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进行伤害评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45:12 421 人看过

何时进行伤残评估

1.对于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损伤,如中枢或外周神经系统损伤、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畸形以及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并发症,在确定并发症和后遗症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太早,否则,伤残鉴定的水平低于实际水平,这对伤者不利,委托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结束后即出院后立即进行,因为某些疾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降低伤残水平,甚至达不到伤残水平

3.对于需要再次手术的伤者,伤残鉴定应在第一次手术完成并出院后立即进行。因为如果您等到第二次手术结束时才进行残疾鉴定,您可能无法达到残疾水平。如果有伤者,必须等待取下钢板后才能进行伤残鉴定。大多数患者无残疾水平

但是,一些地方法院要求只有在移除内固定后才能确定内固定伤者是否残疾。当事人事先作出鉴定的,伤残鉴定无效。因此,伤者在进行评估前应咨询律师

除非有以下四种情况,否则您不能申请重新评估:

1,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关评估资格

2.评估程序严重违法

3.评估结论明显不足

4.经质证后不能作为证据的其他情况

如果员工仍有治疗后伤残,且伤势相对稳定,影响其劳动能力的,应进行伤残鉴定。一般来说,伤残等级评定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医疗期尚未届满,但工伤职工的状况属于相应的稳定阶段,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造成的残疾情况和后果差别很大。由于残疾性质、健康恢复状况以及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为不同的个人和不同的残疾确定的医疗期也不同,因此最佳评估时间也不同。这里不可能一一介绍,我们只能对各种残疾情况做一个概括性的介绍。在实践中,我们还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判断

各种残疾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和职业病损伤

器官损伤。器官损伤是指因工伤(如手被机器折断)导致的人体器官或肢体的直接损伤或丧失。此外,由于严重器官衰竭、严重肢体损伤和感染导致的器官切除和截肢也可包括在器官损伤中。虽然器官损伤的损失更为直观和具体,而且评估等级也受到严格和明确的限制。伤残等级可在损伤发生或器官切除修复时确定,器官损伤鉴定应在伤口修复后进行,临床手术后伤口愈合。一旦临床治愈或改善(主要指伤口愈合),您可以识别残疾等级

