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
农村宅基地动迁法的最新修改
1、《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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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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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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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转户居民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其附属设施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5依据《酉阳自治县户籍制度改革转户居民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处置与利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条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后,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其建(构)附着物可按下列任一方式处置: (一)保留。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继续保留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其建(构)附着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二)流转。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流转(含置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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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制度改革的重点,应当放在宅基地制度本身的改革上.对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30现在宅基地管理面临的问题是违规违法使用宅基地的太多了,甚至是违法占地,政府怎么严格执法,怎么处罚他们,关键是以后怎么依法发放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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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土地制度改革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1制度是约束人们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有效的制度安排可以调节矛盾和冲突。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2],“造成国家间贫富差别的主要根源就是是否有一套好的制度能有效地减少社会运行的交易费用。若制度合理,则交易成本就低,交易也会较顺利进行,进而分工所带来的收益也就能顺利实现;否则,分工虽然能降低生产成本,但交易发生困难,分工带来的收益就会因交易成本过高而受损,甚至根本无法实现分工的收益。可见制度对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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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可以重建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7视情况而定,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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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改扩建措施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21、户口迁走了:村民户口迁到县城,依据相关规定即失去了宅基地划拨的资格,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就不可能翻建,否则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禁止庄稼地盖房:不能在庄稼地上建房屋,一定要经过批准,批准红线图在哪儿建就在哪儿建设,类似永久基本农田这些都是严格禁区,千万不能去触碰红线。 3、建造安全房屋:城市建房需要严格的审批手续,要依法取得施工许可,验收等,但农村没有十分严格的规定,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村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