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21:00:14 226 人看过

适用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行政复议法》。

一、行政复议的期限最长是多久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对行政拘留不服申请复议期是多长时间?

当事人对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期限一般为六十日。《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三、被拘留过能不能行政复议

若行为人被行政机关处以了行政拘留的处罚,也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但应当满足我国《行政复议法》中所规定的条件。《行政复议法》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8: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我国的破产法律规范及其适用范围
    一、什么是破产法破产法一般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二、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内容根据现行《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的规定,该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即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型的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根据现行《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规定,合伙企业等非企业法人组织的破产,也适用本
    2023-02-11
    483人看过
  • 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的范围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包括: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
    2023-06-06
    77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确定行政复议范围
    本刊讯《广东国土资源》第10期报道:国土资源部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并以第8号令发布。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一是对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拆除违法建筑、没收违法建筑或者非法采出的矿产品、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责令交还土地、责令停止开采、责令停产整顿、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是对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不服的;三是对有关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注销的决定不服的;四是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土地他项权利的决定不服或者对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行为不服的;五是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征收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六是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023-06-11
    251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不包括什么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不包括:对行政机关做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不服的。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提出申诉。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不能进行行政复议的行为有哪些?不能进行行政复议的行为有以下这些: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进行行政复议,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进行行政复议,但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行政处分可以申诉吗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日起,其行政处分的申诉期限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申诉的条件是:(1)申诉必须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
    2023-03-27
    355人看过
  • 我国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发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7)持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2023-06-11
    379人看过
  • 我国公司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概念: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2)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本;4)公司的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5)公司的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灵活设立条件: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3万元;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股份有限公
    2023-06-22
    145人看过
  •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什么是正确的行政复议范围?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这些情形包括:1.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等。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这些情形包括: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
    2023-09-22
    56人看过
  • 我国行政赔偿范围的完善
    一、改变我国行政赔偿范围的确立方式我国《国家赔偿法》之所以采取概括与列举并用的方式,主要是由于当时国家赔偿制度处于初创阶段,明确列举赔偿事项,便于实际操作,而且有利于减少财政负担。但是行政赔偿的内容主要是违法行政,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法律不可能对其进行逐一的列举,而且这种方式也不利于与快速发展的社会现实情况相适应。因此,这种立法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我国行政赔偿范围的狭窄。因此可以改用概括式为原则、兼有列举式的模式。以概括式为原则,能把所有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造成的损害,都纳入到行政赔偿的范围之内,同时也使国家赔偿制度保持了相当的弹性,更好地规范范围不断扩大的行政赔偿活动。二、扩大行政赔偿侵权行为的范围1、将一些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赔偿范围。我国《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只有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造成侵害才能要求行政赔偿。但事实上,这对行政相对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在现实的
    2023-04-24
    303人看过
  • 我国刑法适用于什么地域范围?
    刑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域范围内有法律效力,在这个地域范围内,任何人犯罪,就可以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超出了这个地域范围,刑法就不适用了。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关于地域效力的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我国刑法。这里所说的领域内,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区域,具体包括:1.我国国境线以内的陆地;2.国境线内的河、海、江、湖等水域(包括同外国之间界水的内部分和领海);3.前述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间。概括地说,我国领域就是我国的领陆、领水和领空。在这一范围内发生的犯罪行为,无论任何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应当按照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犯罪的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由于犯罪情况的不同,有的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地是在同一个地方,如盗窃、
    2023-06-11
    158人看过
  • 行政复议范围名词解释
    行政复议范围
    一、行政复议范围名词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
    2023-04-24
    94人看过
  • 工商业务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范围
    (一)对工商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工商机关作出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工商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认为工商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五)认为工商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六)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工商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等证书,或者申请工商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工商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七)申请工商机关履行保护财产权利等法定职责,工商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八)认为工商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023-04-24
    179人看过
  • 行政复议属于行政公开范围吗
    政务公开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
    2023-08-01
    207人看过
  • 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范围有哪些:1.《高法解释》第61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3.变化:将排除的非法证据范围从言词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拓展到了物证、书证。二、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非法证据种类及程序效果根据现行规定,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种类涵盖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所有证据类型。适用不同非法方法取得的不同种类的证据又将产生不同的适用效果。1.非法言词证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非法言词证据包括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2023-03-27
    229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的范围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三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行政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第十五条还规定了对老百姓往往难以弄清楚向哪一个行政机关
    2023-06-20
    29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5
      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对我国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作出了规定,也就是说,在适用范围内的事项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其要点有二:一是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二是申请行政复议的前提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这种侵害,可以是实际上已经成为事实上的侵害,也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构成了侵害。由此看出,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
    •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4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环境行政复议办法》也可以向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认为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办法。
    • 适用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行政复议申请条件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4
      初次之外还有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等地区提起的行政复议。例如,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怕出所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所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
    • 我国行政复议管辖范围是哪些管辖范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3
      行政复议的一般管辖包括以下三种: (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但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
    • 我国行政复议法第6条关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规定及行政复议程序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7
      我国行政复议法第6条关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