股人逾期未募足时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是公众了解发起人和设立公司的规范性文件,说明公司股份发行的相关事宜,指导公众购买公司股份。招股说明书是为了让投资者清楚了解公司情况,理性认购股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利益而制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是供社会公众了解发起人和将要设立公司的情况,说明公司股份发行的有关事宜,指导公众购买公司股份的规范性文件。招股说明书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发行股份和发起人、社会公众认购股份的一切行为,除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外,都要遵守招股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违反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1)招股说明书的法定内容
    2023-07-11
    295人看过
  • 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说明
    1、“发起人”是一个特定称谓,非等同于股东发起人,简而言之,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人、设立人。“发起人”仅是一个特定称谓,仅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行为的实施者,这一称谓不会转移给任何其他人。比如张三是A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则不管张三是否再持有A公司的股份,张三将永久保留“发起人”这个特定称谓。股份有限公司架构下的“发起人”是特定时点的特定称谓,不仅后面进来的股东不能称为“发起人”,“发起人”转让全部所持股份后,其依旧是公司“发起人”。这样就比较容易理解,为什么“发起人”无需变更登记了,因为“发起人”根本不因股权转让而发生变化。2、无需办理章程备案如前所述,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之初,其公司章程一般仅载明“发起人”,而非“股东”。因此,即便发生股权转让,“发起人”并不发生变化,因此无需修改章程,亦无需办理章程备案。3、如何确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身份根据公司法规定,发起人转让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
    2023-03-28
    79人看过
  • 控股股东对外投资说明有哪些规定
    控股股东对外投资说明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对和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均须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勤勉尽职。控股股东的法律法规1.1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1.2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适用本指引。本所鼓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据本指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行为规范制度。1.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自身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程序,勤勉尽责,促进上
    2023-06-15
    451人看过
  • 公开募集的招股说明书需载明的内容
    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的招股说明书,载明下列事项: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如果股份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不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可以申明情况);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5.本次募股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延伸阅读:注册成立公司的具体流程
    2023-06-09
    95人看过
  •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有何规定?
    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以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但是,拟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面值总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总额应当控制在国家确定的总规模之内。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内资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境内上市外资股投资人限于:(一)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三)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四)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境内上市外资股其他投资人。律师补充: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符合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三)符合国家
    2023-05-07
    290人看过
  • 如何理解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资股东的股票限售期?
    2005年修正的《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2013年修正的《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014年6月24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中外合资经营等类型企业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函》(商办资函[2014]516号),说明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申请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机关可依《公司法》执行,无需再要求应有最近连续3年的盈利记录。从该函的精神可以知道,商务部对暂行规定与作为新法和上位法《公司法》规定相冲突时,也坚持适用新法先于旧法、上位法先于下位法的原则。《外商投资准入管理指引手册》(2008年版),其第五部分第六条第(二)项现行有关外资规定与《公司法》不一致的处理原则中规定,《公司法》有明确
    2023-06-09
    241人看过
  • 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根据《公司法》,公司可以投资其他企业。这是因为公司是法人,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能够自己承担责任。用自己的财产投资是公司发展的正常要求,法律是允许的。公司不仅可以投资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还可以投资于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为他人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担保总额和单项投资或担保金额有限额的,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是:1、不能成为对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投资者2、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3。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限制。企业转投资行为对于活跃资本市场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具有积极意义。同时,转投是公司并购和扩张的前提,是公司经营的内在需求。但同时,单一投资会导致资本虚增,双向投资会导致企业、董事、监事相互控制的问题。因此,公司法必须回应转投资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公司法中产生了转投资限
    2023-08-07
    204人看过
  •  招股说明书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招股说明书是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时发布的书面通告,其中包括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量、每股票的面值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认股人的权利和义务、招股活动的开始和结束期限以及逾期募股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等内容。招股说明书应当包含以上内容。招股说明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量;2.每股票的面值和发行价格;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4.认股人的权利和义务;5.招股活动的开始和结束期限,以及逾期募股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6.资金用途。招股说明书是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时,就募股事宜发布的书面通告。 招 股 说 明 书 的 核 心 内 容 是 什 么 ?招股说明书是公司发行股票或进行其他证券融资所必须遵循的法律文件。其核心内容应当包括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行人的业务情况、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发行人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股票的发行
    2023-09-04
    477人看过
  • 股份公司认股书的内容
    发起人应当制作认股书。为了便于社会公众认购所发行的股份,发起人还应当制作认股书。认股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认股人的权利、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发起人依法制作认股书后,认购股份的人应当在认股书上填写所认购股数、金额、自己的住所,并在认股书上签名、盖章。认股书是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发出的要约,认股人填写认股书是一种承诺的行为。因此,认股书经认股人填写并签名盖章后,就成为一项合同,作为当事人的发起人和认股人都应当履行。这就意味着发起人有义务使认股人能够购买其所认购的股份,认股人有义务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如果认股人没有按照所认购股数足额缴纳股款,就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23-06-05
    104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特别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法定手续才能正式成立。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批准设立该企业的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因股权转让而变更股权的,应向审批部门报送下列文件: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企业原合同、章-程极其修改协议;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定的并经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企业原合同、章-程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其所称的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
    2023-08-17
    252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投资外商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3
      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
    • 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包括哪些,招股说明书的格式和内容有什么法律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是供社会公众了解发起人和将要设立公司的情况,说明公司股份发行的有关事宜,指导公众购买公司股份的规范性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制作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发行股份和发起人、社会公众认购股份的一切行为,除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外,都要遵守招股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违反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包括: 1.招股说明书封
    • 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需要载明哪些事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8
      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需要载明的事项有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募集资金的用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 招股说明书公开招股说明书要内容主要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4
      招股说明书的封面应载明下列事项:(一)发行人的名称及住所;(二)“招股说明书”字样,送交证监会审核的稿件,必须标有“送审稿”显著字样;(三)说明发行股票的类型,例如:普通股、优先股或者境内上市外资股等;如果同时发行认股证,还须列明认股证与股票的比例。(四)重要提示,必须按照本准则附件一规定的文字列示;(五)发行量、每股面值、每股发行价、发行费用、募集资金,采用上网竞争价方式发行股票的,应标明发行底
    •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管理规定第33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29
      外商投资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清算人签署的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依照《》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或者被撤销的文件;(三)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当载明已经办理完结税务、海关手续的说明)。有分支机构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