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21:31:20 302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条件

二、办理材料

申请表需经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具审核意见

所有申请文件及资料应加盖申请者公章,原件备查。

所有申请文件及资料应加盖申请者公章。

所有申请文件及资料应加盖申请者公章;原件备查。

所有申请文件及资料应加盖申请者公章;。原件备查。申请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无需提供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

所有申请文件及资料应加盖申请者公章。原件备查。申请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无需提供该材料

申请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无需提供该材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雷州市种子管理站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雷州市种子管理站负责对书面申请资料审查,做出审查意见。审查科室认为有必要的可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后,做出综合审查意见,报局领导核准。该环节要求5个工作日内容完成。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作出决定。局领导收到有关科室的审查意见后,1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2个工作日内制作《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制作书面决定书,并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公共服务中心自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雷州市西湖大道265号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雷州市农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

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大亚湾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申请其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2)生产的品种通过品种审定;生产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还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3)具有完好的净度分析台、电子秤、置床设备、电泳仪、电泳槽、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冰箱各1台(套)以上,电子天平(感量百分之一、千分之一和万分之一)1套以上,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各2台(套)以上;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还应当配备pcr扩增仪、酸度计、高压灭菌锅、磁力搅拌器、恒温水浴锅、高速冷冻离心机、成套移液器各1台(套)以上;4)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室150平方米以上;5)有仓库500平方米以上,晒场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相应的种子干燥设施设备;6)有专职的种子生产
    2023-05-30
    468人看过
  • 茂名茂南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一)基本设施。具有办公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仓库100平方米以上;(二)检验仪器。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等检验仪器,满足种子质量常规检测需要;(三)加工设备。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种子加工、包装等设备。其中,生产经营常规稻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5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大豆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3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棉花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吨/小时以上;(四)人员。具有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各2名以上;(五)品种。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应当具有1个或1个以上的登记品种;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六)生产环境。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并具有种子生产的隔离和培育条件;(七)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
    2023-05-09
    406人看过
  • 化州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核发办理条件
    一、办理条件1)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2)具有完好的净度分析台、电子秤、置床设备、电泳仪、电泳槽、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冰箱各1台(套)以上,电子天平(感量百分之一、千分之一和万分之一)1套以上,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各2台(套)以上,pcr扩增仪、酸度计、高压灭菌锅、磁力搅拌器、恒温水浴锅、高速冷冻离心机、成套移液器各1台(套)以上;检验室150平方米以上;3)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五项要求的种子仓库、晒场或者相应的干燥设施设备,营业场所300平方米以上;4)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杂交玉米种子不低于10吨/小时,杂交稻种子不低于5吨/小时,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5)有专职种子加工技术人员5名以上,种子贮藏技术人员3名以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5名以上;6)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
    2023-05-28
    188人看过
  • 郁南县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2)具有完好的净度分析台、电子秤、置床设备、电泳仪、电泳槽、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冰箱各1台(套)以上,电子天平(感量百分之一、千分之一和万分之一)1套以上,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各2台(套)以上,pcr扩增仪、酸度计、高压灭菌锅、磁力搅拌器、恒温水浴锅、高速冷冻离心机、成套移液器各1台(套)以上;检验室150平方米以上;3)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五项要求的种子仓库、晒场或者相应的干燥设施设备,营业场所300平方米以上;4)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杂交玉米种子不低于10吨/小时,杂交稻种子不低于5吨/小时,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5)有专职种子加工技术人员5名以上,种子贮藏技术人员3名以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5名以上;6)农业部规定的
    2023-05-08
    368人看过
  • 香洲区核发《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提出申请: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非主要农作物及主要农作物常规种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二、办理材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本地居民提供。场地使用证明。业务申请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证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证。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3、办理结果由办理部门告知申请人。特殊环节无四、办理地点香洲区翠景路112号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五、办理时限20(工作日)六、办理机构香洲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七、办理费用不收费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6年)(2017年)第十二条其他农作物种子经营
    2023-05-08
    107人看过
  • 东源县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申请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250万元;申请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100万元;2)具有完好的净度分析台、电子秤、置床设备、电泳仪、电泳槽、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冰箱各1台(套)以上,电子天平(感量百分之一、千分之一和万分之一)1套以上,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各2台(套)以上;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3)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的,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五项要求的种子仓库、晒场或者相应的干燥设施设备,营业场所200平方米以上;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有仓库300平方米以上,晒场500平方米以上或者相应的干燥设施设备,营业场所200平方米以上;4)经营常规稻、小麦种子的,种子加工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0吨/小时以上;经营大豆种子的,种子加工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3吨/小时以上;经营棉花、油菜
    2023-05-08
    497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8条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9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种子生产、经营者的种子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重点内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8
      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申请农业部核发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除提交第十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育种机构情况说明;科研育种设施设备的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及实景照片;科研育种和品种试验用地5年以上流转协议复印件;(二)育种人员的职称(或学历)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三)申请之日前3年的年度会计报表及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复印件;(四)品种审定证书或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具有品种自主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25条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28
      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载明种子来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内容。种子经营企业应当在每年5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主要经营活动向发证机关报告。发证机关应当将种子经营信息汇总后上报农业部。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30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0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撤销、注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在决定作出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注销或变更营业执照。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9
      审核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审核时应当对生产地点、晒场或者干燥设施设备、贮藏设施、检验设施设备等进行实地考察并查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对具有相应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只考察生产地点)。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上报核发机关;审核不予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核发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工作。核发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