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过程中的债务的偿还义务人是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8:21:39 293 人看过

公司成立的其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的偿还义务人是公司,若是设立人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债权人也可以依据合同的相对性,请求设立人承担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财产权。

一、一人公司设立的法律效力

一人公司设立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并具有法人资格,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仅仅在特定的案件审理中无视公司法入的独立人格,但不是消灭公司的法人资格。公司设立无效认定不能影响公司在此之前所从事的正当交易的活动,任何人亦不得以无效为由对抗此前与该公司进行交易的第三人。

二、合作社申请破产后可以在还债吗

需要。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公司财产是独立于其设立人和股东的,对公司债务,只以其所有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个人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超过出资额的部分,股东个人不承担责任。所以,公司破产的,只需要用公司法人所有的财产偿还债务。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债务消灭。

三、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公司的区别

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依照法律规定用投资者的个人财产对公司承担责任,一人公司的股东承担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一人公司的投资设立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只能是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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