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保证
1、在协议签订后,卖方、买方必须积极协助目标公司办理本次转让的审批手续、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以及其他手续,并有义务促使这些手续尽快完成。
2、转让完成登记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将之前保管的文件、资料等(如有)返还目标公司,并保证该等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无缺失。
3、若任何一方违反任何上述保证义务(“违约方”),由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该
损失包括任何一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其他方可以直接在应付违约方的款项中扣除该款项(如有)。
(二)权利义务转让
协议签署并生效后,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批准,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三)排他性
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至股权转让完成之前,各方或其董事、管理人员、员工或其他代表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人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有关之任何交易作任何沟通或从事任何安排、协商或讨论(不论口头或书面),也不会就交易或者转让目标公司股权进行谈判或达成任何框架协议、备忘录、协议、合同或其他书面约定。
(四)保密性
除了各方聘用的专业顾问机构以及各方认为需要知悉的员工之外,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本协议及其涉及的内容保密,对各方为订立本协议进行的谈判和前期联络中所披露的信息予以保密,但是根据法律或者政府依法强制性要求而披露的不在此限。如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则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五)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各方一致同意因本协议产生的所有争议将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常州。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违约责任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并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一、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股权转让后如果卖方不给资料咋办?
转让完成登记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将之前保管的文件、资料等
(如有)返还目标公司,并保证该等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无缺失。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并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通过阅读本文您肯定也知道了股权转让后如果卖方不给资料咋办的处理方法。其实在任何一个正式的合作中都会签订相关的协议,而在这个协议中都会很明确的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所以当我们遇到股权转让后卖方不给资料的,我们可以拿着股权转让协议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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