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到期后还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14:12:36 250 人看过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一、取保候审超过一年到期案子还没结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超过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一年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一年,法院采取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之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需要报上一级法院予以批准。

解除取保候审的方法具体如下:

1、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委托人在取保候期限届满之时,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被取保候审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申请;

2、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经审查,对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被取保候审人员,可以予以办理解除手续;

3、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完成相关手续后,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由取保候审人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办案人员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被取保受审人即可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期间怎么解除

取保候审解除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委托人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要求。

2、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3、案件承办人填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4、办案人员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由取保候审人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办案人员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三、请问批准逮捕的常规程序都有什么?

批准逮捕的程序:

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

3.作出决定。检察人员对提请批捕的案件审查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决定后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送公安等侦查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00: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被采取监视居住意味着什么
    一、被采取监视居住意味着什么1、监视居住乃法律设定的一项严肃措施,通常情况下适用于涉嫌触犯刑事犯罪的个体。它的实施主要源于法院或相关司法机构依规作出的判断,以确保针对嫌犯的任何行动受到严密控制,防止其逃脱罪责或是从事其他非法行为。2、在此类措施的执行过程中,受限者将被要求留在固定的居住场所或区域之内,并且必须严格遵循特定的规章制度以及限制条件,例如遵守宵禁规定、外出时需向相关部门报告等等。这是一种司法手段,旨在确保涉案人员积极配合司法程序,避免其逃避责任,同时也是司法机关保障调查与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途径之一。3、尽管监视居住通常发生在嫌犯的私人住所之中,然而在此处我们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殊规定。当嫌疑人在侦查机关所在地无固定住所可供使用(例如从外地抓捕归案的嫌疑人在本地无法拥有住所),且满足监视居住条件或案件实际需求之时,侦查机关有权为其安排一处居所。此类居所通常为
    2024-07-24
    444人看过
  • 监视居住措施性质什么样子的?
    《刑诉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监视居住的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分别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宣布监视居住决定后,应当将监视居住决定书等相关材料送交被告人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对被告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监视居住的原因和处所通知其家属
    2023-08-16
    67人看过
  • 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限是多久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依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
    2023-04-02
    228人看过
  • 监视居住怎么执行,监视居住到期后会怎么样
    一、监视居住怎么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二、监视居住到期后会怎么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主个月,如果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单位没有对你采取新的强制措施,你就是自由人了。三、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
    2023-03-24
    315人看过
  • 监视居住的期限有多久?监视居住到期后怎么办?
    一、监视居住的期限有多久?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二、监视居住到期后怎么办?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
    2024-02-06
    69人看过
  • 监视居住人违规应对措施
    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的处理方式是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被监视居住的人有哪些义务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监视居住的在执行地点如下:1、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
    2023-07-17
    436人看过
  • 外国有无监视居住的措施
    有监视居住的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到国外一样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可以采取引渡拘留、引渡逮捕或者引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五条办理引渡案件,可以根据情况,对被请求引渡人采取引渡拘留、引渡逮捕或者引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一、我国引渡外国人有哪些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对此内容的规定有以下几条:1、对于外国正式提出引渡请求前,因紧急情况申请对将被请求引渡的人采取羁押措施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外国的申请采取引渡拘留措施。前款所指的申请应当通过外交途径或者向公安部书面提出,并应当载明:(一)本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内容;(二)已经具有本法第十二条第一项所指材料的说明;(三)即将正式提出引渡请求的说明。对于通过外交途径提出申请的,外交部应当及时将该申请转送公安部。对于向公安部提出申请的,公安部应当将申请的有关情况通知外交部。2、公安机关根据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被请求
    2023-03-02
    462人看过
  • 指定监视居住的保密措施
    指定监视居住的情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它适用于“(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由此可见,监视居住的强制程序介乎于羁押和取保候审之间。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据笔者了解,许多检察机关大兴土木,专门为“监视居住”专门修建了“指定居所”。一些反贪部门的同志认为,由于许多重大贿赂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具有强大的社会背景,故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保密性强,同时更便于审讯工作。在法律规定上,如果错误逮捕将可能引起国家赔偿
    2023-06-14
    396人看过
  • 监视居住措施变更能够吗?
    一、监视居住措施变更能够吗?监视居住措施变更能够的,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县级公安机关批准执行对犯罪嫌疑人的监视居住,所以如果要变更监视居住的地点,需要经过办案机关(法、检)的同意,并报公安机关变更执行。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能够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二、监视居住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三、监视居住
    2024-01-16
    110人看过
  • 工业土地到期后该采取什么措施?
    工业用地的期限一般是五十年,如果达到一定的使用期限后,通常还要继续使用是要续费的。并且还要向相关部门递交续费申请,如果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没有递交的会被国家无偿收回的。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工业土地使用证年限有多久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照新颁布的《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
    2023-07-04
    461人看过
  • 欠款到期后必须先采取什么措施
    一、欠款到期后必须先采取什么措施欠款到期构成违约行为,银行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缴贷款本金和利息。如果借款人拒不还款,银行可以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采取查封、拍卖等措施执行债务。借款人如有财产可以抵债,则银行可以采取查封该财产等措施,将财产变成货币,弥补借款人的欠款。二、欠款与借款的区别是什么欠款与借款的区别如下:1.法律关系不同。欠款的法律关系可能比较复杂,欠款背后的背景情况可能要复杂得多。而借款的法律关系是清新、明确、单纯的;2.产生和形成不同。欠款的产生和形成,原因较多,可能是买卖合同产生的欠款等。借款的产生和形成,只有债权人将款借给债务人一个原因。三、起诉欠款诉讼费多少钱起诉欠款诉讼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情况具体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
    2023-11-08
    367人看过
  • 采取监视居住最长期限是多久
    一、采取监视居住最长期限是多久?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遵过下列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所,无固定居所的,不得离开指定居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三)接到传讯时准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二、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一)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能缴纳保证金,从而在客观上不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可以采取监视居住。(二)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
    2023-04-28
    300人看过
  •  缓刑期间可以实施监视居住吗?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不能使用监视居住措施。但缓刑人员仍需遵守法律规定,包括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以及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时需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缓刑期间,您不能使用监视居住措施。这类措施仅在判决前、刑罚执行过程中使用,缓刑期间不适用。但缓刑人员应当遵守下列有关规定。法律规定:《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监视居住的规定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被监视人自由的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和打击犯罪活动。然而,在实施监视居住时,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定,以保障被监视人的合
    2023-11-12
    104人看过
  • 监视居住没到期可以开庭吗?
    一、监视居住没到期可以开庭吗?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就监视居住后多久开庭作出判决有具体规定,但是对刑事案件审理的总体期限作出了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二、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久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这里的住所,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住所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者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
    2023-04-28
    379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期限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8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在监视居住期间,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
    • 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吗哪些情况下可以采取监视居住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8
      不能的。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
    • 采取指定监视居住的措施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5
      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 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哪些监视居住的措施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9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
    • 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应具备哪些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4)应当逮捕,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