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是否可以规定公安机关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10:00:23 455 人看过

地方性法规是否可以规定公安机关管辖,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2、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3、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4、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5、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地方性法规可以吊销许可证

地方性法规不可以吊销许可证。地方性法规不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的实施只能由企业登记部门进行,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违反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应由原公司登记机关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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