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强证据的数量有限制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5:40:32 289 人看过

对于补强证据的数量,只能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自由裁量。法官既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一个补强证据,也可以要求其提供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补强证据。当然,就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官而言,其在运用证据认定事实并作出裁判时,也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律的规则,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补强证据以及被补强的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强弱进行判断,并以此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果补强证据与被补强证据相互结合,能够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则可以对其所审理的案件作出有利于一方当事人的裁判;相反,则应当作出不利于该方当事人的裁判。由此可见,法官对补强证据数量的要求,不能随心所欲地滥用自由裁量权。

一、补强证据是什么意思

补强证据规则就是一项限定证据证明力的规则,要求对特定证据进行补强,否则不能进行直接定案,而用于补强的证据就叫做补强证据。

补强证据是指某一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但没有完全的证据能力,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亦称"佐证",它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事实,但可用来证明主要证据的可靠性,增强或保证主要证据的证明力,担保主要证据的真实性。补强证据必须具备两个要素:

1、不受待佐证证据的支配;

2、证明的事实与案件有关。

故可以采纳的、与案件事实相关联的、符合法定程序的,用以增强或肯定待证证据证明力的证据,就是补强证据。

二、补强证据的范围是什么

补强证据应当符合法律关于证据能力,及证据之可采性的规定,在此范围之内,既可以是直接证据,也可以是间接证据,既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言辞证据,也可以是实物证据,法律一般不做其他限制。但是,在此尚有几点需要强调:

1、补强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非法证据即使在实质上是真实的,也不得作为口供的补强证据。

2、不能与口供作出实质性区分的证据,不能构成补强证据。如记载有口供之内容的讯问笔录即属此类。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其他场合所做的陈述,如果没有其他附加证据的,也不得单独作为本案中口供的补强证据。

