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者能否以格式合同、店堂告示等方式排除自己对所出售产品质量的“三包”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1:52:19
367 人看过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产品买卖合、承揽合同中对三包责任有不问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但应当指出的是,产品质量法的这一规定,只适用于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或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产品买卖合同或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情况,不适用于销售者与一般消费者之间的产品买卖合同关系,即销售者不得以格式合同、店堂告示等方式,排除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其对一般消费者应承担的产品质量三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店主可以用店堂告示免除自己产品质量责任吗
460人看过
-
"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由其供货商直接交付给消费者,销售者能否免除其产品质量责任?
379人看过
-
销售者的责任:三包商品
395人看过
-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排除应承担责任
375人看过
-
销售者对出售的产品Y有什么责任
353人看过
-
销售者对其出售产品的哪些质量问题必须对消费者承担责任
45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最新文章
#产品
相关咨询
-
生产、销售者、销售者以虚假广告的方式对商品质量作出虚假广告定罪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5如果生产者、销售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即触犯了刑法第l40条的规定,同时生产者、销售者又以虚假广告的方法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欺骗宣传的,在此情况下只能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能再定虚假广告罪。因为凡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通常都有以嘘假广告作欺骗宣传的行为,这符合牵连犯的规定,故择一重罪处罚,而不适用数罪并罚的原则。但是对于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
-
销售者可以免除销售者产品的质量责任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3《》第33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根据这一规定,销售者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内部的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同生产者或其他供货者之间订立的合同的约定,对购进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杜绝假冒伪劣及不合格产品进入销售环节,这是销售者保证产品质量的一项重要义务,也是保护销售者自身合法权益的一个措施。销售者对所进货物经过检查验收,发现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时,可以提出异
-
明示出售者出售已明示出售的产品是否仍需负担产品质量责任?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5本案争论的焦点是销售者可否因其告知或明示行为而免于承担质量责任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35条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产品质量责任是较为严格的责任,生产者、销售者只要从事销售产品的活动,就必须遵守其义务,而不能自动免除其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自己为自己免责,或通过其他途径企图使自己免除产品质量责任,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产品质量法》第4
-
店主可以利用店堂告示免除产品质量责任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4所谓店堂告示,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内悬挂、张贴的带有的警示性的标语、标牌等为消费者知晓的事项,其内容是告诉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的事项或商业用语。店堂告示的内容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涉及经营情况的一般性宣示,如“本店暂停营业”;一类是涉及交易内容即合同条款的,如“商品售出,概不退换”。前者一般不涉及消费者的权益。后者则是作为合同条款预设的,它涉及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营者设
-
消费者可以将自己销售产品免除质量责任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9《》第33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根据这一规定,销售者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内部的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同生产者或其他供货者之间订立的合同的约定,对购进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杜绝假冒伪劣及不合格产品进入销售环节,这是销售者保证产品质量的一项重要义务,也是保护销售者自身合法权益的一个措施。销售者对所进货物经过检查验收,发现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时,可以提出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