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0:20:52 294 人看过

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一至四级标准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1)极重度智能减退;

(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四肢瘫肌力三级或三肢瘫肌力二级;

(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10)小肠切除90%以上;

(11)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2)双侧肾切除或孤立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二、二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1)重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半径≤5度);

(4)双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

(5)双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6)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7)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

(8)三肢瘫肌力三级或截瘫、偏瘫肌力二级;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心功能不全三级;

(18)一侧全肺切除并胸改术,呼吸困难三级;

(19)肺功能重度损伤;

(20)呼吸困难四级或PaO24.1—8kPa或PaCO27.9—6kPa;

(21)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三级;

(22)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三级;

(23)肝功除3/4,并有常规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dd—chiari综合症;

(25)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26)胆道损伤致重度肚功能损害;

(27)全胰切除;

(28)全胰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29)急性白血病;

(30)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Ⅰ、Ⅱ型);

(31)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赖胃造瘘者;

(32)小肠切除>3/4,未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33)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三、三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2)面部重度毁容;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度);

(4)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度);

(5)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1或视野≤24%(或半径≤15度);

(6)同侧上、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7)一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8)一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9)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10)截瘫肌力三级;

(11)偏瘫肌力三级;

(12)双手全肌瘫肌力三级;

(13)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14)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5)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6)一侧肘上缺失(利侧);

(17)利手缺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18)利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19)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功能不全;

(20)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1)非同侧腕上,踝上缺失;

(22)非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3)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24)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改形术后;

(25)一侧胸改术后(切除6根肋骨以上);

(26)尘肺Ⅲ期;

(27)尘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三级;

(28)尘肺Ⅰ期、Ⅱ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29)放射性肺炎后,两叶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三级;

(30)肝切除2/3,并肝功能中度损害;

(31)粒细胞缺乏症;

(32)全胃切除;

(33)小肠切除3/4,未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34)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5)双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6)永久性尿管腹壁造瘘;

(37)膀胱全切除。

四、四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1)中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癫痫重度;

(4)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70%;

(5)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度);

(6)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7)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度);

(8)双耳听力损失≥91Dbhl;

(9)牙关紧闭或因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10)一侧上颌骨缺损1/2,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20平方厘米;

(11)下颌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20平方厘米;

(12)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完全不能张口;

(13)舌缺损>全舌的2/3;

(14)双侧完全性面瘫;

(15)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

(16)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17)单肢瘫肌力二级;

(18)双手部分肌瘫肌力三级;

(19)双足全肌瘫肌力二级;

(20)中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21)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22)利手前臂缺失;

(23)利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24)一侧肘上缺失(非利侧),不能安装假肢;

(25)一侧膝以下缺失,不能装假肢,另一侧前足缺失;

(26)一侧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

(27)一侧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

(28)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

(29)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流食者;

(30)瓣膜置换术后;

(31)心功能不全二级;

(32)病态窦房结综合症(需安装起博器者);

(33)一侧全肺切除术后;

(34)肺功能中度损害;