功能障碍员工因工伤和职业病导致的劳动能力评估残疾等级在总则中规定:“在评估员工的技术评估过程中,根据体检结果判断功能障碍残疾等级“

职业病伤害。与事故造成的工伤和残疾不同,职业病对人体的损害主要是医疗伤害,病情可能会在不同的时间发生变化,因此很难有一个准确的医疗终止期。因此,职业病没有最佳评价时间,只有相对评价时间,而且,伤残评估不如工伤事故评估稳定。《劳动能力鉴定中的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有以下规定:“各种血液病的状况,本标准所列内分泌和免疫功能低下及慢性中毒性肝病常有变化。对于经过残疾评估并在持续治疗后发生变化的人员,应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条例的要求重新评定残疾等级。”“由于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一般不存在医疗终止问题,在执行本标准时,应每1年或2年对其进行一次识别,因此识别结果的有效期为1-2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15: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如何进行八级伤残评估评估标准是什么
    一、如何进行八级伤残评估评估标准是什么八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为工伤职工出现人格改变、颅骨外露、面部烧伤需要大面积植皮等情况,总的来说就是器官有部分损失或者功能损毁,对医疗有一定的依赖,影响个人生活方式,但是可以生活自理。用人单位为其购买工伤保险的,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八级伤残陪护时间是多久工伤护理期一般不超
    2023-08-04
    110人看过
  • 工伤认定后,何时对残疾人进行评估
    根据工伤保险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势相对稳定的,将致残或者影响劳动能力,或者停工留薪期限(含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届满,受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待伤情稳定后,本法没有规定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补偿。实践中,一般要求在接到工伤认定决定后三个月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没有法律依据。可能是工伤部门认为,如果雇主对工伤结论不满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天。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2011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工伤和职业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
    2023-05-02
    114人看过
  • 如果未对工伤评估进行评估怎么办
    工伤评估如果没有评估上级该怎么办工伤评估中对伤残等级的评估将增加工伤赔偿金的金额,如果没有评估等级,赔偿金只会有一小部分。不要担心其他影响工伤的一般赔偿标准(I)治疗(医疗)费用。工伤治疗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食品补贴。员工因工负伤住院的,所在单位应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的70%支付到本单位(三)异地就医交通费、住宿费。如果受伤员工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经办机构批准后前往总体规划区域外就医,所需交通工具,食宿费用由本单位按照本单位员工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本条第三款规定的,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设备费。由于日常生活或工作需要,受伤员工经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确认后,可安装假肢、矫形器、义眼、假
    2023-05-07
    173人看过
  •  工厂工伤评估是如何进行的?
    工厂工伤鉴定规定如下:医疗费用结算后,工伤残职工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鉴定人需携带由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鉴定办对鉴定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专家确认,并收取200元鉴定费用;鉴定办每周四召开鉴定会,对等级或结论做出,并公布结果;自收到鉴定材料登记之日起15日内,单位劳动者可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材料。工厂工伤鉴定规定如下:1.医疗费用结算后,工伤残职工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人需携带由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3.鉴定办对鉴定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专家确认,并收取200元鉴定费用;4.鉴定办每周四召开鉴定会,对等级或结论做出,并公布结果;5.自收到鉴定材料登记之日起15日内,单位劳动者可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材料。 工厂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工厂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
    2023-08-27
    374人看过
  • 工伤鉴定流程:如何进行评估?
    12333是工伤鉴定中心的电话。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二、鉴定等级1、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2、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如何办理工伤鉴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职工工伤保险
    2023-07-16
    310人看过
  • 分割财产何时进行房产评估?
    一、分割财产何时进行房产评估?可能是一方得房,另一方得到赔偿,或者是将房产拍卖,再对所得钱款进行分割。无论是哪种分割方式,一般都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有争议的房产进行房产价值评估。二、分割房产的方法分割房产的方法,可以是协商确定,可以是各方竞价最高价得,还可以通过委托评估机关确定市场价格确定。国家有法定的房屋评估机构,这些机构对房屋的市场进行评估。房地产估价全称房地产价格评估,就是对房地产进行估价,也就是说,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及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对房地产的特定权益,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它实质上不是估价人员的定价,而是模拟市场价格形成过程将房地产价格显现出来,它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
    2024-01-11
    116人看过
  • 何时进行拆迁评估最为适宜?
    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后,由被征收人选择评估机构,开始评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企业拆迁评估有折旧吗企业拆迁评估有折旧,一般业绩报告会有成本评估、市场价格评估、处置程序等几种不同的评估方法,然后根据土地使用价值和房屋残值进行价值评估。这个折旧率反映在你地上的财产和房子本身的价值上。新房子的装修必须比旧房子高。对评审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复议、复审,也可以向专家委员会申请复议、复审。
    2023-07-05
    436人看过
  • 未购买社保,如何进行工伤评估?
    申请人:闫某某,男,1996年3月1日出生,住汝州市王寨乡史庄院,身份证号:4104821553。被申请人: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申请人不服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14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1、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14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14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2、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某宾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实和理由: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汝公交认字2014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汝公交认字2014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闫某宾驾驶伪造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违反右侧行驶通行原则,且未戴头安全头盔。”闫某宾所驾驶的豫D8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真实的,并有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可以证实,安财产保险股
    2023-07-04
    137人看过
  • 评估业务该如何进行
