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0 18:27:09 443 人看过

1、性质上不完全相同。

行政复议既有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行政司法性质,又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而行政裁决主要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不具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

2、调整对象不同。

行政复议的调整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而行政裁决的调整对象是与行政管理职权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

3、基础法律关系不同。

行政复议的基础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而行政裁决的基础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

4、行为依据及权力范围不同。

行政复议机关依据《行政复议法》赋予的权力对行政行为作出复议决定;而行政裁决机关除依法定权限对纠纷作出裁决外,还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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