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释义】本条是关于承包地能否调整的规定。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是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中央有关文件曾指出,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大部分地区经济还比较落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土地不仅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而且是农民最主要的生活来源。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党和农村政策的核心内容。但是,目前一些地方对承包土地的调整较为频繁,不少地方几年进行一次小调整,有的村甚至把已承包到户的土地全部打乱重新发包,不利于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此外,随意调整土地,也不利于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投入,容易造成短期效应,是对土地生产力的破坏。还有的地方发包方利用调整土地提高承包费,增加农民负担。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承包土地“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是稳定的要求,本条第1款对承包土地的调整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发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调整承包地,维护了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同时也应当看到,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在这样长的承包期内,农村的情况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完全不允许调整承包地也难以做到。如果出现个别农户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人口增减导致人地矛盾突出等特殊情形,仍然不允许对承包地进行小调整,将使一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在目前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实现非农就业尚有困难的情况下,将使这部分农民失去最基本的生活来源,既有悖社会公平,也不利于社会稳定。因此,在特殊情形下,应当允许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个别农户之间的承包地进行必要的小调整。对此,中央有关文件曾指出,今后解决人地关系的矛盾,可按“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农户之间进行个别调整。“小调整”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小调整”只限于人地矛盾突出的个别农户,不能对所有农户进行普遍调整;二是不得利用“小调整”提高承包费,增加农民负担;三是“小调整”的方案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四是绝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规定在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第二轮的承包还有效
234人看过
-
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有争议怎么办
59人看过
-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管理办法的第四十五条所规定的
361人看过
-
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二42条第二款
124人看过
-
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是在哪一年进行的?
236人看过
-
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纠纷诉讼时效多久
427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更多>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第二轮承包时,第二轮承包期满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2第一轮承包期结束,才能开始第二轮承包。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
-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多少年,农村土地承包法?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
-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26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有: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原则;农村土地承包中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土地承包经营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原则;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原则;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
-
法律,农村土地承包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5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
-
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0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是在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后进行的,各地的时间不统一,时间为2002年到2003年之间。 具体到你地,你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