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撤诉要亲自去办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1:30:16 100 人看过

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需要本人去提起离婚撤诉。

2.如果原告有代理人,那么可以让代理人办理撤诉。

3.不按时出庭会被视为撤诉、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也会被视为撤诉。这些按自动撤诉的行为不需要本人再去办理。

一、民事纠纷撤诉后可否再次起诉?

可以。撤诉是原告对自己已经提起并被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请求撤回的行为;撤诉一般应由原告主动提起,但有时原告未主动提起但其行为可以表明其已无意继续参加诉讼亦视为撤诉。撤诉案件未经实体审理,不构成重复起诉,可以再次起诉。

二、官司开庭原告不去怎么办

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照自动撤诉处理。如果原告向法院说明了情况,法院一般会考虑的,从谨慎的角度出发,法院不会轻易认定原告撤诉。按照撤诉处理后,视为原告没有起诉,原告可以就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再次起诉。

三、法院民事诉讼怎么撤诉

民事诉讼需要撤诉,那么需要在法院宣判前,撤诉人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通知人民法院撤回民事诉讼要求。

申请撤诉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0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需要亲自参加离婚审理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因为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变化微妙,即便是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一、异地开庭不能出席怎么办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二、抚养费起诉本人必须去吗不是必须去,一般情况下在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开庭都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庭的,但是并不会强制这样规定,如果说有一方出现的不能到的情况,可以委托他人来进行处理。
    2023-04-10
    278人看过
  • 离婚诉讼要不要家属亲自到场
    离婚诉讼家属一般无需出庭,只需要原被告双方出庭即可。但如果原被告一方或双方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出庭,否则离婚诉讼不得进行审理判决。一、离婚案件原告不出庭的情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到庭参与庭审。但在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当事人发生意外,如被告为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当事人正在就医等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不到庭参与庭审,可以由法定代理人出庭参与庭审。但法定代理人的权限受到一定的限制,如不能通过协议或者法院调解同意离婚,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二、民法典男方如何在深圳起诉离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方起诉离婚流程如下:1、双方因离婚产生纠纷,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到有关组织申请调解;2、调解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书;3、人民法院成功审理案件后,由双方出庭进行判决。若一方拒不出庭或已宣告失踪,则准予离婚。三、民事诉讼要本人去吗
    2023-03-07
    450人看过
  • 办离婚必须亲自去吗
    离婚需要本人到场。离婚纠纷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一般都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则是由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夫妻离异程序该怎么走?夫妻离异程序为: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到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经过30日离婚冷静期后,在30日内登记离婚,取得离婚证。2、诉讼离婚,一方起诉离婚至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然后提交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法院先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不成的,判决离婚。二、老公不沟通也不离婚怎么办老公不沟通
    2023-06-27
    444人看过
  •  法院要求离婚诉讼中,原告亲自出庭吗?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法院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不能不去,否则会根据一定情况进行处理。具体来说,如果当事人拒绝出庭或中途退庭,法院会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如果当事人确实不适宜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判决,法院会对原告或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拘传。如果情况比较严重,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法院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不能不去。如果当事人拒绝出庭或中途退庭,会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处理:1、按撤诉处理;2、为了查清案件基本事实,或出于维护未成年子女利益或公序良俗等需要,确实不适宜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判决的,法院会对原告或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拘传;3、进行缺席判决。 法 院 起 诉 离 婚 , 原 告 不 去 可 以 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离婚登记实行自愿办理原则。因此,原告不去办理离婚登记,不会影响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审理。但是,若原告不去办理离婚登记,可能会导致诉讼程序拖延,增加诉讼成本,同时也可能影响判决的执行。因此
    2023-09-09
    117人看过
  • 诉讼离婚要去哪申请,怎么办理起诉离婚的手续
    一、诉讼离婚要去哪申请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怎么办理起诉离婚的手续起诉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1、写离婚起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1)请求离婚;(2)小孩的抚养问题;(3)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
    2023-02-20
    92人看过
  • 自己去诉讼离婚是可以的吗
    自己诉讼离婚是可以的。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确认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具体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或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一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诉讼离婚开庭可以不去吗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开庭后,如果原告没有不正当理由就不出庭,或在没有获得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话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出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宣判。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
    2023-08-10
    223人看过
  • 诉讼离婚去那里办理,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
    一、诉讼离婚去那里办理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2023-05-19
    389人看过
  • 起诉离婚后协议离婚撤诉需要去法院吗
    可以的。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了原告撤诉权,只要是在法院宣判前,原告都可以申请撤诉。因此,即便本案已经经过了开庭审理,只要法院还未做出判决,原告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原告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案就了结了。二人的婚姻关系仍继续存在。一、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原告还能撤诉吗?撤诉,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在判决宣告前,全部放弃自己诉讼请求的行为。撤诉是原告的一项诉讼权利。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依法行使该项权利。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原告在判决前,可以撤诉。但是原告撤诉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比如,甲非法将一块金锭卖给乙,乙取货后,未支付价款,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付款。甲起诉后,乙支付了价款,甲遂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对于甲撤诉的申请应当驳回,并应当依法判决没收金锭和价款。因甲与乙买卖金锭,违反了国家关于限制金银流通的法律规定。原告的撤诉有两种情况
