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权的一般情况能不能转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9:12:09 375 人看过

用益物权房一般可以转让吗?

未列入销售范围的公房,可以转让、交换租赁权。列入销售范围的公房主要是成套公房,不能转让、交换,但可以同时购买、同时上市。公有住房租赁权的转让、交换,应当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标的变更合同。公共住房的转让、交换,应当事先征得本市常住居民的同意。此外,下列公共住宅不得转让和交换:

第一种为独立使用的整栋花园洋房;

第二种为军队或宗教团体所有或学校校园内所有;

第三种产权不清;第四是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的;

第五是受法律委托或需要执行政策的;

第六是列入冻结户籍的;

第七是承租人擅自在承租人楼内居住的;

第八是,列入危房棚改造或房屋完整改造计划的;九、其他法律由出租人收回。

除上述规定外,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约定转让、交换房屋租赁权。房屋使用权如何交易根据产权归属,房屋使用权可分为两种类型:单位产权的房屋使用权和房屋管理处产权的房屋使用权。前者多为原产权单位,按以往政策,以福利房的形式分配给职工居住。因此,对于单位房产的使用权,买受人应当征求原产权单位的意见。

对于房屋使用权的交易,购房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房屋使用权时,一定要索要产权归属。转让权属时,应要求公房原承租人亲自到房产局交易大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修改户主姓名,不得委托。另外,由于房屋使用权的“房簿”上没有防伪标志,就连正式租赁合同的印章也特别简单,因此购房人应与原单位确认,防止“房簿”造假。

在房屋使用权转让交易中,可以将房屋使用权转为产权进行交易,也可以通过房屋置换的方式转让房屋使用权。所有权置换时,应注意两点。一方面,双方应持有北京市户口,另一方面,他们不能进行贷款抵押。房屋专家强调,通过房屋置换不能取得房屋的产权使用权,但可以享有租金收入权和一定限度的处分权。

只有拥有当地户籍的人才能购买住房使用权。

据市场部统计,10、11月份使用权交易逐渐活跃,部分购房者指定购买使用权房屋。但因为房屋使用权的购买比较复杂。购房者不能完全理解房屋使用权如何购买。市场专业人士回答了公众关心的几个问题。

房屋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是多少?

A:无论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国家规定普通住宅用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70年。房屋使用权具有相同的土地使用年限,但归房屋管理机构或者单位所有。它与房屋使用权人有长期租赁关系,但物业单位不能随便收回。即使收回,也将补偿使用权人。市场专业人士告诉广大消费者:购房者不必担心房屋的使用年限、使用权、使用价值与购买公房相对应。使用权如何转化为产权?如果买受人认为使用权不够实用,可以将使用权转化为物权。一般情况下,产权单位会在年初和年中发出两次通知。可持单位工龄证明到房管部门或物业单位房管处参加房改。

以XX里小区为例:1986年建成一套面积56平方米的使用权房。先按建筑年限每年2%计提折旧,再按1560元/m2×56m2×38%=33196.8元计提折旧;再按服务年限×服务年限系数计算服务年限折扣,即买受人夫妇的服务年限之和,加上服务年限上限50年按50年计算,服务年限系数为700-900元/年,平均服务年限为800元/年,则服务年限折扣为50×800=40000;最终支付价格为1560×56-33196.8-40000=14163.2元。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想将54336元交给房管部门,房屋使用权可以转化为产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哪些公房的使用权不能转让
    公房的使用权可以转让也可以交换。有的人也称“公房买卖”,但称作买卖是不准确的,因为承租人享有的只是承租权而不是产权,而承租权只能转让不能买卖。公房只有将产权买下取得产权证后才能出售。根据上海的规定,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有居住房屋,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三)产权不明晰的;(四)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的(注意: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五)依法代管或需要落实政策的;(六)已列入户籍冻结范围的(注意:主要是指因拆迁等原因进行户籍冻结的情况);(七)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注意:擅自搭建造成不能转让的情况比较多,只有在拆除搭建后才能转让);(八)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
    2023-05-01
    38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第二十四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
    2023-04-03
    45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房屋转租不能用
    房屋不能转租的情形主要是指未经出租人同意或超过原租赁期限的租赁房屋。房屋转租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转租需要经过原房东的同意;转租的期限需要在原租赁期限内;转租的二房东不能拖欠租金;房东与二房东没有约定不能转租;法律其他规定等。一、和中介签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看房东的房产证,避免二房东的出现。这个社会的房屋中介行业都有一个名词叫二房东,就是将他们自己租到的房子转租给您,以便从中赚取差价,因此在承租房子时如果可以,可以请求房东提供房产证,确认其房屋享有的收益权。以免在租进之后找不到二房东,又被原先的房东赶走的事项。2、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3、
    2023-03-03
    244人看过
  • 不能转让合同权利的情况
    (一)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二)《民法典》【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一、债权不能转让的情形有哪些(一)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二)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
    2023-03-22
    201人看过
  • 公房使用权能否转让
    公房使用权可以有限制的转让。公房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全部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是指由国家以及企事业单位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单位,国家和单位通过适当收取租金或者无偿的方式提供给职工或者居民使用。房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不得损害产权人的利益。因为使用权人与产权人属于合同关系,使用权人转让使用权,应当征得所有权人同意。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一、买二手公房有什么风险1、已购公有住房转让时须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房屋性质就转化为商品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2、已购公房基本上都是80、90年代的建成
    2023-03-17
    46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不能转让债权
    债权不能转让的情况有根据债权的性质不得转让、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三种情况。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但是债权的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若不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一、合同转让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
    2023-03-11
    46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使用权房一般情况可以转让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6
      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可以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但可同步进行政策购房和上市交易。 公房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由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公房的转让和交换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另外,下列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第
    •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转让的情况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5-26
      属于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宅基地就不能转让:(1)房地产分离出卖,宅基地不可以转让。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产权主体有问题,宅基地不可
    •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是不是就是使用权,如果能转让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9
      未纳入可出售范围的公房,可转让交换承租权(即使用权)。包含在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能转让或交换承租权,但可以同时进行政策购买和上市交易。公房租赁权的转让和交换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受让人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公房的转让和交换应事先征得本市常住户口共同居民的同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
    • 使用权房一般情况下可以转让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0
      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可以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但可同步进行政策购房和上市交易。 公房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由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公房的转让和交换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 房屋使用权能转让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6
      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能够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能够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但可同步进行政策购房和上市交易。公房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认可,由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换合同。公房的转让和交换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有住住人的认可。另外,下列公有寓居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一、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