4、共同犯罪的案件中,其他共犯的供述不得作为口供的补强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离婚方式的数量限制
    法律上规定的离婚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离婚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股东的退出方式有几种股东的退出方式以下:1、股权转让,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致,可以直接转让,签订协
    2023-08-14
    306人看过
  • 转继承是否有数量限制?
    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转继承的特征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6、转继承既可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在遗嘱继承开始后,遗嘱继承人在未取得按遗嘱应继承的遗产前死亡,就适用转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3-07-02
    377人看过
  • 购买房屋的限制数量
    1、如果城市限购:像你这样名下有1套房的(房产证写别人的不算),一般可以再买1套,首付比例按二套标准4-6成算,比如山东青岛,本地户口二套要4成,外地户口没有社保的无法购买第二套。不同城市规定不同。2、如果城市不限购:理论上说,买多少套没有都限制,但在贷款方面有限制,一般到第三套就必须要全款,无法贷款了,这个也要看具体城市的规定。所以目前来看,和原来差不多,只要经济实力够,一个人名下可以有n套房。夫妻共有房产一个人能卖吗一个人不能出卖夫妻共有的房产,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另一方可以收回房权,但需要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受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
    2023-07-07
    282人看过
  • 数罪并罚是否有罪名数量限制
    数罪并罚并没有罪名数量的限制,也就是无论犯多少的罪名,都不会影响数罪并罚,但是可能影响数罪并罚的最高刑期。比如说如果有期徒刑的总期刑不超过三十五年,则数罪并罚的期刑不会超过二十年,但是如果总期刑超过三十五年,则最高期刑不能超过二十五年。罪数的概念罪数是针对一人所犯之罪的数量而言。具体地说,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基于数个罪过,实施数个危害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则为数罪。一罪与数罪形态,在刑法理论上亦称为罪数形态。研究罪数形态的理论,则被称为罪数形态论。其基本任务在于,从罪数之单复的角度描述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构成犯罪的形态特征,阐明各种罪数形态的构成要件,揭示有关罪数形态的本质属性,剖析不同罪数形态的共同特征并科学界定其区别界限,进而确定对各种罪数形态应适用的处理原则。区分一罪与数罪时,虽然应以犯罪构成为标准,但要综合考虑以下几点:(1)对几次相同的犯罪
    2023-04-26
    195人看过
  • 团伙的成员数量是否有限制?
    二人以上为结伙,三个以上为聚众。结伙打人,指二人以上打人的行为。具体到能判几年,要看受害人的伤情,构成轻伤或者重伤,以及受害人对行为人的谅解程度。轻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受害人的伤情为轻微伤,则不能对行为人进行判刑,应给予治安行政处罚。赔偿金按受害人的实际支出和因此而减少的收入赔偿。两人算团伙盗窃吗两人算不算团伙盗窃2人以上共同犯罪,3人以上组成固定犯罪为目的的组合是犯罪集团。因此,实践中只要是两人或两人以上有预谋的共同实施盗窃行为的话,那么就可以算作团伙盗窃了。团伙盗窃罪主犯从犯是怎样区分的共同盗窃主从犯的认定,一直是共同盗窃中的一个疑难问题。而正确划分主从犯,又是正确量刑的前提。因而,深入研究和正确划分共同盗窃主从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所谓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又根据刑
    2023-07-07
    332人看过
  • 逮捕野鸡的数量限制
    一只。因为野鸡,是属二级保护的生物,根据有关法令规定:没有经过同意,不法猎取、残害国家重点庇护的珍稀、濒危野生生物的行为,会形成不法捕猎、残害珍稀濒危野生生物的罪名。所以,只要是用不正当方式去逮捕野鸡的,就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如果被发现私自逮捕野鸡的,会追究其法令责任,并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抓野鸡犯法么?多少只可以判刑野鸡是野生保护动物,抓野鸡是犯法的,抓20只就可以判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构成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情节较轻的将受到行政处罚。第三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
    2023-06-30
    66人看过
  • 2022年官司中证人数量是否有限制?
    可以,在原则上最少需要一名证人,多则需要三名证人为我们提供证明,证人要提供真实的,准确的证据,证言,证词才有效达到证明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二)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三)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四)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
    2023-07-02
    388人看过
  • 发票领取数量有没有限制?
    1.增值税发票月用票量,按票种核定发票发行时确定的张数限额为最大数。即你购票本上写的发票份数(本数)为一个月开具的数量,通过前后两月的联合,可使单月开具张数达到月用票量的两倍。2.税局在发票管理时,会对用票单位核定月用票量及单张发票最大限额,这个月用票量就是给你购买发票的最大数量限制。但是,用票单位可采取两月联合方式,使单月开出的张数达到限定张数的两倍。法人可以领发票吗?可以,带着发票领购本和领购人身份证就可了。公司法人可以领发票,一般纳税人交纳增值税,按17%的税率计算,假如有1000元的收入要交税,那么要交170元的增值税。但如果有1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需要交153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
    2023-07-04
    281人看过
  • 火车限制带药品数量吗
    只要不是易燃、易爆、戒毒药品、肽类激素、特殊管理药品(毒、麻、精、放),以及制毒药品的原料药。其他药品一般都可以带上火车。一、安检的方式有哪些口岸在安全检查中一般有四种检查方法:一是X射线安检设备,主要用于检查旅客的行李物品。通过检查后,工作人员在行李上贴有XX机场行李安检的不干胶条,然后方可办理托运手续或随身携带登机;二是探测检查门,用于对旅客的身体检查,主要检查旅客是否携带禁带物品;三是磁性探测器,也叫手提式探测器,主要用于对旅客进行近身检查;四是人工检查,即由安检工作人员对旅客行李手工翻查和男女检查员分别进行搜身检查等。二、安检的程序有哪些(一)行李物品检查:旅客进入机场大厅时首先将行李物品放入X射线安检设备(不是电视检测机)的传送带上,工作人员通过电视荧光屏检查后贴上XX机场行李安全检查的不干胶条;(二)旅客证件检查:旅客办理完毕行李托运和登机手续后,将护照、机票、登机牌等交检查员
    2023-06-29
    351人看过
  • 贪污罪证据的数量有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证明贪污犯罪一般必须有以下几方面的证据:1、犯罪主体方面的证据。这方面的证据包括:(1)证明行为人身份、职务的证据;(2)证明单位性质的证据。除此之外还要有行为人自然方面的证据,自然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等。2、犯罪主观方面的证据。这方面的证据包括:行为人供述、账册等书证,赃款用途证据等。3、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具体包括证明作案时间、地点、过程的证据;证明贪污、挪用数额的证据等。4、有关犯罪情节的证据。一般包括后果危害、社会影响、认罪态度、悔改表现、自首、立功、累犯、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等方面的证据。我国贪污罪和受贿罪哪个重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
    2023-07-09
    463人看过
  • 交强险的赔偿次数是否有限制?
    交强险不限次数,但限保额。依据有关法律以及保险条款规定予以明确说明,机动车强制保险是按次限额赔付,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交强险医疗赔付交强险医疗费赔偿标准是有责一万元,无责一千元。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一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交强险对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度为一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仅仅局限于对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后续治疗费这样的医疗费用的赔偿,而且还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这两个项目的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
    2023-07-05
    105人看过
  • 强迫交易罪的数额有哪些限制?
    从法律意义上讲,强迫交易是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买卖商品,强迫对方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甚至造成严重情节的行为。如果当事人有上述的犯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对于强迫交易罪的起诉标准,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八条: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行买卖货物、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1、造成被害人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3、强迫三次以上交易或者三人以上交易的;4、强迫交易金额1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2000元以上的;5、强迫他人购买假冒伪劣商品,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一千元以上的;6、其他严重情节。抢夺罪数额标准是多少抢夺罪数额标准如下:(1)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
    2023-07-01
    466人看过
  • 收养孩子的数量限制对夫妻有影响吗?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单身能收养孩子吗单身是否可以收养孩子单身是可以收养孩子的。法律没有把单身作为能否收养孩子的条件,因此只要满足的一定的法律条件,单身也是可以收养孩子的。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2023-07-06
    384人看过
  • 盗窃案件退回补侦的次数有限制吗
    是有限制的。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一、刑事案件补充侦查有哪些规定?(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1.补充侦查的形式。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2.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3.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
    2023-04-03
    17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有数量限制的概念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
      行政许可从是否有数量限制划分,可以分为有数量限制和无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是指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一个地区、在一段时期内,对于从事某种活动只能发放一定数量的行政许可。如果许可证申请人取得该项许可后限额即满,那么其他的申请人就不能再申请此项许可,如排污证、电台许可证和出口配额等。我国每年的出口产品有配额限制,出口企业除取得出口产品许可证外,还需获得有关部门确定的出口配额。而是否给予
    • 法院出庭作证人员数量有限制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01
      这方面是没有限制的,作证是公民的光荣义务,法律没有拒绝作证的规定。证人作证时,应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同时,法律规定对证人的人身安全予以保护。庭审中询问证人,由审判长主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因出庭作
    • 500数量有没有限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2-50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2-200人
    • 残疾儿童有数量限制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由于残疾,残疾儿童被收养的机会往往比一般儿童要少,所以,法律规定适当放宽收养人的收养条件,有利于增加残疾儿童被收养的机会。根据《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传唤有人数的限制么证人的人数限制是多少?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没有人数的限制都属于证人证言,关键是能把问题证实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