    1、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收集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并进行核查验证、分析整理,作为评估的依据。2、恰当选择评估方法,除依据评估执业准则只能选择一种评估方法的外,应当选择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经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论,编制评估报告。3、对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评估机构应当对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十四条对受理的评估业务,评估机构应当指定至少两名评估专业人员承办。委托人有权要求与相关当事人及评估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评估专业人员回避。第二十五条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收集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并进行核查验证、分析整理,作为评估的依据。第二十六条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恰当选择评估方法,除依据评估执业准则只能选择一种评估方法的外,
    2023-06-13
    495人看过
  • 职业病如何进行评估
    鉴定职业病的程序包括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审核相关资料、组织鉴定委员会、鉴定书和异议处理。职业病的构成要件包括劳动者、职业活动、有毒、有害物质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鉴定职业病的程序为:1、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2、审核,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3、组织鉴定,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4、鉴定书,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5、异议处理,30天内可重新申请鉴定。职业病的构成要件如下: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2023-06-30
    415人看过
  • 是否需要对股权质押进行评估以及如何进行评估?
    股权质押需要评估,股权质押评估的方法有:1、按照工商注册登记时的出资额确定,也称原值确认法;2、按照目标公司的净资产数额确定,也称资产净值确认法;3、按照目标公司的净利润数额确定;4、按照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或者收益率确定;5、按照审计、评估机构作出的价格确定。股权质押违约强制执行需评估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制执行质押的股权时,并没有规定一定要进行评估,所以要不要评估应该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0.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52.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
    2023-07-09
    338人看过
  • 动迁评估需要进行几次评估
    一、动迁评估需要进行几次评估动迁评估需要进行1次评估。特殊情况可能会多次评估。评估机构不是被拆迁人协商选定,而是征收方直接指定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二、房屋动迁怎么赔偿是正确的房屋动迁正确赔偿如下:1.搬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补偿;2.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实际经营损失和预期经营损失;3.搬迁补偿费用,包括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物资拆卸包装运输费用、解聘员工的补偿费用;4.搬迁政策奖励,包括速迁费、搬迁奖励费。三、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1.首先要考虑和拆迁方进行协商处理,因为协商的方式相对来说更加简单便捷,对于拆迁双方的时间也可以更大限度的节省。同时,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协商之前,被拆迁方应当对于自身遇到的
    2023-07-25
    99人看过
  • 工伤评估:应该先进行还是先进行?
    1.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伤残鉴定。3.劳动行政部门通知你进行伤残鉴定和需要准备的资料,还有伤残鉴定地点。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正常至少有二家以上,给你选择其中一家。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工伤是先出院还是先谈赔偿一、工伤是先出院还是先谈赔偿1、工伤住院的情况下可以先出院再谈赔偿,因为只有在出院过后。才会涉及住院期间的住院费、康复费、交通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等费用。这些都只能在出院过后才有一个统一的数额。才可以对这些金额主张赔偿,并且要有医院的医生的医嘱才可以主张这些费用。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第三十
    2023-07-08
    379人看过
  • 工伤和伤残评估通常在什么时候进行
    在实践中,通常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三个月后申请劳动能力评估。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员工遭受工伤,伤残,经治疗后影响其工作能力,且伤势相对稳定,或者停职留薪期满(包括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受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因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等到伤情稳定,法律没有给出具体的时限。伤势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补偿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七条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职业病防治,其所在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认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因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和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
    2023-05-07
    39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如何在进行烧伤事故伤害程度鉴定时进行评估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1-25
      首先,在选择鉴定机构时,应当选择在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进行。 其次,关于委托鉴定问题,如果在事故处理阶段,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如果在人民法院诉讼阶段,则可以由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赔偿,则可以由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委托;如果双方需要调解,则可以由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委托。 最后,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 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
    • 工伤鉴定何时进行骨折评估
      重庆在线咨询 2025-02-06
      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需要进行工伤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和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若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则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于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有责任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并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且在必要时
    • 损伤评估需要多长时间进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5-01-2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求进行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停进行。伤残鉴定与劳动者治疗无直接影响,因为伤残鉴定主要是根据劳动者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来评估伤残等级,越早进行鉴定对劳动者的伤残等级评定越有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 房子评估规定标准是如何进行评估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8
      一般有三种情况 1.抵押贷款:如果住房价值不能满足贷款需求的话,评估价值应该会稍微高于估价时点的市场价值。但是如果住房价值远远超出了你贷款的价值,比如你房屋市场价值为30万,但是你贷款只贷5万,那么评估价值就会向市场价值的底线靠拢,这样可以免去很多手续费等。 2.过户评估:这个不用说了吧,房地产过户是要交很多税费的,当然是评估价值越低越好。 3.核实房地产价值以及财产纠纷的问题:这个就应该是比较准
    • 侵权财产损害评估怎么进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09
      法律分析 侵权财产损害评估的计算方式为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