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票据追索清偿流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09:20:12 226 人看过

电子票据追索清偿流程如下:

1、发出追索通知,内容包括通知的当事人,分为通知人和被通知人;通知的期限。;通知的方式和通知应记载的内容。

2、确定追索对象。该被追索人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等被追索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3、请求清偿金额和受领。

(1)请求清偿金额。是指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和费用。

(2)受领清偿金额。持票人或行使再追索权的被追索人在接受清偿金额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一义务即是其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如果持票人或行使再追索权的被追索人拒绝履行该等义务的,被追索人即可拒绝清偿有关金额和费用。

(3)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的效力。根据《票据法》第72条之规定,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其票据责任解除。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另外,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二、汇票追索权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汇票追索权发生的原因如下:

1、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

2、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

3、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4、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电子票据相关文章
  • 支票能实施票据追索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支票的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适用汇票的规定,所以支票的持票人是可以使用追索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第九十三条支票的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支票的出票行为,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关于汇票的规定。一、票据时效设置的目的票据制度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可谓功高至伟。虽然信用证及电子交易极大地方便了商贸往来,但票据在当代贸易中的地位仍然不可替代,其原因就在于票据的流通性。因此,各国票据法为了加强票据的流通十分注
    2023-03-31
    141人看过
  • 电子承兑汇票拒付追索相关问题
    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被拒付的,可向所有前手拒付追索。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被拒付的,若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曾发出过提示付款,则可向所有前手拒付追索;若未在提示付款期内发出过提示付款,则只可向出票人、承兑人拒付追索。持票人因电子商业汇票到期后被拒绝付款或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原因,拥有的向票据债务人追索的权利,在下列期间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出票人、承兑人追索和再追索权利时效,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且不短于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追索和再追索权利时效。(二)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追索权利时效,自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再追索权利时效,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2023-06-06
    96人看过
  • 银行电子汇票追索权如何确定被告
    一、银行电子汇票追索权如何确定被告《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因此,票据追索权之诉的被告为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票据法》第六十八条:“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也就是原告有权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向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全体行使追索权。实践中,汇票的背书人较多的情形下,原告可以将所有前手作为被告,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从管辖法院的选定、有利于节约诉讼成本、被告的偿付能力等各方面考虑确定票据追索权之诉的被告。票据追索权之诉的原告应尽量选取背书人中的金融机构、上市公司作为被告,能最大限度实现节约诉讼成本、缩短诉讼时间、保障执行效果。二、票据追索权纠纷的诉讼请求和法院管辖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根据《票据法》第七十条
    2023-04-29
    341人看过
  • 电子汇票已过提示付款期如何追索
    一、电子汇票已过提示付款期如何追索电子汇票已过提示付款期而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使用追索权时要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第六十二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二、银行汇票的结算当事人(1)出票人。银行汇票结算的出票人是指签发汇票的银行。(2)收款人。收款人是指从银行提取汇票所汇款项的单位
    2023-04-29
    247人看过
  • 电票对前手无追索权吗
    一、电票对前手无追索权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票据的持票人对前手一般是具有追索权的,但如果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第六
    2023-04-29
    244人看过
  • 票据背书是否有追索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票据背书后是享有追索权的,但持票人要先行使付款请求权后遭到拒绝的,才能行使追索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有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和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外,持票人只能在首先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得不到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
    2023-03-20
    259人看过
  • 票据追索权可以放弃吗
    票据追索权可以放弃。票据追索权是在占有票据基础上实现的,所以放弃票据追索权没有放弃票据占有权的,依旧可以行使追索权。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一、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怎样确定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是指票据的持票人(最后持票人或者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向票据主债务人(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或者其他付款义务人请求按照票据上记载的全额付款遭到拒绝而引起的票据纠纷。二、属于票据权利消灭情形有(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
    2023-03-21
    366人看过
  • 票据追索权的两大主体
    票据追索权的主体:追索权涉及两方当事人,追索权人和被追索人。(1)追索权人汇票上可行使追索权的人有两种:一为持票人,持票人为最初追索权人,当所持汇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无从请求付款,或承兑时,持票人即可行使追索权。但持票人为出票人时,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时,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我国《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二是因清偿而取得票据的人。票据债务人(被追索人)清偿了其后手(包括原追索权人)的追索金额后,便取得了持票人的地位,可以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即再追索权。再追索权人包括:背书人、保证人和参加付款人。我国《票据法》第68条第三款就有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的规定。(2)被追索人。也叫作追索义务人。即偿还义务人,包括:(1)出票人。出票人负有担保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汇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
