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侵权责任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09:06:32 97 人看过

(一)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二)可能存在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三)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法院具有管辖权。

一、公益诉讼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

2、原告起诉的出发点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及社会公平,而非个人一己私利。

3、公益诉讼涉及的案件范围宽泛,可以是民事侵权行为,也可以是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活动。

4、公益诉讼的地位体现在对国家机关执法能力不足的补充与协助,而非取代国家机关进行执法活动。

5、原告在胜诉后往往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公益诉讼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驳回起诉裁定,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起诉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6、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7、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责任相关文章
  • 公诉人的立案诉讼条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二、欺骗他人吸毒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欺骗他人吸毒罪立案标准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
    2023-04-12
    86人看过
  • 法院受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是否需公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公告案件受理情况,并在立案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人民法院受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公告案件受理情况,并在立案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消费公益诉讼的含义对于消费公益诉讼的概念,学术界已有多种定义。如:“消费公益诉讼是指由于商品生产者、服务经营者的不法或不合理经营行为,使整个社会的正常商业秩序和消费者公众利益遭受或者存在侵害威胁之时,国家机关、相关的消费者团体组织或者消费者个人为维护消费者公众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又如“消费公益诉讼是指,在经营者的不法行为侵害了或者有侵害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可能的情况下,依据法律授权的特定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为了维护消费者公众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此案件的诉讼
    2023-06-01
    63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诉讼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怎么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需要提醒广大消费者的是,该规则仅适用于机动车等耐用品和装饰装修等服务,且仅限于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超过六个月后,不再适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出现瑕疵,仍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由消费者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的法理举证责任倒置有如下法理:1.举证能力的强弱。不同的当事人,其所具有的举证能力是不一样的,正是有鉴于此,最高法律的《证据解释》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可见,举证能力往往与证据距离有密切联系。接近证据的一方本身就具有举证方面的优势,举证能力相对而言要强。2.特别立法考虑。举证责任倒置本
    2023-08-06
    391人看过
  • 法院立案条件有哪些,如何成立民事诉讼
    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有: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案件中有明确的被告;3、陈述了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确认之诉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关于确认之诉法律规定了起诉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朋友借钱不还如何起诉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起诉的条件有: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么处理?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可以起诉处理。起诉必须符
    2023-06-27
    167人看过
  • 交通事故侵权民事责任有哪些构成条件
    一、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章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三、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观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如果违章行为与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一个重要条件。四、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章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却轻信能够避免。如果当事人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2023-06-03
    72人看过
  • 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应提交哪些材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消费公益诉讼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及副本、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据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二)被告的行为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据;(三)消费者组织就涉诉事项已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或者第五项的规定履行公益性职责的证明材料。关于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公民不是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尽管学术界与理论界不少声音认为公民个人应当具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但《民事诉讼法》已经明确将公民个人排除在提起公益诉讼主体资格之外。站在法院司法审判实践的立场,笔者不再探讨公民应否成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
    2023-06-14
    185人看过
  •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保护的民事权益有哪些分类?
    侵权责任编保护的民事权益范围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特殊侵权责任的范围是什么(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职务侵权行为,或称职务侵权损害行为,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行为的行为人是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侵权行为系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所为;侵权行为违背了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所应当的注意义务。(二)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因制造、销售的产品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
    2023-07-13
    431人看过
  •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公益案件
    民事诉讼公益案件的规定是:1、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相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检察院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没有相关组织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中的新证据是哪些《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2023-08-01