(35)肺叶切除后并部分胸改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7: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职业病致残鉴定标准的修订与更新
    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包括:1、伤情在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在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2、符合一级的情况有:全胰切除、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等;3、符合二级标准的情形有: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双侧下颌骨完全缺损等;4、符合三级的情况包括了:重度癫痫、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等。一、职业病的构成要件包括: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二、职业病的诊断要求包括:1、职业史、既往史;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
    2023-07-02
    407人看过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以后,是不是不能再改变了?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的规定:"如在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期满时进行过工伤及职业病致残程序的鉴定,但有可能进行性加重或有可能进行进一步的治疗者,应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的要求,对残情重新进行鉴定。"所以,残情定级后并不是永远不变的,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伤致残人员进行复查,发现残情有变化,就应相应变更评残等级。工伤致残人员也有权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该随时给予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评残定为1级的包括哪些?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附录B的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评残定为1级的共包括12种:(1)极重度智力减退;(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四肢2级伤残者;(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4)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
    2023-04-22
    269人看过
  • 只有做职工工伤与职工病残程度鉴定后才能得到赔偿吗?
    一、只有做职工工伤与职工病残程度鉴定后才能得到赔偿吗?只有做职工工伤与职工病残程度鉴定后才能得到赔偿,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二、申请工伤赔偿程序是怎样的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023-04-28
    251人看过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程序鉴定的分级原则是什么?
    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与职业病致残造成失能的情况,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共分为10级,其具体分级原则是:1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2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3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4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5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6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7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8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9级:器
    2023-04-22
    219人看过
  • 雇佣童工导致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4级
    北京一商贸公司雇用工人时未认真把关,将一名童工招到公司,童工却在工作中受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判决商贸公司赔偿这名童工一次性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生活费、治疗费等共计86万元。据法院介绍,2005年2月,时年14周岁的小于到北京一商贸公司工作。当月一天下午,小于的左臂被卷入车间机器内。事故发生后,商贸公司将小于送医院急诊救治。当天,小于被施行左上肢清创截肢术。商贸公司负担了小于住院治疗的各种费用2.1万余元,另向小于及其家属支付生活费5539元,并缴纳小于安装假肢的订金1.9万元。2005年7月,北京市朝阳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小于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4级。之后,小于向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被告知不予受理。小于遂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商贸公司赔偿生活费、护理费、假肢费、门诊治疗费、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14万余元。商贸公司则主张,小于入厂时虚报年龄,商贸
    2023-04-22
    261人看过
  • 职工工伤鉴定九级以上的职业病致残评估
    1)癫痫轻度;2)颅骨缺损25cm2,无功能障碍;3)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者;4)第对脑神经眼支及第对脑神经麻痹;5)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6)鼻或面颊部有明显畸形或3cm2的增生性瘢痕;7)颈部瘢痕畸形;8)全身瘢痕面积30%~39%;9)1)癫痫轻度1)癫痫轻度;2)颅骨缺损25cm2,无功能障碍;3)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者;4)第对脑神经眼支及第对脑神经麻痹;5)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6)鼻或面颊部有明显畸形或3cm2的增生性瘢痕;7)颈部瘢痕畸形;8)全身瘢痕面积30%~39%;9)1)癫痫轻度;2)颅骨缺损25cm2,无功能障碍;3)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者;4)第对脑神经眼支及第对脑神经麻痹;5)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6)鼻或面颊部有明显畸形或>3cm2的增生性瘢痕;7)颈部瘢痕畸形;8)全身瘢痕面积3
    2023-07-02
    175人看过
  •  工伤及职业病伤残评估标准
    障碍鉴定是对各种障碍程度的评估,包括交通事故障碍、工伤事故障碍、事故障碍和吵架障碍等。司法部门委托障碍鉴定机构进行相应的鉴定,残疾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残疾等级从1级到10级,对应的百分比分别为100%到10%。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用、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葬礼费用和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等费用都包括在障碍鉴定中。障碍鉴定是对障碍程度的评估,涵盖交通事故障碍、工伤事故障碍、事故障碍以及吵架障碍等领域。一般来说,司法部门(如交通警察队、派出所、法院)委托障碍鉴定机构进行相应的鉴定。残疾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从1级到10级对应的百分比分别为100%到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残疾是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到100%,二级残疾乘以90%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如下:(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
    2023-12-03
    59人看过
  • 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制定工作全面启动伤残程度将按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确定工伤.职工伤残鉴定将有新标准
    国家《工伤保险待遇。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实践中新情况的不断涌现,这~标准自身的缺陷日益显现:一是各科目之间标准平衡不够,宽严失当。二是有些规定比较原则,缺乏解释,实践中不易操作。三是有些规定强调主观因素较多,对客观检查因素要求少,鉴定结论客观性不够。四是有些规定在当时条件下还缺乏该科目下的具体的小标准。这些缺陷和不足,在实践电容易引发争议,迫切需要对现行标准进行修改,制定新的《标准》。王东进说,目前,制定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具备了很好的条件。一是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明确授权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二是标准制定工作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基础。现行标准实施近10年来的经验和问题成为制定新标准的宝贵财富。三是制定标准和将来实施标准都有了组织保障。工伤保险三支队伍建设,特别是劳动能鉴定队伍建设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王东进强调,要保证劳动能力
    2023-06-05
    409人看过
  • 职工发生工伤或职业病致残后,如何进行评残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与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时,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并备好历次病、伤、残医疗机构治疗的原始病历材料。另外,属于因工致残的,还需持工伤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属于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于精神病的,还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属于其他情况的,还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资料等,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劳动鉴定委员会受理鉴定案件时,对资料齐备的,统一安排鉴定,并通知职工单位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对于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由劳动部门、医院的技术专家组确定伤残、病残职工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职工如对劳动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逐级向上一级劳动鉴定组织申请复查,由省一级的劳动鉴定机构作出最终结论。
    2023-04-22
    181人看过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鉴定的必要性及流程
    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四、四级工伤鉴定标准四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
    2023-07-06
    174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分为几级?
    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共分为十级: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它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六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十级:器官部分
    2023-06-07
    423人看过
  • 一级至四级伤残评定标准:工伤职工鉴定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级至四级伤残有什么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享有下列待遇: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可享受一
    2023-07-15
    55人看过
  • 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中的劳动能力评估
    工伤鉴定标准是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所依据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对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所依据的标准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发生工伤后,留有残疾的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
    2023-07-05
    141人看过
  • 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什么?职工工伤残鉴定费谁出?
    一、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什么?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七种法定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一般工伤伤残鉴定多久出工伤伤残鉴定一般六十天以内会进行出具。伤残鉴定要在受伤职工伤情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后,及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
    2023-05-20
    15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什么叫职业病与职工工伤致残程度鉴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29
      如果已经确定为工伤经过当地的医疗鉴定部门出示工伤认定,就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赔偿, 职工在工伤医疗终结后,由单位凭其《工伤认定书》、医疗单据以及相关资料送社保部门审报工伤待遇。一般社保的服务承诺是: 1、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单位。 2、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待遇的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工伤待遇拨到单位银行帐户,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如果已超过服务
    • 伤残鉴定标准如何鉴定伤残等级与职业病致残程度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9
      伤残等级为确定伤残待遇和安置工伤职工的主要依据。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下面,关于评定伤残等级的标准。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器官缺失
    • 职业病致残程度与伤残等级鉴定程度的关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5
      伤残等级为确定伤残待遇和安置工伤职工的主要依据。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下面,关于评定伤残等级的标准。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器官缺失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 具体颁发, 还是试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3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研究成果,业经鉴定评审通过,现予颁发试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残致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是按照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为适应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由劳动部、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的。职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分为十级,其中一、二、三、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
    • 职工工伤鉴定伤残程度与职业病有什么关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13
      1、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开出“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开出“补齐材料通知书”。2、材料基本收齐后,工伤保险部门向用人单位发出“事故处理通知书”,核对有关情况。3、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工伤保险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开出“受理告知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出“不予受理通知书”。4、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并核实后,工伤保险部门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