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民事赔偿完后刑事诉讼能撤销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5 08:14:43 386 人看过

一、民事赔偿完后刑事诉讼能撤销吗

犯罪嫌疑人进行积极赔偿,和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嫌疑人真诚悔罪表现,如果情节比较轻的,不需要刑事处罚的,可以撤销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要达成刑事和解可以怎么进行

首先,在刑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要进行和解,需要确定是否属于以下案件:

1、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

2、除渎职犯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

其次,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有以下方式:

1、双方当事人提出和解

双方当事人为避免诉累,可以自发提出和解。不过,自诉案件允许和解,公诉案件还是要接受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比如故意伤害罪,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被告人犯的罪较重的仍然要负担刑事责任。

2、双方当事人亲属、代理人、辩护人代为提出和解

为给被告人争取宽大处理,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提出和解,跟被害人达成一致即可。

3、司法机关告知当事人可以进行和解

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而没有进行和解的,司法机关就会告知对方可以进行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1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事审判后,诉讼能否撤回
    1、民事审判后可以撤回诉讼吗?否。需要撤回民事诉讼的,撤回方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前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人民法院撤回民事诉讼请求。该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适用法解释》第214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照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告撤回诉讼或者根据撤回诉讼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并且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的,民事审判后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的规定不予受理,撤回诉讼通常是不可能的。撤回只能在起诉之前进行。我希望你也应该对撤回的要求和具体规定有一定的了解。如果原告在民事审判后想撤回诉讼,但又不能撤回,那么剩余的内容如何处理?欢迎您在lyba上找到在线律师。com帮助您
    2023-05-07
    472人看过
  • 刑事判决完后民事赔偿怎么办
    一、刑事判决完后民事赔偿怎么办?刑事案件已经结案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人;(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三、刑事案件中的赔偿责任人包括哪些人?(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四、刑事案件中私下签订的民事赔偿协议是否有效?私下签订的民事赔偿协议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一)行
    2023-04-20
    337人看过
  • 民事诉讼如何撤销呢
    1、申请撤诉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申请撤诉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
    2023-08-17
    29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诉讼中能否撤销赔偿协议?
    诉讼阶段出现法定理由是可以撤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一、二手房签了网签合同允许撤销吗二手房签了网签合同可以撤销,但需要经过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然后才能撤销网签;或者出现法定以及约定解除事由时,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后也可以撤销网签合同。又或者合同被法院依法宣告撤销以及无效的,也可以撤销网签。二、丈夫外遇妻子是否能得到赔偿丈夫外遇的情况下,妻子一般无法据此得到赔偿,因为《民法典》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是过错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过错方有外遇,如果不构成前述情形,不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三、男方出轨离婚女方是否可请求精神赔偿男方出轨离婚女方可请求精神赔偿,但是不一定能获得赔偿,因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是过错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出轨不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
    2023-06-20
    44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撤诉后还能申请重宙吗
    一般不会涉及到重审程序,重审程序针对是已经判决之后的。民事诉讼法有关解释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但该解释还规定,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2023-04-21
    424人看过
  • 民事赔偿完了刑事案件还要赔偿吗?
    一、民事赔偿完了刑事案件还要赔偿吗?1、民事赔偿完了刑事案件可能还要赔偿。具体是否需要赔偿,与支付民事赔偿金的原因是否是因为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有关,如果无关,那么即使在民事纠纷案件之中已经承担了支付赔偿金的责任,在刑事案件之中,犯罪行为人依旧需要向被害人、或者是其亲属支付赔偿金。2、附带民事赔偿坐牢了还是需要赔偿的。因为坐牢属于承担刑事责任,赔钱属于民事责任,当事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后,有民事赔偿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3、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别: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和对于民事责任的影响程度不同。由于刑事责任重在惩罚,因此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的影响非常大,而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但相较于刑事责任要轻得多,主要看它给他人带来的损害有多大,若造成的损害非常大,就要承担巨大的民事责任。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什么时候交?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交。有权
    2023-04-20
    179人看过
  • 刑事案件撤诉后被告能获得赔偿吗
    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行为要件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国家赔偿法》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一)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二)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四)刑讯逼供或者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因此,公诉案件撤销后,被告能否获得赔偿取决于上述情况。刑事案件撤诉后公安局还追究责任吗如果是公诉案件,
    2023-08-18
    299人看过
  • 2024刑事犯罪能申请民事赔偿吗
    一、刑事犯罪能申请民事赔偿吗1.刑事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刑事责任可以申请民事赔偿;2.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刑事责任种类包括哪些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管制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一种相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刑罚中最轻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对罪行较轻的作出的判决,公安机关在本人住所地执行。时间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长不超过3年。2、拘役拘役是一种短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