    443人看过
  • 新《环保法》首例公益诉讼立案追究被告民事责任
    2015年1月1日,号称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开始实施。新《环保法》中,增设的社会组织可作为公益诉讼主体一条一直广受关注,今年1月1日,公益组织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收到了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这宗公益诉讼成为新《环保法》正式生效后的首例立案。这一公益诉讼由两家公益组织——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作为共同原告,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检察院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为支持起诉单位。据自然之友提供的资料,案件被告(四名农民个体户)在2008年7月底,未依法取得占用林地许可证及办理采矿权手续就在南平市延平区葫芦山开采石料,并将剥土和废石倾倒至山下,直至2010年初停止开采,造成原有植被严重毁坏,在国土资源部门数次责令停止采矿的情况下,2011年6月份,被告还雇佣挖掘机到该矿山边坡处开路并扩大矿山塘口面积,造成植被严重毁坏。该案的四名被告中的三名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于去年7月因非法占
    2023-06-07
    235人看过
  • 民事侵权纠纷的民事起诉有哪些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微信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吗微信借钱不还可以起诉。注意起诉要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什么情况下在法院起诉知识产权有效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法院起诉知识产权:(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人钱欠500多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但民事纠纷是不会产生刑事责任。有关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2023-03-19
    127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消费者提出诉讼应收集哪些证据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4、鉴于消费者对某些制造过程较为复杂的产品不甚了解,很难提出证据证明被告的过错,为充分保护消费者行使诉权,《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原告只须证明其损失是由于产品原有的缺陷所致就可提出赔偿要求;5、消费者向法院举证通常采用的方法是:提供证人,说明证人的身份和
    2023-02-19
    96人看过
  • 过度医疗的侵权责任成立条件有哪些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法定及约定义务,提供了超过患者实际需要的医疗服务,造成患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行为,其也应是医疗过错侵权行为的一种。其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过度医疗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其主体不包括非法行医者、药店服务人员。2、医疗机构提供了超过患者实际需要的医疗服务。如实施了不必要的检查等等。此种医疗服务行为超出了治疗疾病的实际需要,对疾病的诊断没有积极效果,是多余且不合理的。3、过度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损害,虽然有过度医疗行为,但没有损害后果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过度医疗。4、过度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虽存在过度医疗行为,但患者的不良后果是由于患者体质特殊、病情异常或者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亦不属于医疗过度。5、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即医疗机构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合理诊疗义务。过度诊疗表现为过度检查、过度诊断与过度治疗。一、过度
    2023-03-18
    217人看过
  • 消费者可以提起的公益诉讼有哪些
    消费者不可以提出民事公益诉讼,因为消费者不是提出民事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民事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一般为中国消费者协会、省级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公益诉讼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二)被告的行为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据;(三)消费者组织就涉诉事项已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或者第五项的规定履行公益性职责的证明材料。《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
    2023-08-10
    54人看过
  • 民事案件追诉期是几年,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民事案件追诉期是几年民事案件追诉期是3年,有特殊规定的,依照相应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民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直接影响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间接受本案影响的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比如,婚姻纠纷,夫或妻都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2、有明确的被告。即原告必须指
    2023-04-19
    17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侵权责任
    相关咨询
    • 消费民事诉讼的责任是谁承担,消费民事诉讼的责任有哪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7
      迅速及时制止经营者非法经营行为,是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之一。《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立足于现行法律规定,依法稳步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规定违法经营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障碍、消除危险、道歉等民事责任。停止侵权,排除干扰,排除危险是为了阻止经营者不当经营行为而主张的理赔权类型,在时间点面对起诉时和未来,具有禁止性和预防性,学理上也称为禁止的诉求或不作为诉求。赔礼道歉是人格补偿责任,时间
    • 名誉权和侵权公益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2
      名誉权保护的公益诉讼规定是关于存在对于英雄烈士损害名誉侵权行为时,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在这种情况之下,已经明确的规定了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保护英雄烈士的合法名誉权利,必须要采取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等相关的情况。
    • 消费纠纷民事诉讼有哪些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8
      快速及时地制止经营者的不正当经营行为,是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之一。《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立足于现行法律规定,为依法稳妥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发展,规定违法经营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是为制止经营者不当经营行为而主张的请求权类型,时间点上面向起诉时和将来,具有禁止性和预防性,学理上也称为“禁止之诉”或者“不作为之诉”。赔礼道歉是人
    • 以特殊侵权责任为诉因案件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17
      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损害事实的存在、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等。 对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结合侵权主体、损害事实和法律的明确规定,参照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来认定是否构成侵权行为以及侵权责任承担原则。
    • 侵害民事权益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01
      民事侵权行为构成的条件是: 1、发生侵权的行为,例如对他人身体造成了损害、损毁了他人的财产等。 2、侵权行为对被侵害人造成损害。发生侵权的行为后,要对被侵权的利益造成影响,造成了损失才会构成债权。 3、侵权行为和造成的损害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造成被侵权人利益损失的原因。 4、债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有过错的。侵权行为的过错有两种表现,一种是故意的,另外一种是过失造成的。