    2023-03-12
    149人看过
  • 起诉离婚撤诉还没交诉讼费还要交吗?
    不需要,只要立案之日起7日内没有缴纳诉讼费,法院会按照撤诉作出裁定书,不需要缴纳诉讼费。诉讼离婚的流程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二、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
    2023-04-27
    263人看过
  • 诉讼离婚撤诉后可以协议离婚吗
    一、诉讼离婚撤诉后可以协议离婚吗可以,对于离婚案件我国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在法庭还未宣判前,原告可以口头或者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撤诉请求。但要注意,如果撤诉以后没有新情况或者新理由,六个月内原告不得再次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二、离婚撤诉诉讼费可以退吗离婚撤诉后诉讼费是不会退还的,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2023-06-04
    472人看过
  • 离婚诉讼撤诉费用退吗?
    民事案件法院立案后当事人撤诉,诉讼费退还一半。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一、诉讼费规定是什么?发生合同纠纷后,如果通过其他途径,都不能很好的解决争议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但是在提起诉讼的时候,法院一般都会收取相应的起诉费用。今天就给大家讲下起诉费用的相关知识。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
    2023-03-07
    176人看过
  • 诉讼离婚证办理是拿着判决书去办理吗
    一、离婚的方式1、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即婚姻当事人通过到法院起诉离婚,通过法院的审判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若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予以判决离婚。宣告离婚判决的,发给当事人离婚判决书,并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2、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婚姻当事人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协议离婚的,需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取得离婚证后即解除婚姻关系。二、离婚判决书有法律效力吗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执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一经生效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其表现就是当事人必须执行判决,社会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必须承认判决并负有协助执行判决的义务。三、诉讼离婚证办理是拿着判决书去办理吗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
    2023-06-16
    114人看过
  • 诉讼离婚:被告需不需要亲自到场?
    别人不能代替必须要自己亲自去。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的传票如果不能送达被告或者被告不在的,可以交给与实告同居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不一定非要送达本人才视为送达。夫妻诉讼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吗离婚是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它将导致当事人双方身份关系的变更,所以离与不离都要当事人亲自表态才行。而且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调”后是否能“解”也必须当事人亲口说了才算数。正因为如此,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
    2023-07-02
    191人看过
  •  离婚诉讼撤诉的风险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离婚案件在原告撤诉后的审理状态。如果原告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再次起诉离婚,将视为第一次起诉离婚。但如果法院没有判离,原告还需要在六个月内进行第三次起诉。另外,如果原告在撤诉后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则不受六个月限制。但实际中新情况或新理由的举证非常困难。原告撤诉后,离婚案件的审理就处于未诉状态。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仍然视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并没有判离,那么原告还要再进行第三次起诉。(2)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必须要过六个月。(如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不受六个月限制,但实际中新情况、新理由的举证非常困难。3. 离婚案件撤诉规定离婚案件撤诉规定是指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撤销原判决,终止诉讼。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撤诉,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
    2023-08-18
    167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法院让我去撤诉, 离婚诉讼还用亲自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4
      离婚诉讼的撤诉应当亲自办理。但是如果是法定撤诉,可以不去办理。法律撤诉是指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民法院可以依法撤诉。
    • 离婚撤诉,原告一定要本人亲自去法院撤诉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31
      回答如下: 1、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需要本人去提起离婚撤诉。 2、如果原告有代理人,那么可以让代理人办理撤诉。 3、不按时出庭会被视为撤诉、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也会被视为撤诉。这些按自动撤诉的行为不需要本人再去办理。
    • 诉讼离婚前的离婚协议能自己去办理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5
      不生效。根据司法解释,当事人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如果实际未办理离婚的,离婚协议不生效。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不能作为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根据《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为条件的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办理离婚诉讼撤诉的话怎么办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4
      1、撤诉是原告自立案到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申请人民法院终止诉讼程序的活动,是原告对其处分诉讼请求的程序权利的活动。 2、办理撤诉手续一般比较简单,只要原告提交书面申请,经法院审查没有不予撤诉的理由后,即可以撤诉。 3、诉讼离婚过程中,如果满足相应的条件,依照上述规定的手续进行办理即可。
    •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房产拍卖需要本人亲自去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2
      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看出,“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是新婚姻法规定的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一项基本原则。关于此项原则的适用,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新婚姻法把照顾“子女”放在了照顾“女方”权益的前面。这意味着如果夫妻离婚,而法院可能判决子女随男方共同生活,那么男方在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方面的照顾可能高于女方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的照顾这还意味着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房屋所有权归属及房产分割比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