    2023-06-06
    203人看过
  • 不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
    《解答(四)》规定:如果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在贴现的应收债权到期,债务人未按期偿还,申请贴现的企业不负有任何偿还责任时,应视同应收债权的出售,按财会[2003]1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解答(四)》同时规定企业以应收票据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贴现,应比照上述规定处理。财政部《关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03]14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不附有追索权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应收票据比照《解答(四)》和《暂行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考虑到应收票据不存在提取的坏账准备、贴现金额是按照考虑协议中约定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包括现金折扣,下同)的金额后根据公式计算的等因素,不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一般不会涉及到“坏账准备”科目、“营业外支出——应收债权融资损失”、“营业外收入——应收债权融资收益”科目。企业将应收票据
    2023-02-19
    350人看过
  • 附有追索及不附追索权票据贴现的处理
    (1)附有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①企业向银行贴现时:借:银行存款财务费用贷:短期借款②票据到期时,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则贴现企业账务处理为:借: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借:应收账款贷:应收票据票据到期时,承兑人和贴现企业银行存款账户余额都不足时,贴现企业的账务处理为:借:应收账款贷:应收票据(2)不附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①企业向银行贴现时:借:银行存款财务费用贷:应收票据②票据到期时,承兑人的无论是否支付,都与贴现企业无关,贴现企业无需进行账务处理。
    2023-04-23
    476人看过
  • 票据追索权一定要票据到期后行使吗
    一、行使追索权利应符合以下条件:1、一般情况下持票人已经行使了付款请求权,被拒绝付款时才能行使追索权。2、如果是以下情形,则持票人不需先行使票据付款请求权,而可以直接行使追索权。(1)汇票被拒绝承兑,(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3、必须存在票据到期后被拒绝付款、或者不能按票据金额足额付款的情形。4、汇票在到期日前被人民法院裁定冻结的。此种情况在票据实务中经常会遇到,提醒大家的是,如果遇到所持有的票据被冻结的情况,一般应提起票据追索权诉讼,而不应参与到其它的票据当事人的其它诉讼中,因为此时的票据是有效票据,行使追索权胜诉的概率特别大,如果参与到其它诉讼中,比例有人失票提起确认票据权利之诉,如果法院一旦将票据权利确认给失票人,则持票人就会拿不到票款。如果再另行提起追索权诉讼,则有可能需要承担过失责任。所以遇到此种情况一定要
    2023-04-29
    314人看过
  • 支票追索权向谁追索
    一、支票追索权向谁追索持票人请求付款遭受拒绝后,可以向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支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第六十二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二、票据追索权的内容(1)最初追索权的客体。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
    2023-06-17
    246人看过
  • 票据追索权纠纷的概念
    票据追索权纠纷是指持票人因行使追索权遭到拒绝而引起的纠纷。票据追索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二顺序权利,唯有在付款请求被拒绝或者法定情形出现时才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纠纷与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样,都属于票据权利纠纷。票据权利作为特殊的金钱债权,其特殊性在于票据权利为二次性权利,持票人可以对不同的票据债务人行使两次请求权,即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追索权名词解释票据追索权名词解释,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票据追索权分为期前追索权和到期追索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五十二条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第九十九条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2023-07-18
    290人看过
  • 票据追索权的那些事儿
    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票据追索权概念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追索是指票据持票人在依照票据法的规定请求付款人承兑或者付款而被拒绝后向他的前手(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以及其它票据债务人)要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和相关费用的行为。票据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对于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可以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权利。票据追索权分为期前追索权和到期追索权。期前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依法行使的追索权;到期追索权是
    2023-05-07
    254人看过
换一批
#电子商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电子票据的核心思想就是将实物票据电子化,电子的票据可以如同实物票据一样进行转让、贴现、质押、托收等行为。传统票据业务中的各项票据业务的流程均没有改变,只是每一个环节的都加载了电子化处理手段,使我们业务操作的手段和对象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更多>

    #电子票据
    相关咨询
    • 票据追索清偿后未发票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1
      票据追索后,上家同意清偿后不付款,可以起诉解决
    • 怎么追索追索权?怎么追讨票据追索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7
      追索权,即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得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的权利。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律赋子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其是用弥补付款请求权对保护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实现所带来的局限性的一种制度。[1]在金融活动和票据流通过程中,票据持有人在付款人拒绝付款时,向票据的背书人和出票人索回票款的权利。在票据流通过程中,持有到期票据者
    • 票据追索时被追索人就是出票人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4
      是的。《票据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 电子承兑票据付款后拒付提出追索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9
      这个是对方账户没有钱,你可以根据基础合同向其主张,也可以根据票据法向任一前手追索
    • 票据追索权第69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
      权票据的追索权是指如果持票人向付款人办理付款时被拒付的(主要是银行),向其前手要求付款的权利,这里是要钱的权利,而不是要票的权利。第69条的意思是说,如果最后持票人和票据签发人是同一人的,持票人被拒付的,对票据的其他方没有追索权;持票人将票据背书转让的,对转让以后的所有受让人不能行使追索权,其追索权只能向背书人的前手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