    2023-12-10
    278人看过
  • 民事诉讼开庭以后还能撤诉还是不能撤诉
    开庭以后,宣判前,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开庭前可以撤诉吗开庭前可以撤诉。在案件宣判前,原告都可提出撤诉,但开庭后,是否准予撤诉法院会审查,一般没有违法情形或强迫撤诉情况的话,法院都会准许。只要是法院宣判之前,原告都可以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则由法院裁定。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撤诉是当事人的一项民事诉讼权利。在一审程序中,从人民法院立案起至宣告判决前的任何阶段,当事人都有权用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申请撤回起诉或者反诉。申请提出后,是否准许撤诉,则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宣判中可以撤诉吗开庭后判决前,原告可以向法院
    2023-06-20
    55人看过
  • 刑事拘留后能否撤诉获得赔偿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措施超期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使侦查、起诉、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本法任务时侵犯下列人身权利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行使职权:(一)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公民,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拘留公民措施的,但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决定撤销、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采取逮捕公民措施后,决定撤销、不起诉或者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无罪追究刑事责任;(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无罪,执行原判;
    2023-05-31
    336人看过
  • 在民事诉讼中能否撤销房产证
    一、在民事诉讼中能否撤销房产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事纠纷,而房产证的撤销涉及到行政行为,所以民事诉讼不能撤销房产证,要撤销房产证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
    2023-05-25
    26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代理人有撤销权吗
    一、民事诉讼代理人是否有撤销权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二、行使撤销权人的条件行使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的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撤销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合同关系并不成立,或合同被撤销、被宣告无效、被解除等,债权也就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应该享有撤销权。(2)债务人须有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存在。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为前提,如果债务人不享有到期的债权,债权人也就不能行使撤销权。所谓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所享有的债权已到清偿期(履行期限)。如果这种债权未到清偿期,债务人无权行使债权,从而债权人也就谈不上干涉债务人的行为。(3)须债务
    2023-03-23
    15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撤诉后会留案底吗
    撤销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对立案侦查的案件,发现具有某种法定情形,或者经过侦查否定了原来立案根据所采取的诉讼行为。没有案底。一、法院有哪些监督权限法院立案监督的规定有:1、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实行监督。2、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的,由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审查逮捕部门经过调查、核实有关证据材料,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在七日内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二、什么叫立案侦查立案侦查是指犯罪的事实被发现,而且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办案机关就需要立案,对案件进行侦查,办案机关在立案侦查后,如果发现嫌疑人的,那么就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强制措施,以此来保障侦查、起诉等顺利进行。如果存在犯罪的事实,但是不需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的,那么不能够立案。一、立案条件包括:1、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
    2023-02-28
    82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可以同时民事赔偿吗?
    一、刑事诉讼中可以同时民事赔偿吗?刑事诉讼中可以附带民事赔偿。如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想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以提出要求民事赔偿的诉讼请求。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
    2023-04-20
    42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调解完后能诉讼赔偿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03
      1、交通事故调解后能诉讼。法律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民事诉讼撤销后的诉讼时效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6
      撤销权的存续期间是除斥期间,因此,就合同撤销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是“文不对题”、“牛头不对马嘴”,人民法院肯定不能支持。因为“撤销合同之诉”属于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适用的是除斥期间的有关规定,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一方当事人就撤销合同之诉主张诉讼时效抗辨的,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例如,2009年1月1日甲受乙的欺诈订立了一个合同,2009年2月1日甲得知该情形,但是直到2010年6月1日才向人民
    • 民事撤诉是撤销诉讼还是撤回诉讼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5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撤销诉讼和撤回诉讼,是一个意思,只和终止诉讼有本质意义上得区别。撤诉后仍可以按原诉讼案由重新起诉。但离婚诉讼按撤诉处理的一般需要6个月后才能再起诉。撤诉有两种形式: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
    • 撤销婚姻是民事诉讼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2
      夫妻一方如果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应该制作起诉书提交法院。不论男方还是女方都可以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撤销婚姻诉讼起诉书的格式是相同的。 提供范本一份,供参考。 民事起诉状 原告:赵××,女,19××年××月××日生,汉族,身份证号:××××××,××单位工作,家庭住址××市××区××号,联系电话:××××××。 被告:钱××,男,19××年××月××日生,汉族,身份证号:××××,××单位工作,家庭
    • 民事诉讼开完庭 刑事多久能开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02
      1.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二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批准,审限可再延一个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3.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