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传统贷款抵押模式,侧重考察贷款农户的信用和未来现金流,鼓励农村贷款担保物创新。为了解当前农村金融需求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发展农村金融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大信贷资源对农村市场的流入,切实发挥金融对三农的撬动作用,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组织开展了对全市100户农户、50户农村企业的抽样调查。新需求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农村客户资金需求及满足情况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贷款满足率较高;二是贷款抵(质)押程度较高;三是信贷资金在资金来源中的比重表现为农户降、企业升。
新需求
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农村客户资金需求及满足情况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贷款满足率较高;二是贷款抵(质)押程度较高;三是信贷资金在资金来源中的比重表现为农户降、企业升。
从农村客户未来资金需求及满足情况来看,农户需求的借贷资金一般期限较长,70%的农户选择13年的贷款期限,86%的农户期望借款利率在5%以下,87%的农户期望借贷方式是信用贷款。从企业情况来看,75%的企业选择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上;贷款期限上,有30%的企业选择13年,有近50%的企业选择3年以上;38%的企业选择5%以下的利率,60%的企业选择5%7%的利率;45%的企业选择信用贷款,20%的企业选择担保贷款,33%的企业选择抵押贷款。
从农村客户对信贷产品的评价来看,影响贷款的主要因素有利率高低、手续便利性和贷款可获得性三个因素。信贷服务的问题则体现为贷款手续烦琐和中介评估费用高。
新问题
农村金融有效需求不足。农产品较为明显的市场风险、土地制度的制约、较低的农村市场化程度、不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村经济主体的借贷资金需求。同时,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对正规金融组织的挤出效应,使农村经济主体对正规金融部门的资金需求相对有限,这种有限需求甚至是无效需求,很难仅仅依靠号召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投入而迅速改变。调查中显示贷款可获得性并非是第一因素这一结果,也透露出当前农村资金需求并非全部真实而有效。
农村金融供给滞后。其突出表现为,小的没人贷、大的要抵押,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提供资产抵押的农村企业信贷满足率两头高,处于农业生产中间环节的生产流通加工客户信贷满足率相对较低,甚至是求贷无门。如,各地自发组建的蔬菜营销协会、水产营销协会等,其以担保模式为主的贷款申请也往往会被金融机构否决。
农村信贷产品创新难。一是不敢创新。信贷管理条条框框多,只准走现路穿现鞋。二是不会创新。受制于硬件设备以及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再加上严格的业务操作流程设计等诸多限制,农村信贷产品创新有心无力。三是不能创新。如,推出的林权、应收账款、水域滩涂经营权抵质押贷款,大多停留在摸索阶段。
农村中介服务环境有待改善。一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部分想进入农村市场的新型金融机构,如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等,不能完全利用这些信息,甚至不得不另起炉灶;二是农业贷款担保机制尚未形成。目前,全市乃至全省都没有一家农业贷款专业担保机构,而现有的信用担保机构也无暇顾及农村地区;三是中介收费过高也一直是抑制农村资金需求的老大难问题。
农村缺乏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从农村信用社目前推行的大额农贷业务来看,大额农贷面临的市场风险,本身无法通过纯粹的信用贷款模式来补偿,但一旦强制性推行纯商业化的抵质押担保模式,其不同于自然风险和道德风险的市场风险,在目前尚未建立从上到下一揽子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完全消弭。
新思路
第一,大力提升农村内生性发展动力,真正释放农村真实有效的信贷需求。在继续实行减免、补贴惠农政策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采取鼓励劳动力转移和土地相对集中经营,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农村发展方式转变上更加偏重于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调整。
第二,大力发展多层次的农村金融市场,实现农村金融服务覆盖广度和供给规模的突破。一方面,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网点的覆盖率;另一方面,还要通过建立有效分类的监管指标,推行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及激励措施,确保农村信贷增速超过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切实扩大农村信贷供给规模。
第三,大力培育互补性的农村金融组织,满足农村经济主体多元化资金需求。要稳步扩大农村金融群体,继续放宽农村金融准入制度,加快引入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尽快制定合作金融方面的政策法规,促进真正的自下而上的合作金融组织的组建。当前,在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关键时期,要选定方向、严格政策,防止一哄上、一边倒。
第四,大力践行普惠制的金融服务理念,努力实现农村信贷市场机会公平和融资享用权公平。逐步改进小额农户信用贷款方式,扩大小额农户普及面;突破传统贷款抵押模式,侧重考察贷款农户的信用和未来现金流;鼓励农村贷款担保物创新。
第五,大力完善持续性的农村金融扶持政策,提高农村市场对金融的吸附能力。一是构建金融支农与财政支农的联动机制,建立加大农村信贷投放的财政奖励机制。二是出台农户、农村中小企业贷款的尽职免责条款,提高信贷员放贷积极性。三是积极探索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之间资金联结的通道,以风险转嫁的方式提高农村金融需求的满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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